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8日,韓國首爾高等法院對前總統尹錫悅的妻子金建希涉嫌腐敗一案作出二審判決,判處其四年有期徒刑,并處罰金5000萬韓元(約合540萬日元),罪名核心為非法接受世界和平統一家庭聯合會(原統一教會)贈送的奢侈品。
此前,一審法院曾判處金建希一年零八個月有期徒刑,而特別檢察官在高等法院審理期間,提出了與一審相同的量刑建議,即判處其15年有期徒刑,二審判決結果介于兩者之間,引發韓國社會廣泛關注。
庭審結束后,金建希的辯方律師團隊明確表示,對此次二審判決結果不服,將依法提起上訴,試圖推翻二審判決,維護金建希的權益。
這也意味著,這起牽動韓國輿論的前總統家屬腐敗案,將進入更高層級的司法審理階段,案件爭議仍將持續發酵。
據悉,金建希被指控的多項罪名,均發生在2022年前后,也就是其丈夫尹錫悅就任韓國總統的前后時期,這一時間節點的特殊性,也讓案件更具爭議性。
其中,最受關注的便是非法收受奢侈品一案,檢方指控,金建希在該時間段內,從世界和平統一家庭聯合會(原統一教會)非法收受了名牌包袋、貴重項鏈等奢侈品,涉案物品價值不菲,其行為已涉嫌違反相關法律規定,損害了公職人員家屬的廉潔性。
除了非法收受奢侈品的罪名外,金建希還面臨兩項其他指控:一是違反《資本市場法》,涉嫌參與操縱一家進口汽車銷售公司的股價,通過不正當手段影響股市波動,謀取非法利益;
二是違反《政治資金法》,涉嫌免費接受相關機構提供的民意調查服務,規避政治資金相關監管規定,為尹錫悅的政治活動提供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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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起案件的一審審理于今年1月在首爾中央地方法院展開,當時法院經過審理后作出判決,認定金建希僅部分犯有收受資金罪,而非法收受奢侈品、操縱股價、非法接受民意調查等其余指控均不成立,最終判處其一年零八個月有期徒刑。
一審判決出臺后,特別檢察官團隊表示不服,依法提起抗訴,要求加重刑罰,因此案件進入二審審理階段。
與一審判決不同,首爾高等法院在二審審理中,對案件事實作出了不同認定。
高等法院指出,經過詳細核查,金建希“明知其資金將被用于操縱股價”,且主動與操縱股價團伙合謀,其行為已明確違反《資本市場法》,應當依法定罪處罰。
同時,對于一審法院認定不成立的收受資金罪部分,高等法院予以改判,明確表示,金建希收受相關資金的行為“很難將其視為簡單的饋贈”,其主觀上具有非法占有意圖,應當認定為犯罪。
關于非法收受原統一教會奢侈品的指控,二審法院進一步確認了相關事實,認為金建希作為前總統配偶,明知該宗教團體的性質,仍非法收受其贈送的貴重物品,其行為違反了公職人員家屬的廉潔義務,應當依法懲處。
綜合各項罪名的情節輕重,二審法院最終作出了四年有期徒刑、罰金5000萬韓元的判決,既未采納一審的輕判結果,也未完全支持特別檢察官提出的15年重判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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