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兩起看似無關卻刺眼對撞的案件,成了網絡上揮之不去的黑色笑話。
在北京,一位65歲老人因與鄰居的養狗矛盾激化,在小區投毒毒死了9只寵物狗。朝陽法院開庭九次,狗主人們無一諒解,最終老人被以“投放危險物質罪”判處有期徒刑四年,實刑入獄。而在河南汝州,一只違規飼養的烈性惡犬將一名兩歲幼童活活咬死,狗主人最終卻只獲判三緩四,一天牢都不用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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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就是著名的西高地papi媽媽事件,狗主人和境外動保組織一起,還帶著口罩,遮住臉的貨色。卻不知道為什么全國都報道他,聲援他?
毒死9條狗,坐牢4年;惡犬咬死1個孩子,主人幾乎無事。這就是當下某些司法與輿論并存的荒誕現實。它直白地告訴我們:世道在變,人心也在變。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反復強調“以人為本”,強調勞動人民的主體地位,但在局部公共輿論和司法實踐中,狗的“財產屬性”與某種虛偽的“動物保護”,竟悄然凌駕于活生生的人命安全之上。
這味道并不陌生。
抗美援朝特級英雄黃繼光犧牲后,其母鄧芳芝在給毛主席的信中憶起舊事:少年黃繼光曾在河里撈蝦,無意中發現地主甲長家一條死狗。甲長仗勢欺人,逼黃繼光背著死狗游街示眾,全家還得給狗買棺材、做道場、披麻戴孝。那是半殖民地半封建舊社會的寫照——反動統治階級的一條狗,都比窮苦百姓的命貴。
革命者流血犧牲,砸碎那個“人不如狗”的舊世界,為的是讓普通勞動者挺直腰桿做人。可幾十年后,披著現代中產情調、西方“毛孩子”敘事外衣的極端動保,卻把這套邏輯從后門接了回來。那些在網上把惡犬喚作“兒子女兒”的人,與當年逼黃繼光給死狗披麻戴孝的甲長,在文化骨子里流著相似的血。他們要的不是真正的動物福利,而是用跨物種的“審美特權”彰顯階層優越感,進而消解普通人的生存權與安全感。
水可載舟,亦可覆舟。
民心如水,司法與輿論不過是舟。順應大多數人的基本訴求——孩子的安全、底層生存的底線、樸素的公平正義——舟就能行穩致遠;當前“人不如狗”的局部現象,正是部分公共領域偏離大眾喜怒哀樂的后果。人民支持嚴懲惡犬傷人、支持合理規范養狗,而不是支持把狗命抬到人命之上。這不是冷血,而是最基本的生存理性。
從這個角度看,近年來公知勢力在中國的滲透徹底失敗,就不難理解了。
他們的前輩還懂得“為民請命”,還能團結一切可團結的力量,政治水平和策略感尚可,讓人分不清是真心還是策略。如今的公知,既不實踐,也不愿站在大多數人的立場,而是以嘲諷、貶低、侮辱普通民眾為日常,是認為高人一等的,把自己徹底推到全國人民的對立面。他們嚴重脫離了前輩的團結路線,自覺走向了大眾的反面。
他們沒跟上版本,沒有站在大多數人的喜怒哀樂一邊。
這才是根本原因。
有趣的是,從邏輯上講,他們其實是有可能“勝利”的——只要經濟高度發展,人人養狗、人人不婚、徹底原子化、享樂化,社會進入極致賽博獨立的狀態,那時狗確實可能比人更“貴”。寵物經濟會更繁榮,單身中產會把情感寄托全投給“毛孩子”,司法和輿論會進一步向“動物福利”傾斜,底層人類生命的安全感會被繼續擠壓。
之所以現在還沒完全走到那一步,根本還是因為經濟實力沒到,社會結構沒到,大多數人依然有現實的生存焦慮、養育焦慮和安全需求。人民還需要一個能保障孩子平安、講求基本公平的社會,而不是一個把狗捧上神壇、把人踩在腳下的“精致”社會。
美國曾經有一段時間到了那一步,確實財產的重要性,是勝過很多流浪漢的命,甚至流浪漢尸體本身也是資產,這都是可以量化衡量的。可是結果我們看見了,除了一地雞毛,人民相互分裂,什么也沒有留下,于是美國由盛轉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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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是一個好老師,教了你一邊,還會教你無數遍,學不會沒事,踩過的坑一個也不會少。這就叫“歷史規律不可戰勝”。
人心是會變的,世道也是會變的。
關鍵在于,誰站在水的一邊,誰就站在了歷史的可能一邊。如果某些人若繼續傲慢,若忘記“以人為本”的樸素真理,忘記水可覆舟的鐵律,早晚也會被民心反噬。當然,以上這些我說的是公知,別想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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