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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青島監管分局開出罰單,劍指浙商銀行青島分行。因違規開展總行禁止業務、房地產貸款管控嚴重不審慎等四大問題,該分行被罰款 195 萬元,多名責任人同步受罰,暴露出其內控管理與合規經營的雙重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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罰單顯示,浙商銀行青島分行核心違規事實包括四項:違規開展總行禁止辦理的業務、貿易背景審查不嚴、房地產貸款管控嚴重不審慎、融資擔保中心合作業務開展不審慎。監管部門據此對分行處以 195 萬元罰款;對時任小企業信貸中心總經理張某麗、風險管理部總經理李凌予以警告;對公司金融兩部負責人石某斌、柴某波分別處以警告并罰款 5 萬元。
其中,房地產貸款管控嚴重不審慎與違規開展總行禁止業務兩大問題尤為突出。前者直指該行在房地產信貸領域的風險管控失效,后者則反映出分行無視總行授權體系、擅自越權操作的合規頑疾。歷史數據顯示,浙商銀行房地產貸款占比曾長期偏高,2021 年達 12.52%,雖 2025 年末降至 8.46%,但不良率持續走高,前十大貸款客戶中房企仍占四席,房地產領域風險敞口猶存。
合規問題頻發的背后,是浙商銀行近年業績承壓與風險暴露的雙重困境。2025 年該行營收 625.14 億元,同比下降 7.59%;歸母凈利潤 129.31 億元,同比下滑 14.85%,為多年來首次營收凈利雙降。業績下滑主因系經濟弱復蘇下息差收窄,疊加債市震蕩導致非息收入大幅下降(降幅近 20%)。
進入 2026 年,該行經營略有回暖,一季度總資產突破 3.7 萬億元,營收、凈利潤同比小幅增長,不良貸款率穩定在 1.36%,風險抵補能力有所鞏固。但此次青島分行被罰,再次敲響合規警鐘 —— 在房地產風險未完全出清、監管趨嚴的背景下,浙商銀行需在內控治理、業務合規、風險管控三方面同步發力,方能實現穩健經營。
百萬罰單折射出地方分行 “重擴張、輕合規” 的慣性,也暴露總行對分支機構管控的薄弱環節。對浙商銀行而言,嚴控房地產風險、補齊合規短板,已是迫在眉睫。
你認為浙商銀行此次被罰,會對其后續在青島地區的業務拓展產生多大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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