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設電梯開工大半年,地面只畫了一條紅線,再也沒有下文。”4月29日,嘉陵區興旺巷興盛苑小區1幢5單元業主石先生,撥通市12345政務服務便民熱線和南充融媒新聞熱線2225777,反映該單元加裝電梯遇阻,遲遲無法推進。日前,南充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終審判決,要求一樓業主立即停止阻礙電梯施工,石先生希望增設電梯能得以順利施工。
多數業主同意加裝施工卻遭一樓住戶阻攔
當天上午,記者來到興盛苑小區看到,小區內大部分單元已完成電梯增設,僅剩1幢5單元和另一單元尚未施工。“我母親今年90歲,腿腳不便,常年難以下樓,就連想曬曬太陽都成了奢望。”石先生無奈地說,該單元還有多位70歲以上老人,為方便老人們出行,單元內16戶業主中,14戶明確同意加裝電梯,同意比例符合民法典相關規定。
經過規范程序審批、辦理施工許可等相關手續后,2025年9月,該單元電梯增設工程正式啟動。然而,施工方剛進場,就遭到兩戶一樓業主的阻攔,工程被迫停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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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在現場看到,該單元門外地面僅畫有一條紅色直線,用于標注電梯井邊緣,無任何實質性施工痕跡;而兩戶一樓業主均在窗外安裝了攝像頭,鏡頭正對著單元門外。石先生表示,從開工到如今大半年過去,電梯增設工程始終停滯在“畫紅線”階段。
終審判決叫停阻擾
社區跟進施工進度
為推動電梯順利加裝,社區、街道多次介入調解,但始終未能達成一致。無奈之下,同意加裝電梯的14戶業主,將阻礙施工的兩戶一樓業主訴至法院。
2025年12月8日,嘉陵區人民法院作出判決:一樓業主停止對1幢5單元室外加裝電梯工程施工的阻礙。2026年4月16日,南充市中級人民法院對該案作出終審判決:一樓業主于本判決生效之日立即停止對1幢5單元室外加裝電梯工程施工的阻礙。
采訪中,記者見到其中一戶一樓業主。該業主表示,阻礙施工的原因是設計方案中電梯井與單元門的間距僅為2米,他希望將電梯井后移,使間距達到2.5米以上,另一戶不在家的業主持相同意見。“主要是為了今后搬家時,方便搬運家具。”該業主解釋道。
石先生稱,經測量,小區內已有幾部建成電梯與單元門的間距不足2米,且若將該單元電梯井后移至間距2.5米以上,將會妨礙小區消防通道,存在安全隱患。判決書顯示,法院對一樓業主要求將電梯井后移的辯稱不予采納。
石先生透露,施工方已計劃于5月7日進場施工。嘉陵區火花街道陳壽路社區黨委書記蘇清表示,終審判決生效后,社區已再次從鄰里和諧角度介入調解,并向一樓業主開展普法宣傳。待施工方進場后,社區將全程參與,跟進施工進度,直至電梯增設工程全部完成。
南充市融媒體中心記者樂校臣文/圖
意見解讀
根據《關于進一步做好既有住宅電梯增設工作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有電梯增設意愿的業主,就是否增設電梯征求本單元全體業主意見,由本單元房屋專有部分面積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且人數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參與表決,并經參與表決專有部分面積四分之三以上的業主且參與表決人數四分之三以上的業主同意。需要占用道路、綠地等,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執行。
根據《指導意見》,若利害關系人對電梯增設事項有異議的,可依照“兩調一訴”解決。“兩調”:申請人與利害關系人協商意見不一致的,由社區居委會組織調解;一方拒絕社區居委會調解或經調解未達成一致意見的,由屬地街道辦事處組織調解。社區居委會、街道辦事處應如實記錄調解情況。申請電梯增設的業主中有老年人、殘疾人、失能人員的,予以優先照顧。“一訴”:利害關系人也可通過法律途徑解決。
來源 南充融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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