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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年前,情感社會學以情感的社會性為旗幟,完成了學科奠基;四十年后,它需要通過對這面旗幟的反思,來探尋下一程的出發點。
原文 :《情感社會學從奠基到再出發》
作者 |蘇州大學社會學院副教授 田林楠
圖片 |網絡
古典社會學的情感缺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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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學者在繪制本學科的情感研究譜系時,往往會追溯到韋伯、涂爾干、齊美爾等古典社會學家。然而,情感社會學家更傾向于認為,古典社會學家在構建社會學大廈時,未能為情感現象提供強有力的研究綱領。
不過,“沒有情感的社會學”這一局面的形成,并不能完全歸咎于學科奠基者的忽視,而是有其特定的知識社會學背景。現代社會的組織化、科層化與工具理性的擴張,導致情感在公共事務中的意義式微,社會學因此更關注理性行動的邏輯,排斥情感的解釋力。同時,20世紀工業社會進入穩定期,社會沖突減少,激情被視為對“文明秩序”的威脅,社會學轉而關注“理性化”的社會控制機制。20世紀30年代至70年代,功能主義、符號互動主義等流派均強調社會行動的認知基礎,情感被視為“非學術”或“非科學”議題。即使有學者(如米爾斯、戈夫曼)觸及情感,也往往被迫將其納入理性化討論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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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學進入情感研究的理論根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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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世紀60年代強調表達性和聚焦自我的時代思潮中,情感日益凸顯,傳統理性理解的局限性也顯現。因此,在1975年前后,社會學領域的理論裂隙開始爆發,密集的專題論著形成了規模性的學術沖擊。柯林斯的《沖突社會學》(1975)、肯普爾的《情感的社會互動理論》(1978)、霍克希爾德的《情感工作、感受規則與社會結構》(1979)等論著論證了情感在社會生活中的作用。由此,情感社會學終于姍姍來遲地成為社會學的分支學科。這一知識議程因學術組織的發展而得到鞏固,1986年美國社會學會正式成立了情感社會學分會。
在社會學進入情感研究領域之前,神學、哲學和心理學等學科早已系統探討了這一主題。其中,心理學的基本情感理論具有廣泛的影響力,被視為20世紀60年代以來“情緒科學的主導范式”。該理論認為情感主要是與生俱來的生物和神經現象,在任何時空和社會背景下的人類身上都基本一致。這顯然與涂爾干確立的“不以生物學解釋社會事實”的學科準則相悖。因此,當社會學試圖構建自己的情感大廈時,不得不重新尋找可以打下地基之處。
地基打在何處,與社會學自認為能在情感研究中有何貢獻密切相關。或者說,社會學在介入由心理學主導的情感研究領域時,必須論證情感與社會學的關聯性。巴巴萊特為社會學介入情感研究提出兩條理由:其一,情感是一種社會現象,而解釋社會現象正是社會學的使命;其二,情感是社會行為不可缺少的解釋變量。相對于將情感視為社會動因,情感社會學家更傾向于將情感視為社會產物,因為這一視角更能為社會學找到堅實的立足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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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情感視為一種有待社會學理解和解釋的社會現象,也就為情感賦予了社會性,這完全不同于基本情感理論對情感的生物性假定。如果一個人的情感體驗和表達受制于其在群體、組織和社會等級中的結構性位置,并由特定的社會文化規范予以調節和管理,那么情感研究的關鍵詞就不能局限于大腦、神經系統等生物概念,而是需要加入文化、符號、規范、權力、互動等社會學概念。這便構成了社會學言說情感的最重要合法性來源:情感不僅具有生物性,也具有社會性,而后者正是社會學的“看家本領”。
社會學開展情感研究的基本進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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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人類情感的社會性為核心假定和研究任務,情感社會學逐漸形成了兩種視角:文化視角與結構視角。文化視角認為,個體在社會化過程中習得的規范、價值觀和觀念塑造了其情感的喚起、體驗和表達,而不同文化對特定情感有著不同的期待,情感因此呈現出文化的變異性。霍克希爾德的“感受規則”概念是這一視角的典型代表。在她看來,人們是喜悅還是憤怒,并非不受控制,而是由特定文化的社會規范所調節,人們據此來管理自己的喜怒哀樂。這一感受規則不僅存在文化間或亞文化間的差異,還會隨著時間的推移而改變。結構視角則關注社會結構,尤其是微觀意義上的社會結構(如身份地位特征、互動情境中的權力結構、群體或組織的成員資格等),如何影響乃至決定情感。肯普爾將情感視為個體間權力和地位關系的產物,例如,互動中的個體如果認定對方任意剝奪了自己的地位,就會感到憤怒;如果認定對方擁有更多的權力,則會感到恐懼。在斯黛茲看來,情感社會學的兩種既有視角各有其問題:文化視角僅籠統地指出文化設定了特定情境的情感規范,而未能進一步建立文化符碼與情感實踐的具體映射關系;結構視角則過度聚焦微觀場域,形成顯微鏡式的研究偏好,導致宏觀結構要素(如系統性性別壓迫、制度性種族歧視、財富分配極化)對情感的形塑機制長期處于研究盲區。綜上,社會學對情感展開研究的基本進路,就是探索文化和結構如何影響情感的體驗與表達。
情感社會學的理論反思與未來走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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循此路徑,情感社會學研究形成了多種理論取向,根據特納的總結,大致有七種之多。這些理論相互間的差異,遠不如它們共同的預設來得重要。換言之,幾乎所有情感社會學理論都共享認知主義的預設:情感本質上是對意向性對象認知評估的產物,產生于個體對情境要素(身份、資源、地位、權力)的符號解碼。在符號互動論中,情感被定位為自我概念在互動中的確認度評估:個體若判定其自我概念未得到確認,則產生消極情感,反之則是積極情感。在交換理論中,情感則是資源獲取與預期值的差值計算:個體若判定未獲得有價值的資源,便產生消極情感,反之則產生積極情感。無論理論外衣如何不同,其內核總是把情感還原為某種認知價值判斷或評估過程。而這一共享預設與學科的合法性建構深度綁定:情感社會學要與基本情感理論等劃清界限,就必須把情感從生物基質中抽離出來;而一旦情感被抽離出身體,可供社會學調用的解釋資源就只剩下認知、符號與規范等社會性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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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強調人類情感社會性的研究路徑,一方面確實有利于情感社會學在情感研究領域中獲得一席之地,推動情感社會學的實質性發展。霍克希爾德的情感勞動理論、柯林斯的情感能量概念以及舍夫對羞恥的研究,都對跨學科的情感研究產生了積極影響,并一直指導著各類經驗研究。另一方面,對情感生物性的忽略,也導致情感社會學在很多議題上捉襟見肘。畢竟,我們在日常生活中有著太多“沒有由來的情感”,甚至很多時候只是有所感受,但這種感受究竟是什么,無法完全知曉且難以言說。更不用說神經科學的實驗發現,很多時候我們在有意識評估之前,早已感受到了恐懼等情感。因此,在未來的研究中,情感社會學的一個重要挑戰就是如何實質性地綜合情感的社會性與生物性。換言之,這要求學科在方法論上容納非意向性的、前反思的、身體性的情感維度,也要求在本體論上承認情感是一種同時具有生物基質與社會形態的復合現象。
四十年前,情感社會學以情感的社會性為旗幟,完成了學科奠基;四十年后,它需要通過對這面旗幟的反思,來探尋下一程的出發點。
文章為社會科學報“思想工坊”融媒體原創出品,原載于社會科學報第1998期第5版,未經允許禁止轉載,文中內容僅代表作者觀點,不代表本報立場。
本期責編:程鑫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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