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認為,律師的工作就是在法庭上唇槍舌劍,贏下每一場官司。但四川黎明律師事務所的凌燦偉律師,卻有著不一樣的執業理念。他自2014年執業至今,承辦案件成百上千,秉持“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理念,在刑事辯護、婚姻家事、交通事故等多個領域展現出卓越的專業能力。
"在盧某某開設賭場罪案中,凌燦偉律師展現出精準定位案件核心的能力。公訴機關指控時,將搜查出的3.2萬元現金認定為賭資。凌律師憑借敏捷的思維和扎實的法律功底,快速捕捉到案件關鍵節點,精準分析法律關系。他深入研究證據,發現這3.2萬元中有部分是盧某某的個人合法財物,不應認定為賭資。在法庭上,他據理力爭,最終法院采納了他的觀點,未將這3.2萬元現金認定為賭資,為盧某某爭取到了更輕的量刑。這個案件雖然勝訴了,但整個過程雙方都耗費了大量的時間和精力,凌律師也深知這種對抗式的訴訟并不是最佳的解決方式。
另一種情形更值得注意。在被告人A利用工作便利盜竊案中,凌律師采取了不同的策略。他介入案件后,確認當事人經電話通知到案、如實供述,依法構成自首。他推動家屬全額退賠所有被害人損失,全部取得書面諒解,并協助簽署認罪認罰具結書。在法庭上,他提出初犯、自首、全額退賠、諒解、認罪認罰等完整從輕、減輕意見。最終,法院采納了他的全部辯護觀點,以盜竊罪判處被告人A有期徒刑一年三個月,并處罰金,完全采納量刑建議,實現了罪責刑高度統一。這個案件以一種相對平和的方式解決,既讓被害人得到了賠償,也讓被告人獲得了從輕處罰,各方都比較滿意。
在凌燦偉律師看來,“贏”并不只是在法庭上獲得勝訴判決,更是要為當事人爭取到最大的利益,實現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的統一。他會根據案件的具體情況,選擇最適合的解決方案,無論是通過訴訟還是調解,都以當事人的利益為出發點。他用自己的專業知識和豐富經驗,為當事人在法律的迷宮中找到一條最優的出路,讓當事人在法律的框架內得到最公正的對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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