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門口五米之痛
上周一下午接兒子放學,重溫了一次接孩子放學場景。讀小學后,兒子上下學基本上跟著他媽媽一起,我很少體驗在校門口等待接娃的無奈了。雖然,放學時間是確定,但是總有拖課的時候,于是家長只能在校門口等待了,不趕時間還好,如果趕時間真的是熱鍋上的螞蟻了。而且,中心城鎮的小學,基本上規模比較大,學生數比較多,家長往往只會提前到不會遲到(孩子出了校門,接孩子就是家長的責任了),因此校門口接孩子的家長也就比較多,說人擠人根本不算夸張。
養孩子除了巨大的金錢、長久的呵護和事無巨細的照顧等等讓人心力憔悴,就是單單每天上下學的接送,我也感到疲于應付。十年前,接送女兒上下學體驗了一遍,現在再來一遍。萬一遇上兩夫妻都有急事錯不開時間接送孩子,就更加感慨養孩子的不易。因此,在校門口,爺爺奶奶的身影比爸爸媽媽的身影要多,養育一個孩子真的是一個家庭金字塔般托舉。
比起放學的擁擠,上學的時候更擁擠。放學時間可以錯峰至每個班級,每個班級前后相隔三五分鐘離開,還不至于將校門口擁堵得毫無秩序,但是,上學時間比較固定,頂多錯峰開低年級和高年級兩個時間段,因此上學時間的校門口就更擁堵了。即便家長即停即走,也無法緩解擁堵問題,高年級學生自己走入校門是沒有問題的,但是很多低年級孩子的家長還是不放心孩子獨自入校,即便停車兩三分鐘時間,將孩子送入馬路對面的校門口,大街上也會立刻堵成長龍。
現在各個學校的普遍做法是,按班級順序安排幾個家長志愿者參與護學崗管理,解決校門口五米痛點。按理,校門口之外的問題是不屬于學校的,因而安排學校老師承擔這份工作是不現實的。按歸屬的話,應該屬于交警管了,但是每個片區的警力是有限的,即便一個學校派一個也難以解決問題,于是,護學崗應運而生,最終還是家長承擔了。讓家長承擔護學崗責任法理上是沒有依據的,目前各個學校的做法都是讓家長自愿報名。
早些時候是沒有護學崗的,也沒有隔離墩、防撞柱和拒馬等,校門口的安全防范措施也不像今天這么嚴格到位。今天這個高規格多方位的措施,也是一次次慘痛的代價換來的。
稍微回顧幾個案例。
2004年9月11日上午,江蘇省蘇州市吳中區小劍橋幼兒園門口,犯罪嫌疑人楊國柱攜帶刀具、汽油及自制爆炸裝置進入幼兒園一樓。他先用刀砍殺兒童,隨后潑灑汽油并點燃紙箱,共造成28名兒童受傷。由于救治及時,無人死亡。
2004年9月20日早上,山東省日照市莒縣第一實驗小學,門口一名歹徒手持菜刀闖入正在準備上課的校園,瘋狂砍殺學生,共有約25名10歲左右的小學生受傷,其中一名重傷學生經搶救才脫離生命危險。
2006年6月4日上午,北京市西城區北京大學第一醫院幼兒園門口,51歲的幼兒園門衛徐和平突然行兇,用一把菜刀砍傷多名兒童和教師,造成15名兒童和3名教師被砍傷,最終一名年僅4歲的兒童因傷勢過重,搶救無效死亡。
那時候,這些校園極端案例還是比較多的,這種情況下即便有家長護學崗,能起的作用應該也不大。當然,防患于未然還是很有必要的。但是,校門口最后五米的問題還是沒有根治。不論是交通的擁堵還是師生的安全,都是頭痛醫頭腳痛醫腳地打補丁,教育是綜合性的社會問題。
很多年前,帶女兒(那時候她應該是幼兒園或者小學低年級的時候)去看一部印度電影,片名叫什么忘記了,電影中出現校車接送學生的畫面,女兒問我那是什么車,我給她解釋了校車是怎么一回事,她哇了一聲,語氣里滿是羨慕。
其實,校車是一個解決校門口五米問題不錯的選擇,曾經也有一度實施運行,后來又被取締了。目前,可能中西部省份一些鄉下、山區學校可能還有校車,東部沿海省份發達城鎮基本不見校車。校車固然方便了家長的接送,可是,一旦發生安全問題,傷亡人數都比較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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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5月9日,山東省威海市環翠區陶家夼隧道,威海中世韓國國際學校幼兒園校車起火,車門無法打開阻礙逃生,車上共13人,共造成12人死亡,包括11名3-6歲幼兒和1名司機,1名教師重傷。后查明為司機叢威滋因個人原因在車內縱火所致。
2024年9月3日,山東省泰安市東平縣佛山中學門口,東平縣東原公共交通有限公司的學校定制公交車失控,共造成11人死亡,其中包括5名學生和6名家長。事發早高峰,學校門前人流量大,傷亡慘重。
從發生安全事故的責任承擔來看,不論是學校領導還是地方行政領導,都不愿意搞校車接送的。對校長來講,只要出了校門,責任就不在學校,如果是校車接送,跟學校就脫不了干系。對地方行政領導來講,校車一旦發生安全問題,人數都比較巨大,領導會被問責,何必給自己增加仕途風險。即便在人口拐賣比較猖狂的年代,個體的兒童被拐賣和群體的安全事故,孰輕孰重,還是一眼便知的。交通堵一點總比死人強,安全問題嘛,防一防,堵一堵,順一順,能解決多少算多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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