近日,新疆伊寧縣人民法院喀什人民法庭法官驅車百余公里,前往一片爭議多年的草場,他要做的不是開庭判決,而是讓一對“杠”了多年的老鄰居真正放下心結。
牧民甲與牧民乙在2009年經協商互換了各自承包的部分草場,雙方約定不得將互換草場私自轉包給第三方,違者承擔2.5元違約金。然而合同履行數年后,被告乙違反約定,將草場私自轉包給了他人,雙方矛盾由此爆發。
此后多年,雙方多次協商、當地委員會也數度調解,但乙始終以“轉包時甲并未明確反對”為由推諉,甲則堅持要求按合同追究違約責任。矛盾層層疊加,原本和睦的鄰里關系降至冰點,2026年5月,甲將乙訴至喀什人民法庭。
案件進入法庭后,承辦法官沒有直接排期開庭,而是選擇了一種更“費腿腳”的方式,帶著書記員深入草場實地勘驗、就地調解。“看,草場連著大家的放牧點,草好了大家都能獲益,草場壞了誰都過不好,再說平時抬頭不見低頭見,有什么坎兒是過不去的。”法官在兩戶草場交界處,指著因爭議而被擱置的草場說。
甲乙二人看著法官一次次地來草場查看、說和,乙終于松了口:“說實話,當時轉包也是家里老人看病急用錢,不是故意要去違約。甲知道我轉包出去啥也不說就來鬧,我氣不過。”
甲聽完沉默片刻,語氣也緩了下來:“你要是早跟我說明白,也不至于爭了這么多年。”
見此情形,法官抓住時機,從鄰里情誼、草場生態、長遠收益等角度逐一分析,最終促成雙方當場達成調解協議:乙承認違約,承諾支付2.5萬元違約金,甲不再追究其他責任,二人在草場邊握手言和。
這起橫亙在雙方多年的糾紛,最終沒有以一份判決書收場,而是在自家的草場邊畫上了句號。近年來,喀什人民法庭堅持“巡回審判+就地調解”工作模式,把法庭搬到牧戶家門口、草場地頭上,讓矛盾糾紛化解在萌芽、消弭在基層,既守護了草原上的公平正義,也留住了鄰里間的溫度。
中國日報新疆記者站編輯:毛衛華 通訊員:卡米達
來源:中國日報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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