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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情節】
陳老先生、趙老太太夫婦育有一子陳先生,陳先生與周女士結婚后育有一女小陳。陳先生去世后,就大興區的一號院落房屋繼承產生糾紛。該院落內北房5間、東廂房3間建于1995年前,西廂房3間系陳先生與周女士婚后建造。陳老先生、趙老太太主張老房歸其所有,周女士則主張西廂房應歸其所有,各方就房屋分割無法達成一致。
【法院評析】
法院根據房屋建造時間、出資情況及實際居住狀況進行了細致分割:北房5間、東廂房3間系陳先生婚前由父母建造,歸陳老先生、趙老太太所有;西廂房北側2間由周女士使用,南側1間由陳老先生、趙老太太與周女士、小陳三人共用。法院特別強調,農村房屋分割應充分考慮歷史建造情況及各方實際居住需求,保障老年人的基本居住權益。
【律師勝訴心得】
作為陳老先生、趙老太太的代理律師,本案勝訴關鍵在于"區分建造時間、尊重歷史事實"。我們重點收集了1995年前房屋建造的證人證言和相關票據,證明老房確屬父母財產;同時強調兒媳對公婆房屋不享有繼承權,僅能分割夫妻共同建造部分。實務中處理農村房屋繼承案件,一定要注意:一是區分婚前婚后建造,二是區分宅基地使用權與房屋所有權,三是保障老年人的居住權。本案中,法院最終的分割方案既保護了老年人的合法權益,也兼顧了兒媳的實際貢獻,實現了利益平衡。
律師介紹:靳雙權律師,北京東衛律所房產事業部主管,曾兼任中國房地產營銷協會副會長,主管房地產法律研究整理工作。精通房地產交易涉及的權屬、監管、貸款、過戶、交房等各個環節的法律問題。擅長處理商品房、房改房、軍產房,央產房,限價房,經濟適用房等在買賣、借名、繼承、分割、析產、拆遷過程中涉及的疑難復雜房地產訴訟案件。
靳律師為鏈家房地產經紀公司起草的存量房屋買賣合同及補充協議,已被北京二手房市場上的中介公司廣泛采用,目前,北京二手房市場上使用的合同大部分出自靳律師之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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