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魯晚報·齊魯壹點記者于信用中國行政處罰信息欄獲悉,5月8日,浙江中南建設集團有限公司(下稱“浙江中南建設集團”)因“涉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被行政處罰,處罰機關為衢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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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顯示,浙江中南建設集團的違法事實為:2026年1月13日,經立案調查,查明當事人浙江中南建設集團承接的衢州北航數字經濟產業園(衢州硅谷中心)一期、衢州北航數字經濟產業園(衢州硅谷中心)二期項目拖欠幕墻班組農民工工資,涉及77人次,共計50.856067萬元。
當事人的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五十條、《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第三條第一款等規定,根據《浙江省企業工資支付管理辦法》第三十五條規定,處罰機關決定對當事人作出如下行政處罰:處罰款人民幣貳萬元整(¥20,000.00)。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衢市人社監罰決字﹝2026﹞第000011號。
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顯示,浙江中南建設集團有限公司成立于1984年,注冊資本210600萬元人民幣,法定代表人吳建榮,大股東為浙江中南控股集團有限公司。
來源:齊魯晚報·齊魯壹點 B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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