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關于這份文件:2026年4月29日,深圳市地方金融管理局發布公告,就《深圳市實施〈防范和處置非法集資條例〉辦法(征求意見稿)》面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征求意見時間為2026年4月29日至5月30日。
看到這份《征求意見稿》,第一感覺是:深圳正在把非法集資的防范和處置,從“運動式”推向“制度化”。
國家《防范和處置非法集資條例》2021年已經施行。根據《起草說明》的解釋,深圳在此基礎上出臺實施細則,原因在于:深圳金融業態豐富、市場主體密集,非法集資呈現線上線下交織、跨區域流動、隱蔽性強等特點,《條例》部分條款較為原則,在基層職責、管轄邊界、線索核查、出租屋管理等方面存在實操空白。
這份文件,就是在國家《條例》框架下,對這些“最后一公里”的問題作出細化規定。
一、這份文件的核心邏輯
五個字:全鏈條防控。
文件構建了多道防線:
商事登記環節——除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另有規定外,企業、個體工商戶的名稱和經營范圍中不得包含“金融”“交易所”“交易中心”“理財”“財富管理”“股權眾籌”等字樣或者內容。
廣告和互聯網環節——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發布包含集資內容的廣告或者以其他方式向社會公眾進行集資宣傳。互聯網信息服務提供者發現涉嫌非法集資信息的,應當立即停止傳輸,保存有關記錄,并向有關部門報告。
金融機構環節——應當嚴格執行大額交易和可疑交易報告制度,發現涉嫌非法集資的,應當及時向市地方金融管理部門報告。
網格化管理環節——防非處非工作納入社會治安綜合治理體系和城市網格化管理,納入網格員職責清單。上述人員發現涉嫌非法集資行為線索,應當及時報送,各區按照規定予以精神、物質獎勵。
房屋租賃環節——業主或出租人應當履行防范非法集資義務,核查承租人身份信息、經營資質,在租賃合同中明確約定禁止將房屋用于非法集資等違法犯罪活動。
每一道防線都有對應的法律責任條款。
二、哪些主體需要重點關注這份文件
街道和社區工作人員。文件明確了街道辦事處應當協助做好本轄區防范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并應當明確牽頭負責的人員。防非工作納入網格化管理,網格員發現線索可獲獎勵。
房東(含二房東)。第二十條規定了出租人的核查、合同約定和配合義務。第四十條規定,明知或應知承租人利用租賃房屋從事非法集資仍提供便利的,認定為非法集資協助人,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互聯網平臺和廣告從業者。第十六條和第三十七條規定了信息審核、報告義務以及不履行的法律后果。
金融機構從業人員。第十七條和第三十八條規定了可疑資金監測報告義務及罰則。
三、這個系列怎么讀
一篇只講一個小問題。不抄條文,不講大道理。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