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鍵信息:
- 新加坡規定男學生欺凌他人可面臨鞭刑,作為最后手段,最高可鞭打三下。
- 鞭刑僅針對9歲以上男學生,須校長批準,實施后將監測學生身心狀況。
- 新規源于校園欺凌審查,女學生將受留校察看等處分,不適用鞭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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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推出新的指導方針后,男學生如果欺凌他人,包括通過網絡欺凌,將作為“最后手段”面臨鞭刑。
根據新規則,男學生最高可被鞭打三下。相關規則已于周二在國會討論。
聯合國兒童基金會等國際組織反對對兒童使用體罰,認為這會損害兒童身心健康,并且隨著時間推移還會增加行為問題。
教育部長德斯蒙德·李告訴議員,只有在“所有其他措施都不足以應對,且違紀行為性質嚴重”的情況下,才會適用鞭刑。
他說,這些措施遵循嚴格程序,以確保學生安全。比如,鞭刑必須經過校長批準,并且只能由獲授權的教師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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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會考慮學生的成熟程度,以及鞭刑是否有助于學生從錯誤中吸取教訓,并理解自己行為的嚴重性,”他說。
這些措施來自一項為期一年的審查,重點是校園欺凌。去年幾起引發廣泛關注的校園欺凌事件,也促使公眾更加關注這一問題。
李說,鞭刑只會作為對高小階段及以上男學生的懲罰。高小階段指9歲至12歲。他還提到,新加坡刑事訴訟法規定,女性不得被鞭打。
李說,在實施鞭刑后,學校還會“監測學生的身心狀況和進展”,包括提供輔導。
他說,女學生將受到“留校察看和/或停學、操行等級調整以及其他校內處分”等懲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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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鞭刑最早由19世紀的英國殖民者引入,如今在新加坡仍適用于50歲以下的男性罪犯,涉及搶劫、詐騙或簽證逾期90天等罪行。
世界衛生組織去年發布的一份報告說,體罰在全球仍“驚人地普遍”,并補充稱,這會對兒童的健康和發育造成嚴重傷害。
據世界衛生組織估計,全球每年有約12億名0至18歲的兒童在家中遭受體罰。
作者:德斯蒙德·李
來源:Singapore introduces caning for boys who bully others at scho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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