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中國安全生產網
2025年12月8日,福建省廈門市湖里區象嶼保稅區東大門污水管修復改造工程施工作業時發生一起較大中毒和窒息事故,造成4人死亡,直接經濟損失804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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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廈門市應急管理局公布該起事故調查報告顯示,這是一起在房屋市政工程領域,涉事單位違反內控制度規避監管,違法發包、轉包,違規組織施工,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管理失控,并伴隨盲目施救行為,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層層缺失,部門監管不到位,導致4名作業人員中毒和窒息,倒入污水中溺亡的較大生產安全責任事故。
事故發生經過
2025年12月5日,自貿委象嶼園區管理局組織大如國設公司、市政公服公司、象嶼港灣公司、熊某及誼岑市政公司等相關人員進行本工程(涉事工程)初步驗收,發現下水道攔污柵出現垃圾外沖現象,要求重新更換攔污柵。
12月8日,誼岑市政公司作業人員劉某潮、張某倉、鄒某榮、劉某、羅某新將新制作的攔污柵運到涉事污水集水井旁,擬更換已安裝的舊攔污柵。
10時58分許,張某倉在未采取任何防護措施情況下進入污水集水井,進行拆除舊攔污柵作業時發生意外。在場施工班組的劉某潮、鄒某榮、劉某3人發現異常后未采取任何防護措施于10時59分、11時01分、11時02分先后進入井內盲目施救。4人均因進入井內后吸入硫化氫等有毒有害氣體中毒和窒息,倒入污水中溺水死亡。羅某新因劉某潮安排其去找膨脹螺栓,事發時未在施工現場,返回現場發現異常后報警。
事故直接原因
張某倉未按有限空間作業規范、未采取任何防護措施進入未進行風險辨識的高風險污水集水井更換攔污柵,導致事故發生;劉某潮、鄒某榮、劉某3人未采取任何防護措施先后進入井內盲目施救。4人因進入井內后吸入硫化氫等有毒有害氣體中毒和窒息,倒入污水中溺水死亡。
事故單位存在的問題
廈門誼岑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公司僅有施工勞務資質,超越本企業資質等級許可違規承攬象嶼保稅區東大門污水管道修復改造工程。作為施工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缺失,未建立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未制定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未制定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計劃,有限空間作業人員未經培訓合格上崗,未開展有限空間作業專項應急預案編制和演練,導致現場作業人員無法進行科學有效的應急處置。項目現場管理混亂,未經竣工驗收即通水投用;未對施工現場涉及的有限空間作業進行風險辨識和隱患排查,未開展安全技術交底,未督促教育從業人員佩戴、使用有限空間作業勞動保護用品,未落實作業審批、現場監護、通風檢測、個體防護、應急救援等基本要求,導致高風險作業在“無組織、無防護、無救援能力”條件下實施。
事故相關單位和個人
1.廈門象嶼港灣開發建設有限公司
企業內部管理混亂,違反集團內部規定將施工單價超過50萬元的項目以直接委托方式實施;作為工程發包方,在未按企業內部規定流程研究項目發包、未核實熊某的身份和授權、未按規定將中標結果及時通知中標單位并確認、未與承包單位訂立書面合同的情況下組織熊某及其施工隊伍開工建設并已基本完工,直至事故發生。安全管理缺失,在明知合同未簽先建的情況下,未落實項目的安全管理措施,未督促施工、監理單位成立項目管理機構,明確項目經理、監理工程師和安全員等關鍵崗位人員到崗履行職責,使用未經審批設計圖紙施工、違規變更設計;未對項目涉及有限空間作業進行辨識,未落實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制度,對施工現場安全檢查流于形式,尤其是項目未經竣工驗收通水投用,未能及時發現并消除涉事污水集水井通水后有毒有害氣體聚集形成的安全風險及事故隱患,未記錄形成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情況等施工過程資料。
2.象嶼地產集團有限公司
公司內控制度不完善,項目管理存在漏洞,該項目違反內部規定未經集體研究決策、違規直接委托施工單位即同意實施;未按規定將中標結果及時通知中標單位,未督促及時審核簽訂施工合同;集團內設的海西區域管理團隊未認真審核象嶼港灣公司報送的項目,也未按照管理職責向集團報告承接的項目情況。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不落實,未督促象嶼港灣公司報送項目清單;未發現象嶼港灣公司承接的代建項目存在未簽先建、使用未經審批設計圖紙施工、未組建監理機構和施工項目管理機構、違規變更設計、現場安全管理混亂、未經竣工驗收投入使用等問題,對小型項目安全生產管理缺失;對有限空間作業“一件事”全鏈條安全整治工作未結合企業實際有效落實;未督促象嶼港灣公司及時發現并消除有限空間作業風險未辨識、人員未經培訓合格上崗等事故隱患。
3.廈門象嶼集團有限公司
統籌發展和安全能力不強,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不到位,沒有將安全生產責任細化分解壓實;對象嶼地產集團安全生產管理督促不力;未有效監督象嶼地產集團落實企業招標管理規定;有限空間作業“一件事”全鏈條安全整治等工作推動落實不力。
4.廈門大如國設建設集團有限公司
未有效履行《技術服務合同》明確的工程監理任務和法定監督責任,未組建項目監理機構,未任命總監理工程師和監理工程師;未督促施工單位成立項目管理機構、建立項目質量安全保證體系,未督促施工單位明確項目經理和安全員等關鍵崗位人員到崗履行職責;未審查施工單位和人員資質,未審查施工安全技術措施,未審批施工組織設計和專項施工方案,未簽發開工令;對施工過程存在的未簽訂施工合同、使用未經審批設計圖紙施工、違規變更設計、未經批準擅自施工、違規開展有限空間作業等違法違規行為,未及時進行有效制止、未按規定發出監理指令,也未向主管部門報告;對項目未經竣工驗收通水投用未制止、未報告。
5.熊某
以福建磊鑫公司的名義向象嶼港灣公司承攬象嶼保稅區東大門污水管修復改造工程,并持一枚私刻的福建磊鑫公司其他項目的內頁資料章辦理涉事項目的相關審批材料;作為工程實際承接人和施工負責人,在未簽訂施工合同的情況下組織施工,以個人名義簽訂施工協議,將工程轉包給不具專業資質的誼岑市政公司;未履行安全生產管理職責,未對施工過程涉及的有限空間作業進行風險辨識和隱患排查;違反有關安全管理規定,在明知誼岑市政公司施工人員未經有限空間作業培訓合格,仍違規組織冒險作業。
已被司法機關采取強制措施人員
1.熊某,作為象嶼保稅區東大門污水管修復改造工程的實際承接人和施工負責人,以福建磊鑫公司的名義承接了該工程,在未簽訂施工合同的情況下組織施工,并將工程轉包給不具備專業資質的誼岑市政公司;未履行安全生產管理職責,未對施工過程涉及的有限空間作業進行風險辨識和隱患排查;明知誼岑市政公司施工人員未經有限空間作業培訓合格,仍違規組織冒險作業,導致發生事故。
熊某對事故發生負有主要責任,涉嫌重大責任事故罪。2025年12月8日,湖里區公安分局已對其采取刑事強制措施。
2.鄒某,作為誼岑市政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違規向個人承攬象嶼保稅區東大門污水管修復改造工程;未按規定建立健全并落實本單位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未組織制定并實施本單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流程,未組織制定并實施本單位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計劃;未履行安全生產管理職責,未對施工過程涉及的有限空間作業進行風險辨識和隱患排查;使用未經審批設計圖紙施工,違規變更設計;明知本公司施工人員未經有限空間作業培訓合格,未對施工現場加強安全管理、落實防護措施,仍違規組織冒險作業,導致發生事故。
鄒某對事故發生負有主要責任,涉嫌重大責任事故罪。2025年12月8日,湖里區公安分局已對其采取刑事強制措施。
建議移送司法機關處理人員
1.許某材,象嶼港灣公司市政水工部員工。作為代建公司涉事項目負責人,參與確定直接委托施工單位,未核實熊某的身份和授權、未與承包單位訂立書面合同情況下組織熊某及其施工隊伍開工建設,至事故發生時工程已基本完工;在明知合同未簽先建的情況下,未落實項目的安全管理措施,未督促施工、監理單位成立項目管理機構,明確項目經理、監理工程師和安全員等關鍵崗位人員到崗履行職責;未制止施工單位使用未經審批設計圖紙施工、違規變更設計;未組織開展危險源辨識和評估,項目未經竣工驗收通水投用,未及時發現涉事作業污水集水井通水后有毒有害氣體聚集形成的安全風險;未落實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制度,未及時排查并消除事故隱患;明知熊某、鄒某的施工人員未經有限空間作業培訓合格,仍放任其違規組織冒險作業。許某材對事故發生負有主要責任,涉嫌重大責任事故罪,建議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如司法機關決定不予追究刑事責任,由應急管理部門依法依規進行行政處罰。其作為國有企業工作人員、中共黨員,在履職過程中存在嚴重失職失責,涉嫌違紀違法,建議同步移交紀委監委調查處理。
2.張某源,大如國設公司象嶼片區負責人,在履行《技術服務合同》約定的工程監理任務過程中,未督促施工單位成立項目管理機構,建立項目質量安全保證體系,明確項目經理和安全員等關鍵崗位人員到崗履行職責;未審查施工單位和人員資質,未審查施工安全技術措施,未審批施工組織設計和專項施工方案;對施工過程存在的未簽訂施工合同、使用未經審批設計的圖紙施工、違規變更設計、未經批準擅自施工、違規開展有限空間作業等違法違規行為,未及時進行有效制止、未按規定發出監理指令,也未向主管部門報告;對項目未經竣工驗收通水投用未制止、未報告;通水后施工單位開展有限空間作業,未按規定巡視,未及時發現和制止作業未審批、人員未培訓、安全裝備未配置等違章行為。張某源對事故發生負有主要責任,涉嫌重大責任事故罪,建議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如司法機關決定不予追究刑事責任,由住建部門依法依規進行行政處罰。
如何辨識有限空間?
如何做好有限空間日常管理?
發生事故如何科學救援?
一起來學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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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制性國標
《有限空間作業安全技術規范》
(GB 46768-2025)
解讀↓↓↓
來源:廈門市應急管理局 應急管理部
編輯:崔維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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