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 | 謝美浴
編輯 | 高巖、付影
來源 | 獨角金融
掏出手機、掃碼解鎖街邊的藍色單車,這是融入無數人日常中的出行方式。可最近,哈啰的小藍車,卻引發了爭議。
2026年3月底,哈啰上線了一項名為“安心騎”的新服務,起初沒太多人注意,直到多名用戶發現賬單上多了單筆兩毛錢的“安心騎保障”費用。哈啰宣傳界面顯示,該服務已為232萬用戶提供保障。
有的用戶選擇在社交平臺上“吐槽”,稱“未經本人允許開保險,兩天收取11個訂單的保費!”“還車的時候突然發現扣了2毛,看了幾遍發現莫名其妙多出來一個安心騎保障!”
圖源:社交平臺截圖
就此事,本月(2026年5月)上海市閔行區市場局決定,對上海哈啰普惠科技有限公司立案。據了解,此次立案是因為哈啰用戶舉報。工商信息顯示,上海哈啰普惠科技有限公司注冊地址正是在上海市閔行區。
對此,哈啰方面表示,一直歡迎來自用戶的監督,會妥善處理相關情況。
這已經是今年以來,哈啰第二次被立案。上一次是今年4月,據北京市交通委消息,北京市交通運輸執法總隊對哈啰在北京違規超量投放共享自行車的行為進行了立案調查,4月7日,執法部門接到線索并開始核查;4月13日復核整改情況后對哈啰進行了行政處罰,責令其調減其運營規模。
從違規超量投放共享自行車到“安心騎”服務違規收費問題,用戶質疑與監管關注交織在一起,哈啰此次能否給出一個讓人安心的答案?
1
“安心騎”被指“違規扣費”,
遭舉報后被立案
哈啰成立于2016年9月,總部位于上海,運營主體為上海哈啰普惠科技有限公司,母公司為江蘇哈啰普惠科技有限公司。
2026年3月底,哈啰“安心騎”服務上線,其詳情界面標注了附贈的保險保障內容,即最高保額20萬元,連續安心騎服務(下次騎行自動添加0.2元/次,可隨時取消);單次安心騎服務(0.3元/次)。
針對上線“安心騎”服務的目的和意義,哈啰方面稱,這是為了填補共享騎行中“事故后無助”的保障缺口。據了解,目前該服務已至少保障超20起用戶收益。
不過,根據多名用戶曬出的截圖與反映,掃碼騎行哈啰單車時,在“確認開鎖”鍵上方有一項標注:“0.2/次 騎行保障服務,附贈最高保障20萬元”,且默認勾選“連續騎行保障”,在不知情狀況下被扣款。
![]()
圖源:用戶截圖
對此,哈啰方面曾表示,“目前所有用戶都是自主購買,自主知情選擇。部分用戶吐槽的是3月底上線前兩天出現了‘彈窗’,那是當時希望更多人知悉有這樣的新服務,但設計說明上確實有不清晰之處,所以那一版設計早已下線,目前全國沒有任何彈窗,100%購買都來自用戶自主選擇。關于退款:即使有部分用戶誤觸導致扣費,聯系客服即可退費。”
而直到4月中旬,仍有多名用戶在社交平臺“吐槽”該服務,5月14日,有用戶反映,4月18日至5月14日,“安心騎”服務一共扣費29次。
![]()
圖源:用戶截圖
還有用戶認為,“安心騎”服務存在“違規收費”“退訂難”等問題,并在今年4月向上海市交通委、上海市監督管理部門進行舉報。隨后,上海市閔行區市場局經過核查,于今年5月決定對上海哈啰普惠科技有限公司立案。工商信息顯示,上海哈啰普惠科技有限公司注冊地址正是在上海市閔行區。
上海市海華永泰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律師孫宇昊指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九條,消費者享有自主選擇商品或者服務的權利,有權自主決定購買或不購買任何一種服務。《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商務法》第十九條明確規定,電子商務經營者不得將搭售商品或者服務作為默認同意的選項。《網絡交易監督管理辦法》第十七條進一步禁止網絡交易經營者將任何搭售選項設為默認同意。”
孫宇昊分析稱,“若哈啰單車存在‘掃車即彈、默認勾選’的設計,則已經構成違規的‘強制搭售’。消費者若不仔細操作即被扣費,實質上剝奪了用戶對騎行服務與附加服務的分離選擇權,屬于變相強制交易,違反了上述法律規定。”
當用戶反饋的問題被立案,監管部門會對案件進行調查取證。一旦案件成立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會進行公示,一般情況下,行政處罰的公示期為3年。
這已經是哈啰單車今年以來第二次被立案。
據北京市交通委披露,北京市交通運輸執法總隊在4月對哈啰進行了立案調查。
具體而言,4月7日,執法部門接到線索并核查發現,哈啰在東城、西城等中心城區大量投放未備案共享單車。4月8日,執法部門已對哈啰進行首次約談并下發《責令改正通知書》,要求其在4月10日前清退違規車輛。
4月13日,執法人員復核整改情況,發現東城區盛德紫闕、簋街等地仍存在大量未備案車輛,經認定,哈啰公司未按交通行政管理部門要求投放車輛,且拒不改正,違反了《北京市非機動車管理條例》及《北京市互聯網租賃自行車監管管理辦法(試行)》有關規定。北京市交通運輸執法總隊將依法對哈啰公司作出行政處罰,并調減其運營規模。
與此同時,北京市交通委會同中心城區行業管理部門再次對哈啰公司進行行政約談,責令其于4月17日前全部回收違投車輛。
![]()
圖源:罐頭圖庫
對此,哈啰此前回應媒體表示:誠懇接受北京市主管部門的約談與指導,絕不回避、絕不推諉。同時哈啰還指出:“我們已啟動全面整改:連夜增派運維力量,全力恢復重點區域的停放秩序,同時啟動內部管理機制的調整優化。我們將以此次整改為契機,舉一反三,深耕精細化運營,并持續向主管部門及社會公眾匯報進度。”
2
哈啰未獲保險牌照,
無資質提供贈險的“深圳莫奧”什么來頭?
在共享出行行業,美團、滴滴與哈啰三足鼎立,而哈啰是三者中唯一沒有保險相關牌照的企業。
早在2022年,哈啰曾試圖通過收購四川億安保險經紀100%股權來補齊保險中介牌照,然而,這筆交易僅維持不到半年便以“原價退股”收場,此后哈啰再無布局保險牌照的實質性動作。
![]()
圖源:罐頭圖庫
相比之下,美團在2018年通過設立重慶金誠互諾保險經紀有限公司,順利拿到了全國性保險經紀牌照;滴滴則更早布局,于2016年通過全資子公司將中安風尚(北京)保險代理有限公司收入囊中,獲得了保險代理牌照。
針對“安心騎”服務包是否為變相售賣保險,哈啰方面此前解釋稱,“公司未銷售保險,用戶支付費用購買的是由第三方提供的四項真實權益包,保險為無償附贈,無對價關系。權益包與保險在法律性質、定價機制、風險承擔上完全不同:服務解決過程性需求,保險提供事后經濟補償。本產品不構成變相保險,因費用與保障無精算關聯、平臺不承擔賠付責任、用戶可清晰區分二者,符合監管要求。”
此外,根據哈啰客服的說法,該服務由第三方平臺深圳市莫奧信息服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深圳莫奧”)獨立提供與運營。
天眼查顯示,深圳莫奧成立于2020年1月,法定代表人為夏催伍,注冊資本1000萬元,實繳資本40萬,是一家以從事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為主的企業。但值得注意的是,這家企業也并無保險或保險中介機構資質。
![]()
圖源:天眼查
資深企業管理專家、高級咨詢師董鵬認為,“哈啰選擇深圳莫奧本質是互聯網平臺在監管套利與風險隔離雙重考量下,搭建的法律防火墻。一方面,莫奧作為科技公司不具備保險經營資質,平臺可據此主張僅提供‘技術導流’,將具有保險屬性的交易拆解為信息服務,從而規避持牌經營帶來的高額合規成本與資本金約束;另一方面,一旦出現理賠糾紛或監管問責,平臺可將責任轉嫁至實際不具備賠付能力的第三方殼公司,借助合同相對性原則切斷用戶追責鏈條。”
哈啰客服還稱,若因本服務的使用產生任何爭議、損失或責任,用戶應直接與服務平臺聯系協商解決。騎行平臺僅作為信息展示與交易撮合平臺,不承擔連帶責任。
![]()
圖源:哈啰單車客服界面
對此,孫宇昊指出,“哈啰平臺‘不擔責’的聲明在法庭上通常無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七條,提供格式條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減輕其責任、加重對方責任的條款無效。哈啰作為服務頁面的直接提供者和扣費執行方,其聲稱‘僅為信息展示方、不承擔連帶責任’屬于典型的單方免責格式條款,司法實踐中通常不予支持。同時,《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二十六條明確規定,經營者不得以格式條款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費者權利、減輕或者免除經營者責任的規定,否則該條款無效。”
爭議與立案的背后,共享出行已從野蠻生長進入存量運營階段。當平臺試圖通過增值服務、金融科技等服務實現“造血”時,用戶的知情同意邊界、平臺與第三方的責任邊界卻變得模糊。用戶為便利支付的每一分錢,究竟買到了真實的保障,還是僅僅在為平臺的增值服務定價策略埋單?這些問題仍需要一個答案。也需要更加公開透明的運營方式,讓用戶花明白錢、享安心服務。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