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要從一個看似無關的行業講起。
上上個世紀的 90 年代初,愛迪生的助手在為活動電影放映機選擇膠片規格時,將柯達公司生產的 70mm 膠片縱向裁成兩半,得到了寬度約為 35mm 的長條形膠片。這個帶著兩排齒孔的窄條,此后會成為攝影工業最重要的規格。
1913 年前后,德國韋茨拉爾的恩斯特·徠茲光學工廠里,一位名叫奧斯卡·巴納克的工程師正被哮喘折磨。他負責測試電影膠片的曝光,卻苦于當時的大畫幅相機過于笨重。于是他把電影膠片橫過來,用兩格電影畫面的寬度拼成一個橫向畫幅,造了一臺可以裝進口袋的小相機。
每一格畫面的尺寸 24mm × 36mm。
這就是日后被稱為 135 畫幅的原點。1925 年,這臺相機以 Leica I 的名字正式量產上市。而 135 這個編號,則是柯達在 1934 年為這種暗盒裝填的 35mm 膠片所注冊的標準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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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此,攝影不再是三腳架上的儀式,而是可以被揣進大衣口袋的日常。
135 畫幅的偉大,不在于它是最好的,而在于它是最平衡的。
往上看,中畫幅的 6×4.5 畫幅的面積約是 135 的近 2.7 倍;6×7 更是達到了將近 4.5 倍。
不可否認,它們的畫質,影調層次和景深過渡確實驚艷。
但代價是什么?一臺 Pentax 67 的凈重就超過兩公斤,掛在脖子上半小時,你的頸椎會率先宣布投降。好吧,你會說祿來小巧,但是一卷 120 膠片在 6×6 機身上只能拍 12 張,你還沒熱身,它就告訴你彈盡糧絕了。
往下看,110 畫幅的底片面積只有 13mm × 17mm,顆粒粗到令人絕望,鏡頭素質也極難做好,注定只能是玩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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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 135 畫幅的 24mm × 36mm,則落在一個微妙的甜蜜點上。底片面積足夠大,能承載細膩的顆粒表現和充足的影調層次;機身可以做到足夠小,單反含標準鏡頭控制在 700 克上下,旁軸機甚至可以更輕;一卷標準膠片可拍 36 張,足夠你走完一條老街,記錄一場婚禮,講完一個故事。
1944 年 6 月 6 日,諾曼底奧馬哈海灘,羅伯特·卡帕跟著第一批登陸部隊沖入齊腰深的海水。子彈在頭頂嗖嗖飛過,他用相機拍下了四卷膠片。回到后方后,暗房助手在烘干底片時溫度過高,幾乎毀掉了全部底片,最終只有 11 幀幸存。這些幸存的照片模糊,顆粒粗重,構圖搖晃,卻成了二十世紀最震撼的戰地影像之一。
卡帕手中那臺相機,用的就是 35mm 膠片。
在戰壕里,在彈雨中,在一切不允許你從容的場合,135 是唯一能跟上你腎上腺素的畫幅。它輕,它快,它一卷能拍夠數量,它裝填只需要十幾秒。
亨利·卡蒂埃-布列松的"決定性瞬間"的概念植入了每個攝影人的基因。布列松幾乎一輩子都在用徠卡旁軸搭配 50mm 鏡頭拍攝,135 畫幅給了他一個確定的工作邊界,足夠輕便以至于可以隱形于人群,足夠高效以至于不會錯過任何一個瞬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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紀實與街頭攝影的譜系里,135 畫幅的身影無處不在。當然不是因為它是最好的,而是因為,在需要介入生活的那一刻,它是阻力最小的。
135 畫幅的另一個巨大優勢,是龐大到令人眼花繚亂的器材生態。
從機械巔峰的 Nikon F 到把單反帶入尋常百姓家的 Canon AE-1,再到以小巧機身挑戰行業慣例的 Olympus OM-1,135 系統給了你從入門到專業的完整鏈路。
單反、旁軸、傻瓜機、半格機,同一種膠片,四種完全不同的拍攝體驗。你可以今天背一臺 Nikon FM2 去爬山,明天也能揣一臺 Olympus μ2 去逛菜場,用的是同一種膠卷,卻能講述完全不同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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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 畫幅不試圖讓你拍出最好的照片,它試圖讓你在任何場景下都能拍照。
每一種畫幅都有自己的性格。中畫幅是正襟危坐的肖像畫,大畫幅是需要屏息凝神的風景油畫,而 135,是你隨手撕下的日記頁。
它不夠完美,不夠極致,不夠震撼人心,但它足夠輕,足夠快,足夠真實。
一百年前,一個被哮喘困擾的德國工程師想要一臺能裝進口袋的相機。他大概沒想到,自己裁出的那條窄窄的膠片,日后會裝下整個世界的決定性瞬間。
而今天,當你把一卷 36 張的膠片裝進一臺 135 相機,合上后蓋,你接過的,是同一份遺產。
輕裝上陣,然后出門。
世界自己會給你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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