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劃重點:
1、自2027年起,學籍、戶籍分屬濟南市不同區縣的考生,原則上按照學籍地身份報名參加高中階段志愿填報。
2、報考公辦普通高中學校的考生,中考分數成績(含特殊考生加分),須達到全市普通高中志愿填報指導線(含)以上;
報考民辦普通高中學校的考生,中考分數成績須達到所報考學校確定的錄取分數最低要求。
3、志愿填報依然分三個批次進行:
第一批次:可填1個3+4學校、2個普高藝體生志愿、3個指標生志愿。
取得特色招生測試合格通知書的考生,須將特色招生測試合格的學校填報為平行志愿中的第一志愿學校,否則視為自動放棄特色招生資格。
第二批次:可填7個平行志愿(普通高中、特生招生、和職業學校),普高和職業學校可兼報,按照平行志愿順序錄取。
第三批次:未完成招生計劃的普通高中,每個考生最多可包5個平行志愿。
4、同分錄取規則:
考生中考分數成績相同時,依次按語文數學總成績,語文或數學單科最高成績,英語、物理、化學、體育與健康單科成績由高到低排序錄取。
5、中考特殊考生加分:
特殊考生有關政策與2025年保持一致。
中考特殊考生加分:
特殊考生有關政策與2025年保持一致。
1、加分分值為:加分34分、加分24分、加分12分。
2、符合多個條件的特殊考生,只按照其中最高一項分值計入總成績,不累加計算。
3、中考總成績包含加分,中考一分一段表分值包含加分分值。
4、2026年濟南中考總分為660分。
(一)根據國家有關規定須照顧增加分數的考生范圍和增加分值
1.應屆初中畢業生中,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照顧34分并計入中考分數評價成績:烈士子女(含烈士未成年弟妹);駐國家確定的三類(含三類)以上艱苦邊遠地區和西藏自治區的現役軍人子女,解放軍總部劃定的二類(含二類)以上島嶼部隊的現役軍人子女,以及在飛行、潛艇、航天、涉核等高風險、高危害崗位工作的現役軍人子女;公安烈士的子女。
2、應屆初中畢業生中,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照顧24分并計入中考分數評價成績:作戰部隊(專指國家進入戰爭狀態或有局部戰爭發生時參與作戰的部隊),駐國家確定的一類、二類艱苦邊遠地區和解放軍總部劃定的三類島嶼部隊現役軍人子女,因公犧牲、一級至四級殘疾軍人子女及平時榮獲二等功或戰時三等功以上獎勵的現役軍人子女;公安系統一級、二級英雄模范榮譽稱號民警的子女;公安系統因公犧牲民警的子女;公安系統一級至四級因公傷殘民警的子女。
3、應屆初中畢業生中,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照顧12分并計入中考分數評價成績:現役軍人子女(非第1條、第2條中所列現役軍人子女);歸僑青年、歸僑子女、華僑子女、港澳臺籍考生;少數民族考生。
按照《關于建立全省消防救援隊伍職業保障機制的意見》(魯應急發〔2019〕40號)有關要求,在職消防救援人員子女參照現役軍人子女優待辦法給予加分照顧。
符合普通高中報名條件,報考濟南回民中學的少數民族應屆初中畢業生在全市第一批次指標生志愿填報濟南回民中學或第二、三批次志愿填報時將濟南回民中學填報為平行志愿中的第一志愿學校,可降低24分(含對少數民族學生已照顧的12分)錄取。
6月20日前,如國家及上級教育行政部門另有對考生升學考試照顧的政策,將依據相關政策要求,結合我市實際予以實施。
(二)申報要求和程序
符合多個條件的特殊考生,只按照其中最高一項分值計入總成績,不累加計算。
符合照顧加分條件的應屆初中畢業生,可向所在學校提出申請、領取并如實填寫《特殊考生升學照顧審批表》(一式兩份),班主任和學校負責人須審查簽字并加蓋學校公章。
各初中學校須在規定時間內為符合照顧加分條件的考生集體辦理特殊考生升學照顧審批手續。審批的相關要求見《特殊考生升學照顧審批表》所附的“審批說明”。
原文如下:
各區縣教體局,直屬有關學校(單位),機關有關處室:
現將《濟南市2026年高中階段學校招生工作意見》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濟南市教育局辦公室
2026年5月15日
(此件公開發布)
濟南市2026年高中階段學校招生工作意見
為做好濟南市2026年高中階段學校招生工作,依據山東省教育廳關于2026年中小學招生入學有關要求及《濟南市教育局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做好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工作的通知》(濟教辦〔2025〕17號)《濟南市教育局關于印發濟南市2026年初中學生畢業評價及學業水平考試實施意見的通知》(濟教辦〔2026〕5號)精神,現就高中階段學校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見(萊蕪區、鋼城區高中階段學校招生工作意見另文公布,以下文中所指“全市”不包含萊蕪區、鋼城區)。
一、招生原則及依據
高中階段學校招生工作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以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結果和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簡稱中考成績)為主要依據錄取新生。中考成績以中考等級成績和中考分數成績的形式予以呈現。
二、招生計劃
(一)普通高中招生
普通高中招生包括指標生、統一招生和自主招生。其中,自主招生包括綜合評價招生、貫通培養招生、藝體特長招生和特色招生等。
市教育局按照上級文件及《濟南市教育局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做好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工作的通知》(濟教辦〔2025〕17號)要求,結合全市學齡人口變化趨勢,審批高中階段學校招生計劃及招生范圍,具體詳見《濟南市高中階段學校招生志愿填報指導手冊》。
(二)初中后職業教育招生
初中后職業教育招生包括“3+4”等對口貫通分段培養本科(以下簡稱“3+4”等本科)、五年制高等職業教育(含高水平中職學校聯合高職院校舉辦初中后五年制高職、五年一貫制高職、“三二”連讀高職)、普通中專、職業中專、技工技師類院校等。初中后職業教育類學校可面向全市招生。
三、志愿填報
高中階段學校招生錄取工作采用全市統一的高中階段學校招生錄取工作平臺。各高中階段學校招生計劃、專業、代碼、招生范圍可通過平臺或《濟南市高中階段學校招生志愿填報指導手冊》查詢。中考成績公布后,考生在規定時間內登錄平臺填報高中階段學校志愿。自2027年起,學籍、戶籍分屬濟南市不同區縣的考生,原則上按照學籍地身份報名參加高中階段志愿填報。
(一)報考普通高中基本要求
報考普通高中的考生,其綜合素質評價總評等級、生物、地理、道德與法治、歷史學科中考等級成績均須達到D級(含)以上等級,信息科技、綜合實驗操作、藝術、綜合實踐活動均須達到“合格”。其中,報考公辦普通高中學校的考生,中考分數成績(含特殊考生加分),須達到全市普通高中志愿填報指導線(含)以上;報考民辦普通高中學校的考生,中考分數成績須達到所報考學校確定的錄取分數最低要求。各民辦普通高中學校可結合自身情況,自主確定錄取分數最低要求,經市教育局批準后,在招生簡章中向社會公布。
外地返濟應往屆畢業生、往屆初中畢業生、初中畢業年級轉入(隨父母工作調動轉入的除外)及因學籍地與戶籍地不一致選擇按照戶籍地身份參加志愿填報的學生不享有綜合評價招生和指標生報名資格;往屆初中畢業生不享有藝體特長生報名資格。
(二)報考職業學校基本要求
“3+4”等本科只在第一次志愿填報時按提前錄取志愿填報,達到錄取條件后優先于其他志愿錄取。普通中專、職業中專、技工技師類院校以招收本地學生為主,優先招收2026年中考考生;如有未完成計劃,可注冊錄取未參加本年度中考的往屆初中畢業生(或具有同等學力者)。
(三)志愿填報程序
志愿填報依據錄取進程分為三個批次。
第一批次志愿填報時,考生可填報1個提前錄取志愿(“3+4”等本科)及2個普通高中藝體特長生志愿、3個指標生志愿。依次按照提前錄取志愿、藝體特長生志愿、指標生志愿順序錄取。
第二批次志愿填報時,考生可填報普通高中和其他職業學校志愿。實行“平行志愿”填報辦法,每個考生可填報普通高中統一招生志愿、特色招生志愿和職業學校志愿共7個平行志愿,普通高中和職業學校之間可兼報,依次按照平行志愿順序錄取。取得特色招生測試合格通知書的考生,須將特色招生測試合格的學校填報為平行志愿中的第一志愿學校,否則視為自動放棄特色招生資格。
第三批次志愿填報為未完成招生計劃的普通高中統一招生志愿或職業學校征集志愿。實行“平行志愿”填報辦法,每個考生最多可填報普通高中統一招生志愿和職業學校志愿共5個平行志愿,普通高中和職業學校之間可兼報,依次按照平行志愿順序錄取。
每批次志愿填報時,在規定時間內每位考生有兩次志愿修改機會;該批次志愿填報規定時間截止以后,志愿信息不得更改。
第三批次錄取結束后,根據學校招生實際,各學校集中組織錄取學生報到。學生報到后,未完成招生計劃的學校可組織一次線下志愿征集。各學校須在規定時間內公布志愿征集計劃并組織錄取。
四、錄取辦法
普通高中學校依據學生中考分數成績、綜合素質評價和學科等級及志愿填報情況,結合招生學校具體等級要求,按照招生計劃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職業學校依據學生中考分數成績,按照招生計劃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報考有專業測試或面試要求的學校(或專業)需專業測試或面試合格。考生中考分數成績相同時,依次按語文數學總成績,語文或數學單科最高成績,英語、物理、化學、體育與健康單科成績由高到低排序錄取。
(一)指標生錄取
報考普通高中學校指標生的考生,其綜合素質評價總評等級、生物、地理、道德與法治、歷史學科中考等級成績均須達到C級(含)以上等級;信息科技、綜合實驗操作、藝術、綜合實踐活動均須達到“合格”,且中考分數成績達到全市普通高中志愿填報指導線(含)以上。
指標生實行平行志愿投檔錄取,按照招生計劃、中考分數成績(成績相同時按照排序規則)、考生指標生志愿順序擇優錄取。學校未完成的指標生計劃納入統一招生計劃使用。
(二)統一招生錄取
普通高中學校統一招生采用“分數+等級”的錄取辦法。符合報考普通高中條件的考生在達到報考學校綜合素質評價、學科具體等級要求的前提下,依據考生中考分數成績(成績相同時按照排序規則),按照招生計劃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三)綜合評價招生錄取
按照《濟南市普通高中學校2026年綜合評價招生指導意見(試行)》,以及經市教育局批準后各招生學校提前向社會發布的綜合評價招生簡章開展錄取工作。
(四)貫通培養招生錄取
經市教育局批準實施貫通培養的普通高中學校,原則上可根據學校發展規劃,按照其培養方案從附屬初中(或集團內部初中)招收一定比例的學生。市屬普通高中貫通培養方案報市教育局審批后實施;各區縣所屬普通高中貫通培養方案經各區縣教育行政部門同意,報市教育局審批后實施。
(五)藝體特長、特色招生錄取
按照《2026年濟南市普通高中學校招收藝體特長生工作方案》(濟教辦〔2026〕3 號)以及經市教育局審批后各招生學校提前向社會公布的藝體特長、特色招生簡章開展錄取工作。實施綜合評價招生的學校,不再保留特色招生類型。
(六)其他
1.各區縣教育行政部門負責所屬高中階段學校招生錄取工作,應根據市招生工作意見,結合本地教育實際,制定年度招生工作方案,并報市教育局批準后實施。
2.高中階段學校要嚴格按照考生志愿錄取,考生一經所報學校錄取即不再享有下一批次志愿填報的資格。
3.特殊考生有關政策與2025年保持一致。
五、招生紀律及要求
要從嚴從實抓好考試招生全流程安全管理,嚴格試卷保密管理。要落實“陽光招生”要求,做到應公開信息及時公開,做好政策解讀,合理引導社會預期。要壓實區縣屬地管理責任,加強對所屬初、高中學校的指導、監督,嚴格落實招生政策要求,及時化解風險隱患。要強化監管問責,對因工作不力造成不良影響或嚴重后果的學校和個人,依法依規處理;對于民辦學校,同時依照有關規定減少招生計劃直至停止招生;對屬地責任落實不力的,追究區縣教育行政部門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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