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歲女孩的最后一聲尖叫,質疑了安全繩,卻沒能喚醒工作人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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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四川華鎣市瑪琉巖探險公園的“懸崖秋千”墜落事件牽動著無數國人的心。網絡上瘋狂傳播的短短幾十秒救援視頻令人觸目驚心:一名花季少女在穿戴好安全繩后,被緩慢送出安全區域,過程中她不斷驚恐地重復“沒綁緊!沒綁緊!”然而,沒有人停下來。
幾秒鐘后,剛滑出安全平臺的她從近200米的高空徑直墜落,碰撞崖壁后,年輕的生命戛然而止。
官方隨后通報,初步認定這是“企業生產安全責任事故”。在這份冰冷的通報背后,背后隱藏著極其沉重的民事賠償、刑事責任和行政追責問題。今天,我們將以浙江峰翔律師事務所的冷靜視角,剝繭抽絲,還原這起慘劇背后錯綜復雜的法律因果。
一、 民事維度:從“安全保障義務”到高額賠償
一個16歲的鮮活生命就此隕落,首先面臨的是背后那份沉重的賠償單,以及誰有權為這起悲劇“買單”。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198條明確規定:“賓館、商場、銀行、車站、機場、體育場館、娛樂場所等經營場所、公共場所的經營者、管理者或者群眾性活動的組織者,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造成他人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在本案中,涉事景區(瑪琉巖探險公園)以及具體項目運營方(重慶探險營戶外拓展有限公司)毫無疑問是“安全保障義務”的第一責任人。而且,這并非一個簡單的“意外”,而是一起明確的“生產安全責任事故”,這意味著賠償責任是近似“無過錯”原則的嚴格責任。
此外,核心隱患不僅在于人,更在于物。根據國家標準《懸崖秋千安全技術要求》(GB 45069—2024)的強制性規定,懸崖秋千的設計必須杜絕單一依賴點,明確要求“乘人裝置與橫梁之間應設置防止吊掛結構失效的保險裝置”,并設置高空防跌落柵欄。從現場情況看,涉事設備僅憑單繩固定且無任何失效保護的冗余措施,在根本上就為墜亡悲劇埋下了炸藥的導火索。
一旦面對如此嚴重的工程設計與人員操作雙漏洞,運營方不僅要面臨受害者家屬提出的死亡賠償金、喪葬費、精神損害撫慰金。受制于當地上一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及該案的惡劣社會影響,這起造成未成年人死亡的極端生產安全事故,其所產生的民事賠償總額將極有可能突破百萬級別。
而且需要特別注意的是,此案的經營者以“重慶探險營”的名義實行戶外拓展經營——相關企業在法律層面還包含多種特許及高危設備安裝改造科目。若其本身缺乏高危體育項目或特種設備運營的法定資質,其在相關行政違法之外,還將在民事層面構成“一種法外行為的惡性加害”,法庭原則上不接受其在普通侵權之外的輕判申請。
二、 刑事維度:誰將為此付出自由的代價?
然而,相較于冰冷的經濟賠償,公眾更迫切地想追問:面對不斷哭喊的“沒綁緊”,依然固執啟動機器,導致16歲少女墜亡的工作人員和管理者,難道僅僅賠錢就夠了嗎?這就觸及到了過失致人死亡罪的認定。
我國刑法規定,過失致人死亡罪的核心在于行為人“應當預見自己的行為可能發生他人死亡的危害結果,因為疏忽大意而沒有預見,或者已經預見而輕信能夠避免”。
在本事件中,現場工作人員存在兩個無法逃避的“過失”環節。其一,死者死前曾反反復復大聲驚恐尖叫“沒綁緊!沒綁緊!”,這已經構成了最直接、最赤裸的風險預警信號。任何經過正規培訓的游樂設施操作員,在面對游客發出的“安全帶脫落/可能墜落”口頭警報時,首先執行的正確流程應是立即停止設備運行并由專員重新勘察復核。
然而,根據官方通報和網傳視頻證實,操作人員不僅未中斷流程進行復檢,甚至完全沒有采納當事人發出的任何求救信號,最終直接啟動機器把被害女子推向了深淵。這一漠視行為在法律上構成了極其嚴重的過失。更何況,該項目風險極度高危,但工作人員甚至可能都沒有接受過正規持證培訓,現場視頻截圖清楚顯示了他們甚至沒有最基本的團隊安全雙人復檢的操作配備和意識。
從目前的既往判例來看,類似游樂設施致人死亡案或有判處10個月有期徒刑的先例。但這一次,由于被害人是未成年女性,且關鍵證據“現場喊叫預警、工作人員絲毫不為所動”極大加重了行為人的疏忽之責——司法機關確有可能按照過失致人死亡罪名追究現場操作手和相關決策負責人的自由刑。最高可判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三、 行政倒查:“草臺班子”連賬都要敗露
最后,在民事處罰與刑罪之外,還需要談一談真相背后暴露出的一系列“安全隱患連擊”。
運營方“重慶探險營”對外聲稱“機構資質齊全”“一年服務數萬人次”,但企查查數據顯示,其注冊資本為五十萬元,實繳出資卻僅有一萬,顯示其實際股本極其有限。這樣一個注冊金額明顯偏低的公司,再加上其工作人員還未進行過每日設備開工仔細檢查的制度,引發了人們對其安全投入遠低于標準要求的憂慮。
此外,官方通報提到這起事故已被定性為“生產安全責任事故”。根據《安全生產法》《特種設備安全法》的規定,發生較大以上生產安全事故的相關責任單位不僅面臨高額行政罰款,若嚴重安全不達標且持續運營,高層管理人員甚至有可能由應急管理部門提請關閉許可。
總結反思:不要讓“沒綁緊”再次成為遺言
“沒綁緊”這三個字,是這個少女在深谷之中最后還在為救自己生命而發出的絕望呼喚,可嘆卻未能換來人性的阻止。這一次,法律的利劍不僅僅應該停留在紙面的賠償清單。
如果工作人員當天能多一分鐘安全檢查,如果運營公司不能只靠驚險和高弧噱頭,且在開業前就依《懸崖秋千安全標準》(于2025年3月1日起實施)設好保險冗余與安全護欄,尤其如果國家對于網紅探險類高風險項目的常態化排查能夠在這個月底的“五一”前夕就適時強化——這個年輕的生命絕不會消失在這條毫無退路的深淵里。
讓我們發出最后一聲呼吁:生命面前,沒有任何“流量”值得一試,沒有任何僥幸應該被無視!我們浙江峰翔律師事務所將持續跟進此案進展。
(本文僅為法律探討,案件定論以法院最終判決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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