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5月27日,武漢蔡甸交警組織開展第七次交通秩序宣傳整治日行動,各中隊民警、輔警在轄區重點路段設卡,針對二輪電動自行車、電動三輪車違法載貨、加裝雨陽篷、違法載人、不佩戴安全頭盔以及“老頭樂”無證駕駛等各類違法行為開展集中教育整治,重在通過現場講解、案例警示、簽訂承諾書等方式,提升群眾交通安全意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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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動自行車馱著煤氣罐滿街跑民警緊急攔停現場“上課”
當日上午9時許,武漢市公安局蔡甸區分局交通管理大隊六中隊民警劉國杰帶隊在永安大街開展整治工作時,發現一名女子駕駛的二輪電動自行車上,竟私自搭載著一個煤氣罐,沒有任何固定防護措施,行駛過程中搖搖晃晃。民警立即上前將其攔停。
“您這樣拖著煤氣罐多危險吶,萬一發生碰撞或顛簸導致煤氣罐泄漏、爆炸,咱以后可不能這樣!”民警沒有急著處罰,而是現場對當事人進行耐心的宣傳教育,不僅講解相關法律規定,還結合真實案例說明電動車違規載貨、超重載物的巨大安全隱患,提醒群眾日常騎行要杜絕僥幸心理,嚴守安全底線。聽完民警的講解,當事人連連表示后怕。
電動自行車加裝雨陽篷被攔民警柔性執法促現場拆除
上午10時18分,蔡甸大街蔡姚路路口,一輛加裝雨陽篷的電動自行車駛入民警視線。四中隊民警劉子豪立即上前攔停,但并沒有急著開單處罰,而是現場對騎乘人李女士進行針對性安全宣傳教育。
“雨陽篷雖然遮陽擋雨,但會增大車輛風阻,影響車身穩定性,尤其在轉彎或遇橫風時極易側翻。同時,雨陽篷還會遮擋駕駛員視線,剮蹭行人和車輛的風險也大大增加。”民警耐心講解完,又讓李女士現場看完《電動自行車警示教育片》,最后同李女士一同現場拆除雨陽篷。李女士積極配合,并表示今后一定守法騎行。
違法載人還不戴頭盔民警普法教育簽承諾書
上午10時25分,四中隊副中隊長胡阮俊帶隊在轄區文興路路口開展集中整治時,發現一名女子騎著電動自行車載著另一名成年女子,且兩人均未佩戴安全頭盔,民警立即上前攔停。
“一輛電動自行車搭載兩名成年人,已經超過車輛額定載荷,嚴重影響操控穩定性。再加上沒有安全防護措施,一旦急剎或轉彎,極易引發側翻、人員摔傷等交通事故。”民警現場對當事人進行普法教育,并讓二人現場看完《電動自行車警示教育片》,詳細講解違法載人的嚴重后果。隨后,民警讓當事人簽訂《交通安全承諾書》,承諾今后自覺遵守交通法規,不再違規載人,騎行時務必佩戴安全頭盔。
無證駕駛無牌“微面”上路民警依法扣車消除隱患
上午11時18分,一輛未懸掛號牌的微型普通客車經過常北大街星光大道卡點,五中隊民警吳冕立即上前攔停。當民警要求該車駕駛員出示駕駛證,對方卻提供不出任何有效證件。經系統查詢,男子周某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這就是俗稱的“老頭樂”無證上路。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條、第十一條相關規定,民警對周某“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駕駛機動車”、“駕駛未懸掛機動車號牌的機動車上道路行駛”的違法行為,依法采取強制措施扣留機動車,并將予以相應處罰,及時消除了一起重大交通安全隱患。(記者:奚偉 通訊員:周鴻晨 李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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