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周瑩)為深入貫徹落實國、省關于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決策部署,更好發揮住房公積金的民生保障作用,日前,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發布《關于優化調整住房公積金相關政策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推出5項重點舉措,覆蓋繳存、貸款、提取全環節,全方位惠及繳存職工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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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新政進一步拓寬住房公積金提取使用場景,首次將支付自住住房物業費納入提取范圍。《通知》指出,在本市無未結清住房公積金貸款的繳存人,每年可申請提取一次住房公積金,用于支付繳存人家庭在本市行政區域內一套自住住房的物業費,年度提取上限為3000元。此外,繳存人在本市行政區域內購買自住住房,可按規定提取公積金用于支付購房契稅、住宅專項維修資金。
同時,我市住房公積金代際互助政策全面升級,實現代際提取和代際貸款雙向突破。申請人在湖南省內購買新建商品住房,支持代際提取,可提取父母和子女的住房公積金,提取合計金額不得超過實際支付的購房款;在本市購買自住住房,支持代際貸款,可用父母和子女的公積金一同貸款,其住房套數、家庭負債認定,均按本市現行規則執行,以購房人及其配偶為主體進行認定,不疊加父母或子女的住房及負債情況。
不僅如此,《通知》明確提高貸款額度計算倍數,從原有的16倍提高至20倍。可貸金額不足40萬元的,統一按40萬元核定。
針對靈活就業人員,新政放寬住房公積金貸款繳存條件,大幅縮短貸款等待期限。連續繳存6個月(含)以上或一次性補足6個月繳存金額后可按規定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貸款審批的工資基數按照繳存人近半年平均納稅收入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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