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的何女士向記者反映,自己的丈夫幾個月前買了11480元的榴蓮,付款時不小心多按了一個4,直接付成了11480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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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間幾個月,夫妻倆一直沒發現。直到昨天,何女士發現錢付錯后緊急聯系商家要求退款,卻被商家告知已經退還。何女士詢問后才得知,當時公司的銷售知道多付了錢,就向財務提供了自己的銀行賬戶,財務直接將這筆款項打到了銷售的銀行卡上:“銷售知道我多轉錢了,但沒有告知我!”目前,當事人準備通過法律途徑解決問題。
法律人士表示,發現錯誤打款而拒不返還,可能涉嫌故意侵占罪。
目前,當事人稱已準備起訴。
來源:都市報道、瀟湘晨報、羊城晚報
編輯:李昊奇
審核:鄭偉、孫殿洋
監制:孫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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