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有沒有試過,為了一個人,去一座城?
不是為了旅游,不是為了逃離,只是單純地想站在他走過的街道上,聞他聞過的空氣,看他在社交軟件里發過的那片天空。聽起來很傻對吧?但有些人就是會做這種事。比如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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飛機降落的時候,城市的夜晚正涼。我拖著行李箱穿過陌生的地鐵站,耳機里循環著一首老歌。街道兩旁的燈一盞盞亮著,像誰在等我,又像誰根本沒注意到這個世界上多了一個正在靠近他的人。我在心里排練了無數遍見面的場景,可真正走到他可能出現的地方,手指卻開始發抖。
后來我們真的見到了。很短,短到我現在回憶起來,像是偷來的幾分鐘。他轉過頭,目光落在我臉上,我愣在原地,連準備好的話都忘了。原來人在極度緊張的時候,真的會失語。我們說了什么我已經記不清了,只記得他的眼睛,和照片里一樣,又不太一樣——照片不會呼吸,不會眨眼,不會在說完再見之后真的轉身離開。
那天之后我在他的城市多留了幾天。早上醒來的第一個念頭是,這里的陽光和他曬的是同一種。我去他提過的一家咖啡館,坐在靠窗的位置,假裝這是巧合。下雪的時候我一個人走在街上,雪落在睫毛上,我想如果他在,大概會笑我像個傻子。可我還是走了很遠,把腳印留在他可能出現過的每一個路口。
離開前我寫了一封信。沒有地址,沒有收件人,就塞在火車站附近一個老郵筒的縫隙里。我知道他不會看到,可能明天就被清潔工收走,可能永遠爛在那里。但我還是寫了。寫這座城市因為一個人而變得具體,寫原來"見過"和"在一起"之間隔著一整條銀河,寫我不后悔。
現在那封信大概已經不在了。但我偶爾會想起那個郵筒,想起自己蹲在雪地里塞信的樣子。有些喜歡就是這樣,不是為了被回應,只是為了給自己一個交代。我飛過半個地球,不是為了讓他愛上我,是為了讓自己死心,或者讓自己繼續相信——相信這個世界上,真的有人值得你不顧一切地去見一面,哪怕只有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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