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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6日下午,上海海事法院依法出具《民事裁定書》,對某海員外派公司與所派船員勞務糾紛達成的《和解協議》予以司法確認。該案是洋山港海事局依托上海水上“一站式”解紛中心洋山港分中心,聯合上海海事法院,以“海事調解+司法確認”模式成功調處的全國首例法律關系復雜的船員涉外勞務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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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7日,某外輪在阿拉伯海水域航行期間突發緊急事件,船舶安全受威脅。4月20日,8名中國籍船員返滬后,與船東及外派公司就工資結算、經濟補償、醫療保障、個人物品滅失賠償及后續免責等事宜產生爭議。
洋山港海事局接到上級調處指令后,立即將此次糾紛處置作為踐行新時代“楓橋經驗”、落實水上“一站式”解紛機制的重要實踐,第一時間組建由海事工作人員、公職律師組成的專案調解團隊,啟動跨部門協同解紛程序。
調解團隊先通過視頻連線與外派公司負責人深入問詢,核實事發經過、船員外派協議條款、工資支付標準等關鍵信息,厘清爭議焦點。考慮到船員剛經歷重大突發事故,團隊通過電話溝通、代表面談等方式開展心理疏導,同時逐一梳理記錄船員在工資核算、津貼發放、物品損失補償等方面的具體訴求。
“我們對照《2006年海事勞工公約》《中華人民共和國船員條例》等國際公約及國內法規,明確了外派公司在船員遣返、工資支付、醫療救助等方面的法定責任,為調解筑牢法理根基。”調解團隊成員介紹。
針對津貼標準認定、個人物品滅失舉證難等核心分歧,團隊創新采用“背對背疏導+面對面協商”工作法:一方面向外派公司宣講企業社會責任,督促其先行補發無爭議基礎工資,并統籌安排船員健康體檢與心理評估;另一方面聯合公益律師向船員逐條解讀法律規定,引導其理性訴求、合理預期。
經多輪溝通,雙方分歧逐步縮小。為化解“協議易反悔、履行難落地”的顧慮,調解團隊邀請上海海事法院法官全程參與,現場解讀司法確認法律效力,明確經確認的調解協議與法院裁判文書具有同等強制執行力,為雙方吃下“定心丸”。
4月30日,在海事執法人員、法院法官、公益律師共同見證下,船員代表與外派公司負責人正式簽署《和解協議書》,協議涵蓋全部爭議事項。5月6日,上海海事法院出具《民事裁定書》,對協議法律效力予以確認,確保調解成果具備法律剛性與強制可執行性。
上觀號作者:浦東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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