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這幾天,一部名為《監獄里的媽媽》的中國電影引發關注。
該片在去年9月的圣塞巴斯蒂安國際電影節上首映,其中主演趙簫泓獲電影節最佳主角銀貝殼獎。
影片原定于本月末在國內公映,但就在離正式上映只剩下不到半個月的功夫,電影突然被相關部門叫停了。
有關部門給出的原因大致有以下幾點:
首先影片嚴重違背事實,容易引發公眾誤解。
據悉,這部電影取材于主演趙簫泓的個人真實經歷,影片中她和婆婆、兒子均屬本色演出(這個婆婆的心真大),如此特殊的演員身份,很容易讓人將電影情節當成情景再現。
影片講述的是一個女人不堪家暴,奮力反抗,結果失手殺死丈夫的故事,但實際情況并非如此。
現實中的趙曉紅(真實名字)并非勇于反抗家暴的女性,她持刀將丈夫殺死,只是因為一些家庭瑣事。
被她殺死的丈夫不是家暴男,悲劇發生前,趙曉紅從沒因遭受家暴報過警,對此,周邊鄰居均能證實。
最能說明問題的是,法院對趙曉紅的判決依據是故意傷害,而非反抗家暴導致的誤殺。
既然電影打著趙曉紅女士的真實經歷的噱頭,讓當事人演自己,起碼應做到尊重事實,因為這涉及到司法判決公正與否的問題。
演員特殊的身份,極易讓觀眾將電影中的情節當成真實案件,可如果事情真如電影中描述的那樣,司法部門對趙曉紅做出的判決明顯存在量刑不當的嫌疑。
所以說,這不是影視創作,而是以案件當事人本人出演的幌子博人眼球,賺取流量的偷梁換柱。
重要的是,制片方的宣傳文案始終遮遮掩掩,始終沒將真實案件和劇情做真實對比。
因此,將故意殺人犯罪,“藝術化”處理成“反抗家暴”,這不僅算顛倒黑白,更有美化犯罪的嫌疑。
殺了自己的丈夫卻名利雙收,罪犯本人不僅不以此為恥,反而在電影宣傳活動上邊笑邊念稿子,仿佛被害者和她無關,我只能說,腦殘劇都編不出來如此狗血的劇情。
而這種勇于反抗的勵志故事,正是西方電影節青睞的中國電影的“標準敘事模版”,這大概正是電影能獲洋獎的原因之所在。
西方影視獎項偏愛描繪中國黑暗面、自爆家丑的影片,這種風格無限貼合他們那套“自由民主VS權威壓迫”的普世價值。
從結果看,這部影片顯然做到了。
除了與事實不符,片方在拍攝過程中還存在多處違規,甚至是違法行為。
影片是2019年開機拍攝的,但直到2021年才完成相關備案,這屬于典型的“先拍后備案,”這種先上車后買票的行為,明顯違反相關規定。
其次是制片方涉嫌通過欺詐手段獲取拍攝許可。
《中華人民共和國監獄法》明確規定,監獄所有活動必須服務于教育改造目的,不得用于商業盈利。
監獄里組織一切活動,其出發點和落腳點必須是幫助罪犯改造、促使其回歸社會,而不是追求經濟收益。
一旦將服刑人員作為商業資源加以利用,就與教育改造的立法精神背道而馳。
在1988年,當時的廣播電影電視部與司法部聯合發布通知,通知規定:嚴格禁止正在服刑的罪犯公開在社會上進行營業性演出,包括為電影制片廠、電視臺、電臺當演員和為影像出版單位錄音錄像。
各音像出版單位和電影制片廠不得將正在服刑的罪犯的表演制成音像出版物和影視片出版發行,違者將被沒收出版物,并視情節給予處罰。
而《監獄里來的媽媽》的攝影指導劉勇宏,日前在面對媒體鏡頭時表示,影片里所展現的監獄部分,是實景拍攝,當時電影的主演趙曉紅并沒有出獄,還是個犯人。
影片導演編劇秦曉宇則表示,自己在拍攝的這個監獄待了4個多月的時間,專門去采風和觀察。
現在可以確定,《監獄里來的媽媽》就是一部商業片,這表明,制片方進入監獄里,任用正在服刑的犯人擔任主角出演影片,已經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監獄法》,以及1988年廣電局和司法部的相關規定。
至于影片能通過審批,進入監獄實景拍攝的原因,現在看責任在制片方。
目前公開披露的信息證實,《監獄里來的媽媽》片方,最初是以“拍攝監獄教育改造紀錄片”的名義向司法部申請審批的。
如果消息屬實,制片方的行為顯然屬于欺詐,至于最后會被追究什么法律責任,只能等有關部門的回應。
另外,就算制片方通過欺詐手段取得拍攝許可,但監管部門一樣存在監管不力的責任。
相關法律規定,所有進入監獄的拍攝活動必須提前報備目的、內容和用途,且最終成片必須與審批時申報的內容一致。
那么請問,《監獄里來的媽媽》成片后有沒有進行審核?是誰審核的?莫非該審核人員連紀錄片和商業片都分不清?
還有,攝制組進入監獄拍攝,需要接受監獄方的全程監督,如果拍攝現場使用了商業片才有的專業布景、反復NG等拍攝手法,監督人員理應能識別出所拍影片和“紀錄片”采風的區別。
可為啥《監獄歷來的媽媽》卻沒能被發現?以至于讓讓影片在國外進行公開上映。
難道是監督人員被劇情感動了嗎?
在電影拍攝期間,主角趙曉紅正值被剝奪政治權利的狀況,《刑法》第54條和《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第312條規定,被剝奪政治權利的人,不得出版、制作、發行書籍、影像制品。
因此,趙曉紅出演主角,屬于實打實的違法行為。
通過上面這些信息我們不難發現,《監獄里來的媽媽》這部電影,在拍攝過程中,不僅涉嫌違反《行政許可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監獄法》、《電影產業促進法》,還涉嫌違反《刑法》和《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
不曉得能不能創造中國影史紀錄!
難怪事情曝光后,相關人員緊急和這部電影進行切割,生怕惹火上身。
反應最快的非汪涵莫屬。
![]()
影片被封殺后,作為出品人的汪涵連夜發緊急聲明,說自己的初衷是為了扶持文藝創作,疏忽之下才同意掛名出品人的。
小編對這位藝人完全無感,不想浪費任何文字評價,至于他的道歉,在小編眼里,和他拍廣告時吐桶里的老壇酸菜面一樣惡心。
相信法律自有公斷,疏忽不是違法的借口,未充分盡職調查也不是逃避責任的理由,如果道歉有用,要法律干嘛?要《電影管理條例》干嘛?
目前,電影已確定無法上映了,主演趙簫泓的社交賬號也遭封禁,對此網友紛紛拍手稱快。
確實,如果這種三觀不正的影片能夠得以公映,簡直是對藝術二字的褻瀆。
難道導演想通過影片告訴民眾,殺了自己的丈夫才有機會成為主演,才有機會獲銀貝殼獎嗎!
![]()
最后告訴大家一個好消息,雖然《監獄里來的媽媽》被撤檔了,但新片《監獄里的制片人》正如火如荼的制作中。
相關劇情建議參考上文,這部影片的結局據說是開放式的,小編斗膽給出幾種可能供大家參考。
結局一:《監獄里的制片人》結尾和劇情一樣,就是一個爛攤子,劇中每個人都有問題,每個環節都有問題。
因此,本著都有問題相當于都沒問題的原則,電影最后爛尾了,相關涉事人員只是進行了深刻反省,個別人員做了最深刻的道歉,事情最后不了了之。
結局二:相關部門強力介入,嚴肅追究制片方用欺詐手段騙審批的行為,最后,相關制品人鋃鐺入獄。
兩月后,有紀錄片劇組通過正規審批,進入監獄采訪《監獄里來的媽媽》的制片人,片子播出后,立刻在影視圈引發轟動,取得了良好的警示作用。
結局三:看后續新聞報道。
全劇終。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