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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仲相齊,“九合諸侯,一匡天下”,成就春秋霸業,其治世智慧集凝于《管子》一書。該書關于政績的論述,并非零散治政箴言的堆砌,而形成了一套較為完整的思想體系。從《牧民》的民本之基到《治國》的富民之要,從《權修》的施政之法到《立政》的考評之準,一段春秋時期治國理政的實踐脈絡清晰躍然于紙上。
政績之本:民為邦本,強國富民是旨歸。
《管子》將政績之本牢牢錨定于“民”,強調“政之所興,在順民心;政之所廢,在逆民心”,明確富民、強兵、安國是治國理政的終極目標。政令如舟,民心似水。唯有將施政的羅盤始終校準百姓期盼,讓發展成果真正惠及千家萬戶,方能贏得民眾真心擁護。是故,“欲為天下者,必重用其國;欲為其國者,必重用其民;欲為其民者,必重盡其民力”。寥寥數語,勾勒出治國為民的底層邏輯。
在管仲看來,政績的創造從來都不是單向的施政行為,而是與民生福祉深度綁定的共生關系。唯有以民為本,政績方有堅實根基。“凡治國之道,必先富民。民富則易治也,民貧則難治也。”富民既是治國的要務,亦是政績的彰顯。
春秋之際,國家安全與百姓生計休戚相關。《管子》直言“地之守在城,城之守在兵,兵之守在人,人之守在粟”,把務本明確為評判政績優劣的關鍵指標。管仲還進一步警示:“上不好本事,則末產不禁;末產不禁,則民緩于時事而輕地利。輕地利而求田野之辟,倉廩之實,不可得也。”所謂“本事”即農業生產,乃國之根本。又云:“凡有地牧民者,務在四時,守在倉廩。國多財則遠者來,地辟舉則民留處。”農時不失,倉廩不虛,百姓衣食有繼,方能四方歸心、安守故土。這是最基礎和最根本的政績。
政績之基:禮法相濟,循道施策是準則。
管仲洞察入微,認為創造政績的關鍵在于將剛性的制度約束與柔性的民心工作緊密結合,既強化依法度、重賞罰的制度規范,又注重察民情、明教化的認同塑造。
一方面,官員施政,有善績當予嘉獎,有劣行須明懲戒,且需恪守誠信、言出必踐。唯有如此,制度方能生威。倘若賞罰失信、諾而不踐,則制度形同虛設,官員亦將無所忌憚、肆意而行。
另一方面,唯有厚民生以聚民心、興禮義以淳風俗,復以法度正其綱紀,方能政令暢通、施政有效。《管子》強調的“不為不可成,不求不可得,不處不可久,不行不可復”,其精髓便是“量民力也”:“不強民以其所惡,則許偽不生;不偷取一世,則民無怨心;不欺其民,則下親其上。”唯有審度民力、腳踏實地、真抓實干,才能讓政績真正利在千秋。
在此基礎上,管仲進一步將道德教化與行為規范視為政績的內在組成部分,以禁微邪、重四維、守廉恥為核心,劃定不可逾越的紅線。“國有四維:一維絕則傾,二維絕則危,三維絕則覆,四維絕則滅……何謂四維?一曰禮,二曰義,三曰廉,四曰恥。”此四維不僅是社會安定的精神基石,亦為創造政績提供不可或缺的倫理支撐。知禮使人進退有節,知義使人明辨是非,知廉使人清正不貪,知恥使人榮辱分明。
政績之要:德能配位,選賢任能是保障。
真正政績的創造,離不開善謀實干的官員。官員效用的發揮,有賴于鮮明的考評規制。管仲提出考課官員“三本”原則與選人用人“四務”準則,構建起一套古典政績考評與官員任用體系。
《管子》云:“君之所審者三:一曰德不當其位,二曰功不當其祿,三曰能不當其官。”此“三本”,治亂之原也:德位相稱,品行必配其位;功祿相稱,實績必副其祿;能官相稱,才干必勝其職。考功任官,當嚴察其德、功、能,使德才兼備者獲擢受賞,德不配位者受黜遭懲。為政者應明辨時勢,洞察用人之道、善于任用官員,讓政績從實干中產生。
管仲還從反面劃定選人用人底線,立下“四務”準則。“君之所慎者四:一曰大德不至仁,不可以授國柄;二曰見賢不能讓,不可與尊位;三曰罰避親貴,不可使主兵;四曰不好本事,不務地利,而輕賦斂,不可與都邑。”此“四務”者,安危之本也:其一,大德未至仁者的人不可授予國柄,因其徒有虛名而無恤民之心;其二,見賢不讓的人不可給予尊位,因其嫉賢妒能、心胸狹隘,必排擠賢才、敗壞政風,難以凝聚干事創業之力;其三,罰避親貴者不可使主兵,因其徇私枉法、執法不公,必喪失威信、難以服眾,無統軍衛國之能;其四,不務地利、輕賦斂者不可治理都邑,因其不知恤民、不務實際,必橫征暴斂、勞民傷財,致地方困敝、民生凋敝。
管仲認為,“萬乘之國,兵不可以無主;土地博大,野不可以無吏;百姓殷眾,官不可以無長,操民之命,朝不可以無政”。國家之治,系于百官各司其職、各盡其能。唯有選賢任能、德能配位,才能推動治理體系高效運轉,讓真正善干實干的官員有機會施展抱負、創造實績。
總之,《管子》一書所蘊含的政績觀是一套邏輯嚴密、內涵豐富的完整思想體系。它以民為邦本、富民強國為核心理念,以明法度、信賞罰、察民情、守廉恥為實踐路徑,以德能配位、選賢任能為人才保障,將物質豐盈與禮義教化緊密融合,將短期事功與長遠功業有機貫通,將個人品操與官員才干高度統一,從而勾勒出古典治道中嘉謀善政的清晰輪廓。今天,回望《管子》中的治政智慧,如《牧民》“政之所興在順民心”之論、《治國》“必先富民”之要、《權修》“取于民有度”之誡、《君臣》“德能以待君命”之規,誠乃中華傳統治政思想寶庫中的閃亮明珠。
(作者為上海師范大學黨委統戰部副部長、副研究館員趙龍)
原標題:《學林隨筆|《管子》關于政績的歷史思考》
欄目主編:王珍 文字編輯:理論 題圖來源:視覺中國 圖片編輯:邵競
來源:作者:趙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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