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周兆成律師。
近日,2000元就能買書畫院士證引發全網熱議。山寨書畫院無正規資質、注冊地址形同虛設,卻公然明碼標價售賣書畫“院士證”,交錢就發證、作品還能事后補交,把嚴謹的藝術學術頭銜,徹底變成了非法斂財的生意,這種行為早已不是行業亂象,而是實打實的違法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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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法律層面解讀:
其一,售賣山寨院士證,涉嫌多項違法犯罪。山寨機構偽造虛假頭銜、非法印制證書并批量販賣牟利,同時觸犯偽造事業單位印章罪、詐騙罪;借“院士”名義虛假宣傳、誤導公眾,違反《廣告法》《反不正當競爭法》;無資質擅自開展發證營利活動,還涉嫌非法經營罪。
其二,花錢買證并使用,買家同樣要擔責。購買虛假院士證后,以此頭銜進行宣傳、授課、參展、牟利,屬于虛假宣傳、民事欺詐,造成他人損失需承擔民事賠償;情節嚴重還會被行政處罰,甚至構成相關違法共犯。
其三,山寨書畫院無資質發證,屬于典型非法經營。正規藝術職稱、學術頭銜有嚴格評定流程,山寨機構未經批準擅自設立、非法發證斂財,依法應被徹底取締、沒收違法所得并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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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四,買證受騙可依法維權退款。受騙者保留轉賬、聊天、宣傳等證據,向市場監管、文旅、公安部門舉報;通過協商、投訴、起訴追回錢款;對方涉嫌詐騙的,可直接報案追責。
其五,書畫行業虛假頭銜整治難點突出。山寨機構注冊易、更名快、跨地域流竄;虛假頭銜繁雜、認定標準模糊;部分人群辨別及維權意識薄弱,導致黑產屢禁不止。
真正的藝術靠修為與作品,從來不是花錢買的虛名,法律既不保護虛假頭銜,更不縱容非法斂財騙局。
學術無捷徑,藝術無批發;假證買不來尊嚴,騙來的頭銜終會付出法律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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