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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網友留言反映,遼寧凌源創高鋼渣處理回收有限公司在公司院內、河流沿岸及山溝里長期非法排放、堆放固體廢物。該廠每天都用貨車運輸冶煉廢渣,未經任何處理便露天堆放。近日,接到網友留言反映鋼渣露天堆放污染環境的線索后,記者赴遼寧凌源市實地采訪調查。
鋼渣屬于工業固體廢物,是煉鋼過程中產生的副產品,可二次利用。網友反映鋼渣露天堆放問題,應該出現在鋼渣產生后到再利用前這個時期。鑒于鋼渣堆放會對土壤、水體產生污染,法律規定,應當密閉,不能密閉的,應當設置不低于堆放物高度的嚴密圍擋,并采取有效覆蓋措施防治揚塵污染。
然而,當地村民指出,“地里落了渣灰,后來板結成一層,影響莊稼生長。”可見該企業露天堆放鋼渣已對附近土壤和空氣質量造成嚴重污染。即便該企業去年被罰款被督促整改,但據記者觀察,鋼渣堆比圍擋高出數倍,并未達到法律要求。由此推論,被要求整改前該企業違規堆放鋼渣情節更嚴重。
鋼渣堆緊鄰河道、靠近飲用水源是否合規?當地有關部門的說法是,鋼渣堆不在河道管理和飲用水源保護區范圍內。也就是說,不算違規。但有專家指出,在耕地與河道附近設置的堆場,通常會違反《一般工業固體廢物貯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標準》等相關固體廢物管理要求。即當地官方的說法存疑。
當地有關方面聲稱“鋼渣沒有對地下水造成污染”,原因是檢測了氨氮、鐵兩項指標未超標。但根據《地下水質量標準》,反映地下水質量基本狀況的常規指標有39項,非常規指標有54項。即地下水是否被污染也很可疑。按說,該項目要有環評手續,但實際是“先上車”,“補票”晚了兩年多。
由此看出,該企業露天堆放鋼渣,完全是違法操作。晚“補票”并不能掩飾其2023年至2025年這兩年中違法行為。即便是“臨時堆存”,由于存在污染風險也是不允許的,何況2023年至今露天堆放鋼渣,即“臨時堆存說”缺乏說服力。究其原因,該企業長期無視鋼渣污染風險和相關法律規定。
按理,當地相關部門應該當好生態環境“捍衛者”,主動發現露天堆放鋼渣,積極受理當地群眾舉報,依法嚴肅查處違規行為,但實際情況是,即便去年收到群眾舉報,也只是輕輕處罰,也未督促整改到位。而且,從有關部門負責人與記者對話內容來看,不是為企業說話,就是想撇清自己的責任。
更令人費解的是,明明該企業違規露天堆放鋼渣造成環境污染,應該是企業為治理買單,然而,當地政府有關負責人表示,有關部門將投入1000萬元對堆放的鋼渣進行處理。這顯然讓人難以接受,政府部門憑什么要為企業亂堆鋼渣“擦屁股”,難道說有關部門投入的巨資是“天上掉下來的”?
除了該企業涉嫌違反《大氣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以及《一般工業固體廢物貯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標準》外,當地有關職能部門未盡其責,也應該受到追責問責。當地村民受到的各種污染損失也應該獲得合理補償。對產生鋼渣的相關鋼鐵企業,也要依法查處。
至于誰為治理鋼渣堆放買單,責任顯然很明確,當地有關部門怎么能拿財政資金為企業違規買單?這既不符合常識,也在鼓勵企業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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