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前,陳阿姨與丈夫經法院調解離婚,將結婚增配的公房一隔為二,兩人各住一間。
前夫再婚后,陳阿姨深感不便,只能搬出。前夫之后拆掉隔斷、打通房屋,與現任妻子同住。
陳阿姨起訴要求恢復原狀,贏了官司,卻因前夫生病沒能執行完成。
如今房屋征收,前夫已去世,他的現任妻子認為:“你征收前沒住這里,不是同住人,一分錢拿不到!”
陳阿姨真的沒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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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申房在線,律師為您剖析:
離婚調解書寫的“一隔為二”還有效嗎?
搬離多年,還能算同住人嗎?
前夫去世,他現任妻子能獨占征收款嗎?
律師的結論出乎很多人意料:
陳阿姨有權分,原則上以一半為基準
兩次勝訴判決,就是她的底氣,“征收時沒住”不等于沒有資格
法律不保護躺在權利上睡覺的人,但也絕不辜負手握證據的人。
看律師如何為陳阿姨算清這筆“遲到多年的賬”。
編輯: 俞欣怡
視頻編輯: 姜輝
責編: 金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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