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特種作業人員
安全技術培訓考核新規
![]()
應急管理部《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規定》(應急管理部令第19號)將于2026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原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2010年5月24日公布,2013年8月29日第一次修正、2015年5月29日第二次修正的《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規定》同時廢止。
一、優化換證制度:取消3年復審,實行
6年一換證
政策原文:
第二十七條 特種作業人員申請換證的,應當在特種作業操作證有效期屆滿前6個月內完成相應的特種作業安全技術理論培訓和理論考試,并在特種作業操作證有效期屆滿前60日內,由本人或者委托他人向考核發證機關提出換證申請。
完善換證制度,取消特種作業操作證每3年復審要求,改為每6年一換證。2026年6月1日(含6月1日)后應復審的人員,無需再辦理復審,證書仍然有效,在證書有效期滿前按新規定申請換證;2026年5月31日(含5月31日)前需復審/換證的人員,務必于5月31日前完成復審/換證,逾期未完成的,6月1日后按初次取證辦理。
二、考試機制放寬,增加考試次數
政策原文:
第二十條 安全技術考試包括理論考試和實際操作考試兩部分。理論考試和實際操作考試均合格的,視為安全技術考試合格。
理論考試合格后,方可參加實際操作考試;實際操作考試不得超過5次,仍不合格的,申請人應當重新參加理論考試。
每次理論考試或者實際操作考試不合格的,可以按照有關規定免費補考。
增加考試機會,降低取證成本,考試規則更寬松。理論考試不限次數,每次考試不合格均可免費補考1次;實操考試最多可考5次,每次考試不合格均可免費補考1次。經5次實際操作考試仍不合格的,考生無需參加安全技術培訓,直接重新報名參加理論考試,減輕從業人員負擔。
三、服務便民升級:全面實現考試
“跨省通辦”
政策原文:
第十八條 申請特種作業安全技術考試的人員,應當由本人或者委托他人向考核發證機關或者其委托的考試機構提出申請,并提交考試報名表、身份證復印件、培訓學時證明、個人健康承諾書、材料真實性承諾書。
深化“跨省通辦”,取消特種作業人員在戶籍所在地或者從業所在地參加考試要求,明確申請特種作業安全技術考試的人員,可以向任意考核發證機關或者其委托的考試機構提出申請。培訓合格后在江蘇省考試機構申請考試的人員,可通過“蘇服辦”微信小程序“江蘇省安全生產考核發證系統”模塊(2026年6月1日正式上線)提交相關材料,審核通過后方可預約考試。
四、暢通渠道,實現證書互通互認
政策原文:
第九條 已經取得中等職業學校(含技工學校)及以上學歷的畢業生,申請與其所學專業相應的特種作業操作證,持學歷證明經考核發證機關同意,可以免予安全技術培訓。
持有合法有效的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的從業人員,申請與其職業技能相應的特種作業操作證,可以免予安全技術培訓。
第二十五條 依法取得住房城鄉建設部門、市場監管部門等頒發的建筑施工特種作業操作證、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的人員,申請應急管理部門頒發的相應的特種作業操作證的具體辦法,另行制定。
中等職業學校(含技工學校)及以上學歷的畢業生,首次申請與其所學專業相應的特種作業操作證,可以免予安全技術培訓。
持有合法有效的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的從業人員,首次申請與其職業技能相應的特種作業操作證,可以免予安全技術培訓。
取得住房城鄉建設部門頒發的合法有效的建筑電工/建筑焊工特種作業操作證的人員,在申請應急管理部門低壓電工作業/熔化焊接與熱切割作業特種作業操作證時,可免予安全技術培訓,直接參加安全技術考試。
取得市場監管部門頒發的合法有效的特種設備焊接操作人員證書的人員,在申請應急管理部門熔化焊接與熱切割作業特種作業操作證時,可免予安全技術培訓和理論考試,直接參加安全技術實操考試。
申請換發應急管理部門證件的人員,應由本人通過“蘇服辦”微信小程序“江蘇省安全生產考核發證系統”模塊(2026年6月1日正式上線)提交換發證書考試申請及相關材料,審核通過后方可預約考試。
來源 :江蘇應急管理
融媒體編輯:劉娟
責任編輯:丁文
審核:王禮富
復審:王金波
終審:賈戰軍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