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政已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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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司法部發布關于歐盟外國補貼調查相關做法構成不當域外管轄的公告,引發國內外關注。
公告表示,司法部會同商務部等有關部門調查認定,歐盟利用其《外國補貼條例》在對同方威視調查中對中國實體采取的相關跨境調查做法,構成不當域外管轄措施。
文字不長,對中國企業而言,卻分量千鈞。這意味著,在國家法律保護下,中國企業不必害怕歐盟“長臂管轄”的威脅。
眾所周知,“長臂管轄”是有些國家用自己的國內法,去管全世界的事。
比如這次的事件,2024年4月,歐盟突然對同方威視在荷蘭和波蘭的辦公場所進行搜查,要求同方威視交出存儲在中國境內服務器上的所有員工郵件和內部數據。
被同方威視拒絕后,歐盟不依不饒。近期,歐盟不僅增加調查頻次,擴大調查范圍,還將對同方威視等企業的調查升級為深入調查,強制中國的銀行機構配合調查,不合理索要廣泛的、與調查無關的大量中國境內信息。多家中國企業和銀行機構在歐正常投資經營,受到嚴重負面影響。
歐盟所依據的法律,是2023年實施的《關于扭曲歐盟內部市場的外國補貼條例》,就是司法部公告中提到的《外國補貼條例》。該條例對“外國補貼”的定義,寬得離譜。外國企業在國內依法享受的研發費用扣除、常規商業貸款、參與國內公開招標等,都可能被歐盟認定為“不正當補貼”。
該條例實施以來,歐盟已發起多項調查,涉及多家中國企業。
不僅是歐盟,自2025年以來,美國根據其制裁其他國家的行政令,以參與伊朗石油交易為由,將恒力石化(大連)煉化有限公司等中國企業列入“特別指定國民清單”。
其性質與歐盟的調查行動一樣,就是將國內法凌駕于國際法之上,以“公平競爭”“國家安全”等為借口,打壓外國競爭對手。
此前,我國的刑法雖然規定了明確的屬地管轄、屬人管轄、保護管轄和普遍管轄原則,但在具體的域外管轄適用上,往往秉承尊重他國主權的態度。
在這一背景下,美國、歐盟等不斷通過擴張屬地管轄的域外適用,借助國際司法協助和司法合作,對我國企業和公民進行“長臂管轄”。
中國企業遇到類似的事,若不配合,可能會面臨巨額罰款,甚至被“趕”出當地市場。很多企業為了生存,只能無奈妥協,或者艱難地打國際官司。
但現在,情況不一樣了。
就在5月初,商務部發布公告,針對美國對5家中國石油石化企業實施的制裁措施,明確提出三個“不”:不得承認、不得執行、不得遵守。
此次,司法部也在公告中表明:任何組織、個人不得執行或者協助執行該不當域外管轄措施。
堅決有力的阻斷禁令背后,依據的正是我國日益完善、與時俱進的法律體系。2021年,出臺《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外國制裁法》《阻斷外國法律與措施不當域外適用辦法》;2023年,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關系法》;2025年,通過《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外國制裁法〉的規定》;今年4月,公布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外國不當域外管轄條例》。
上述法規,既是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也為中國企業“走出去”保駕護航,明確告訴中國企業和機構:外方的單邊制裁不算數,誰要是配合制裁,就違反了中國法律。
因此,當外國執法人員要求交出中國境內數據時,你可以理直氣壯地說:“對不起,根據中國法律,我不能這么做。”當外國銀行因為“制裁”凍結賬戶時,你可以向中國法院起訴,要求賠償損失;當外國企業因害怕而不敢合作時,你可以告訴他們:“在中國境內,我們的合作受中國法律保護。”
這就是法律的力量,像一塊盾牌,為中國企業筑起一道堅固防線。
主權平等,是國與國規范彼此關系最重要的準則。司法部、商務部的公告,意義遠不止于保護幾家企業,還向世界傳遞了三個鮮明信號。
一是中國政府保護中國企業合法權益的決心。中國堅決反對任何國家對中國企業實施無理打壓、歧視性調查或單邊制裁。
二是中國捍衛以國際法為基礎的國際秩序的立場。中國始終秉持國家主權平等和公平正義原則,主張各國通過平等協商解決貿易爭端。
三是中國已建立一套完整有效的依法反制體系。任何企圖損害中國國家利益、侵蝕中國企業正當權益的行為,都不會得逞。
當然,有了法律保護,并不意味著企業可以高枕無憂。
面對復雜多變的國際環境,中國企業需要進一步加強涉外合規管理體系建設,提前排查風險,特別是要密切關注外國法律法規變化。一方面,及時對自身獲取政府補貼等情況進行全面梳理,整理好相關文件和材料;另一方面,遇到問題時,不要驚慌,更不要盲目妥協,第一時間向有關部門報告,尋求支持和幫助,同時運用中國法律賦予的權利,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專家還建議,企業要多元化布局海外市場,“不要把雞蛋放在一個籃子里”,在鞏固傳統市場的同時,積極開拓新興市場,并不斷加強技術創新,提升核心競爭力。
只有自己足夠強大,才能抵御各種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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