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荔枝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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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孔德淇
(作者孔德淇,荔枝新聞特約評論員;本文系荔枝新聞客戶端、荔枝網獨家約稿,轉載請注明出處。)
近日,電影《監獄來的媽媽》尚未公映便引發輿論嘩然。網友質疑該片打著“根據真實經歷改編”的旗號,將法院終審認定的故意傷害致人死亡案,包裝成“反抗家暴失手殺夫”的悲情故事;把服刑人員違規參與商業拍攝等操作,粉飾為“勵志重生”的溫暖敘事。目前,國家電影局工作人員就上述爭議作出回應:已關注到相關情況,已在進行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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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實改編”的價值,在于還原本質、引發共鳴。該片號稱“真實改編”,核心情節卻與司法文書載明的事實不符。法院生效裁判清晰認定,當事人因瑣事爭執持刀刺死丈夫,無充分證據證實其長期遭受家暴,案件依法定性為故意傷害罪,這是經過完整舉證、質證、法庭辯論后形成的權威結論,具有不可動搖的法律效力。然而,影片宣發卻全程刻意回避這一核心事實,主打“反抗家暴、正當防衛、悲情母親”的敘事標簽,將未被法庭采信的單方主張當作唯一事實,把惡性犯罪美化成“以弱抗暴”的正義之舉。這種行為不是藝術加工,而是對真相的蓄意篡改,對司法尊嚴的肆意踐踏。
更值得警惕的是,影片不僅刻意回避司法機關的權威結論,還讓當事人以“悲情母親”的形象親自出演,試圖以真人演繹強化虛假敘事的可信度。這種用真人“現身說法”包裝歪曲事實的做法,遠比普通的藝術改編更具誤導性——觀眾很容易因當事人的真實身份而放松對事實真相的警惕,進而被影片的煽情敘事所裹挾。一旦這種“用真人洗白犯罪”的模式被效仿,司法權威和社會的是非界限將面臨嚴重侵蝕。
反家暴是全社會的共同共識,支持女性維護自身合法權益是公眾的普遍立場,但這絕不能成為虛構事實、洗白犯罪、裹挾輿論的工具。真實的家暴受害者值得同情與支持,反家暴議題需要理性推動,但將證據確鑿的故意傷害案,強行包裝成“反家暴英雄”敘事,只會消解反家暴的嚴肅性,適得其反。
藝術創作有自由,但自由不是無邊界的放縱。所有基于真實事件的藝術改編,都要敬畏司法結論、尊重客觀事實、恪守公序良俗。溫情敘事不該建立在顛倒黑白之上,現實主義創作更不能以踐踏法治為代價。大眾愿意共情弱者的艱難處境,也真心期盼迷途之人重回正軌,但這份柔軟的善意,絕不該被別有用心之人肆意透支、肆意消費。靠歪曲案情編織出來的動人故事,縱然能一時賺取輿論同情,終究經不起事實推敲,更躲不開法治的審視。
文藝創作扎根現實,必先站穩法治立場。切莫讓流量思維裹挾創作初心,打著紀實改編的幌子行篡改真相之實,更不能讓影視作品淪為擾亂是非、消解公信力的推手。恪守事實底線,嚴守法律尺度,文藝創作方能擁有直擊人心的力量,贏得大眾的真正認可與長久信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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