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里面有個細節很多人不知道——湯加麗和網站之間其實簽了合約,后來網站要把照片制成寫真集發售,她不同意,但合約在人家手里,她的反對無濟于事。走投無路之下,她決定先發制人,主動找到國內權威的人民美術出版社合作出版,想著至少能自己把控照片的選擇和格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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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能料到,事情的發展完全脫離了她的掌控。寫真出版后,雖然賣得火熱,但那個年代的社會觀念根本無法接受這種事情。網上罵聲鋪天蓋地,說她不要臉、不守婦道、靠脫衣服爆紅。那段時間,湯加麗躲在家里,連門都不敢出。
更讓人唏噓的是,這本寫真還引發了一場曠日持久的著作權官司。由于出版社在書上署名"湯加麗著",攝影師張旭龍認為拍攝創意和動作設計完全出自他手,湯加麗"幾乎不參與",雙方為此鬧上了法庭。最終湯加麗被判賠償張旭龍并賠禮道歉。一個本來就被輿論圍攻的女人,又在法律上輸了一陣,處境可想而知有多狼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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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說丈夫沈東。湯加麗在北京舞蹈學院讀書期間認識了導演沈東,兩個年輕人相互吸引,她畢業后兩人就正式結了婚。寫真拍攝之前,沈東其實是知情的。可他沒想到出版之后的反響會這么大。
身為導演的沈東,聽別人描述是一回事,親眼看到妻子的照片出現在雜志和新聞上又是另一回事。身邊的朋友、同事乃至家人都對他指指點點。幾年下來,沈東扛不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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