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擊上面藍色字體關注上海公鼎律師事務所
江蘇省第二屆城市足球聯賽火熱開啟
當熱血沸騰的足球賽事
遇上嚴謹實用的法律知識
會碰撞出怎樣的火花?
這組“秒懂”普法漫畫
讓我們一起來漲知識!
問
利用比賽比分招攬他人下注,并從中抽成牟利,美其名曰“小賭怡情”,這種行為需要承擔法律責任嗎?
![]()
利用網絡投注賽事進行網絡賭球,這不僅違背了體育精神,更是違法行為,按照其情節嚴重程度,將會受到行政或刑事處罰。
答
法條鏈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七十條,以營利為目的,為賭博提供條件的,或者參與賭博賭資較大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處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罰款。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零三條,以營利為目的,聚眾賭博或者以賭博為業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罰金。開設賭場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問
足球比賽對抗性較強,肢體摩擦難以避免,有時甚至會引發傷害事故,這類傷害誰來承擔?
![]()
參加體育比賽活動的行為本身就是一種自愿承擔危險的行為,參加者自愿參與這些活動應當充分認識到其危險性,由此產生的正常風險原則上應當由參加者自己承擔,即自甘風險規則。
答
法條鏈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六條第二款,自愿參加具有一定風險的文體活動,因其他參加者的行為受到損害的,受害人不得請求其他參加者承擔侵權責任;但是,其他參加者對損害的發生有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的除外。
問
“蘇超”部分賽事一票難求,可以通過黃牛購買“二手票”嗎?
![]()
“蘇超”部分場次門票售罄后,二手平臺出現大量“轉讓票”,原價10元的門票在二手平臺被標價600元,價格暴漲60倍。“黃牛”倒賣門票本質上是一種擾亂市場經濟秩序、侵害購票者利益的行為,會受到治安管理的相關處罰。
答
法條鏈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二條第三款規定,偽造、變造、倒賣車票、船票、航空客票、文藝演出票、體育比賽入場券或者其他有價票證、憑證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10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500元以下罰款。
問
比賽的精彩瞬間值得回味,是否可以剪輯成短視頻上傳平臺呢?
![]()
大型體育賽事節目對拍攝、剪輯等方面有較高要求,攝像、編導等創作者會對其進行個性化的編排,從而使節目具備獨創性,屬于視聽作品,受到著作權法的保護。未經許可,將體育賽事節目中的片段以短視頻形式播出,或將其添加至自制的視頻中,均可能構成著作權侵權。
答
法條鏈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十二條第六款規定,未經著作權人許可,以展覽、攝制視聽作品的方法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編、翻譯、注釋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應當根據情況,承擔停止侵害、消除影響、賠禮道歉、賠償損失等民事責任,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問
詆毀運動員的,需要承擔什么責任,有何法律后果?
![]()
每一只參賽隊伍代表的都是城市形象,對于發揮失利的隊伍或運動員,我們更加應該給予鼓勵。如果在網絡上進行言語攻擊、惡意抹黑、侮辱誹謗,侵犯了運動員、教練員等的名譽權,將根據情節嚴重程度,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答
法條鏈接
【民事責任】《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條規定,民事主體享有名譽權。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以侮辱、誹謗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譽權。
【行政責任】《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二條規定,公然侮辱他人或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刑事責任】《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規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01
02
03
郭軍律師
職位:主任律師
電話:400-697-0701
業務專長:建筑工程、合同糾紛、房地產糾紛、債權債務等。
上海公鼎律師事務所
電話:400-697-0701
傳真:021-33856629
地址:
備注:圖文來源崇川在線+AI配圖
公鼎律所現已開通律師微信在線咨詢服務,工作時間為:上午9:00至下午18:00, 如非工作時間無法及時解答您的提問,您即可在平臺留言并留下微信號或聯系方式,我們會在下個工作日給予您回復,歡迎大家前來咨詢,公鼎律所竭誠為您服務!
聲明:本平臺發布的所有圖文內容均來源于網絡,版權歸原作者及原出處所有。旨在為廣大用戶提供法律研習資料、傳遞有益信息。我們的初衷是增進公眾對法律知識的了解,提升法治意識,與社會各界共同推動法治建設。本平臺發布的所有內容均與商業利益無關,不存在任何形式的商業推廣或盈利行為。如無意侵犯了您的權益,請與我們聯系,并在確認后立即刪除相關內容,以維護您的合法權益。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