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四川綿陽一旅游公司盜采安昌河水售賣的投訴,4月27日,綿陽市涪城區農業農村局在問政四川平臺回應表示,經該局相關工作人員現場踏勘,被投訴的旗堡梁旅游公司在安昌河取水屬實,現該公司已停止取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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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昌河綿陽段 圖片來源 舒婷
5月6日,綿陽市涪城區農業農村局回應澎湃新聞表示,該局正在對這家公司違規取水行為進行調查,目前能夠確認的就是這家公司“違規取水、用水”,但該公司取水后以什么形式,或做成了什么樣的水產品進行出售,則是由質量技術監督局在負責調查。
涪城區質量技術監督局工作人員隨后表示“不僅僅是我們兩家單位,是多家單位聯合調查”,涉事公司將這些水具體以什么形式,或者做成什么產品銷售,需要等農業農村局核實、取證之后再交由市場監管局處理,現在還在等農業農村局的調查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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綿陽涪城區農業農村局針對投訴作出的回應 圖片來源 問政四川截圖
澎湃新聞此前報道,四川一位網友此前投訴稱,綿陽市涪城區旗堡梁旅游管理公司,長期盜采安昌河水賣給餐飲酒店及其余商戶,作為飲用水制作成菜品餐食酒類飲料,再高價賣給消費者,其行為長達數十余年,一直無任何相關部門過問、調查。投訴網友認為該行為嚴重危害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
綿陽涪城區農業農村局此前在問政平臺的回復中只明確:旗堡梁旅游公司在安昌河取水屬實,取水位置在涪城區石塘街道御營社區新老茶樹安昌河堤右岸,原洞天公園外河岸線,取水用途為生產及消防用水,按照現場核查及相關要求,該公司已停止取水。
澎湃新聞致電旗堡梁旅游公司,接線人員表示“去問相關部門”,然后掛斷電話。
涪城區農業農村局在回應中明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第四十八條規定“直接從江河、湖泊或者地下取用水資源的單位和個人,應當按照國家取水許可制度和水資源有償使用制度的規定,向水行政主管部門或者流域管理機構申請領取取水許可證,并繳納水資源費,取得取水權。但是,家庭生活和零星散養、圈養畜禽飲用等少量取水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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