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到底什么是“非法金融活動”?
第一篇講“總體戰(zhàn)”和“專項行動”的區(qū)別。但仔細一想:我們一直在說“非法金融活動”,這個概念到底指什么?邊界在哪?
這個問題不搞清楚,后面的討論都沒有根基。
過去的定義:1998年的老框架
目前最權威的定義,來自1998年國務院發(fā)布的《非法金融機構和非法金融業(yè)務活動取締辦法》。
這個辦法把非法金融活動分為兩類:
第一類:非法金融機構——未經批準擅自設立的從事金融業(yè)務的機構。簡單說,就是“假銀行”“假保險公司”。
第二類:非法金融業(yè)務活動——未經批準擅自從事的金融業(yè)務,包括非法吸收公眾存款、非法集資、非法發(fā)放貸款、非法辦理結算、非法外匯買賣等。
這個框架在1998年是先進的。但問題在于:它太老了。那時候沒有微信、沒有P2P、沒有虛擬貨幣、沒有跑分平臺。很多今天常見的非法金融活動,在條文里根本找不到。
更麻煩的是,那時金融監(jiān)管的職責主要集中在人民銀行一家。條文里反復出現(xiàn)的“未經中國人民銀行批準”,在今天已經不符合現(xiàn)實——金融監(jiān)管總局、證監(jiān)會、外匯管理局都有自己的審批權限。
定義正在更新
2024年,國辦發(fā)35號文給出了一個新定義:
“未經金融管理部門依法許可或者違反國家金融管理規(guī)定,實質從事貨幣、支付、吸收存款、放貸、保險、證券、基金、期貨、外匯等各類金融業(yè)務活動的行為。”
這個新定義有三個關鍵變化:
第一,從“人民銀行批準”到“金融管理部門依法許可”。中國人民銀行、國家金融監(jiān)督管理總局、中國證監(jiān)會、國家外匯管理局——所有金融管理部門的許可都算。
第二,強調“實質從事”。不管叫什么名字、披什么外衣,只要實質在干金融業(yè)務,就可能被認定為非法金融活動。這就是“實質重于形式”原則。
第三,覆蓋范圍更寬。明確列出了九大類金融業(yè)務,比1998年的清單更全面。
“總體戰(zhàn)”會議也再次強調:“堅持金融特許經營、持牌經營原則”——干金融的活兒,必須先拿到金融牌照。
現(xiàn)實中的非法金融活動:一份動態(tài)的風險圖譜
法律定義是抽象的。現(xiàn)實中,非法金融活動的形態(tài)千變萬化,而且每天都在“進化”。
以下是我們研究院年初梳理的金融行為重點監(jiān)測清單的一部分。需要說明的是:這不是靜態(tài)清單,而是一份動態(tài)更新的風險圖譜。今天寫的這些,明天可能有新的變種;今天沒有的,后天可能就冒出來了。
——非法集資類——
這是最廣為人知的一類,也是“總體戰(zhàn)”前期專項行動的重點。但非法集資的手法在不斷翻新。
養(yǎng)老金融本是政策鼓勵的方向,但“養(yǎng)老”被異化為集資工具。“養(yǎng)老服務”“老年公寓”“以房養(yǎng)老”為名,向老年人兜售會員卡、床位使用權,承諾高額返利。黃金價格上漲催生了“黃金托管”“黃金租賃”亂象。RWA(現(xiàn)實世界資產通證化)剛興起,就被用來包裝“低風險高收益”的資金盤。云養(yǎng)殖、云種植等“云養(yǎng)經濟”同樣被異化,虛構收益、虛假宣傳,最終跑路。
這類風險的共性:借熱點概念之名,承諾固定回報,面向不特定公眾募集資金。
——貸款與助貸類——
不法貸款中介假冒銀行,以“低息”“快速放款”為誘餌,實際收取高額服務費,年化利率遠超法律保護上限。“債務重組”騙局更隱蔽——以“借新還舊”為名提供高息過橋墊資,消費者債務不減反增。
“職業(yè)背債人”是近年興起的黑色產業(yè)鏈。不法中介招募征信良好的“白戶”,通過偽造材料騙取銀行貸款。背債人拿到少量好處費,中介抽走大部分,最終背債人無力償還,征信徹底毀滅。
助貸平臺將增信服務費、擔保費等轉嫁給借款人,導致綜合融資成本畸高。
——虛擬貨幣類——
盡管我國早已明確虛擬貨幣相關業(yè)務屬于非法金融活動,但風險并未消退。虛擬貨幣“洗錢”已成為電信詐騙的主流資金轉移手法,利用匿名性和跨境便利性快速轉移贓款。假借“數(shù)字人民幣”名義的詐騙也時有發(fā)生,冒用央行名義誘導公眾下載非法APP、泄露個人信息。
——非法證券期貨類——
“非法薦股”通過微信、抖音以“內幕消息”為誘餌,收取高額服務費,甚至直接操縱投資者賬戶。場外配資以“十倍杠桿”為名吸引入金,實際資金從未進入正規(guī)證券市場。假冒持牌機構的APP誘導投資者下載“投資”,實為虛假交易平臺。
——代理維權與征信修復類——
“代理退保”以“全額退保”為誘餌,收取20%—50%的高額手續(xù)費。消費者退保后失去保障,再次投保可能被拒保或面臨高額保費。“征信修復”宣稱能“洗白征信”,收取高額費用后或偽造材料,或直接失聯(lián)。上海、深圳法院已集中宣判多起“征信修復”敲詐勒索案件。
這類風險的共性:利用消費者的維權需求或征信焦慮,形成完整的黑產鏈條。
——保險領域——
除“代理退保”黑產外,保險詐騙(偽造事故、夸大損失)和誤導銷售(以“免費升級”“保單盤活”誘導退舊保新)同樣值得關注。
——預付式消費與養(yǎng)老預收費——
教育培訓、健身、美容美發(fā)等行業(yè),經營者收取大額預付費后突然關門失聯(lián),消費者維權困難。養(yǎng)老機構的預收費風險同樣突出,部分機構違規(guī)收取大額費用,資金未進入存管賬戶。
——數(shù)據(jù)安全與隱私保護——
金融APP違規(guī)收集個人信息問題嚴重,超范圍收集通訊錄、位置、相冊等敏感信息,未明示使用規(guī)則,甚至非法買賣客戶數(shù)據(jù)。
——地方金融組織——
小額貸款、融資擔保、典當?shù)取?+4”地方金融組織正處于大規(guī)模清理整頓階段。“失聯(lián)”“空殼”機構是清理重點,違規(guī)經營行為(超利率上限放貸、暴力催收)被嚴厲整治。
——新型/復合型風險——
“買酒送股票”——購買高價酒送公司原始股,實為變相非法集資。“手機分期租賃”陷阱——消費者以為“租完即送”,實際被判定為租賃關系,逾期被暴力催收。“網絡競拍”騙局以“數(shù)字經濟”為名,實為非法經營或詐騙。
——暴力催收——
這不是一個獨立的風險領域,而是附著在上述多個領域中的“毒瘤”。無論是非法放貸、套路貸,還是非法集資平臺跑路前的“最后收割”,暴力催收(包括軟暴力——短信轟炸、電話騷擾、PS侮辱圖片群發(fā)等)都是對消費者最直接的侵害。
風險圖譜還在持續(xù)更新中。去年沒有的,今年可能就有了;上個月沒有的,這個月可能就冒出來了。這就是為什么我們強調“動態(tài)監(jiān)測”——不是背熟一個清單,而是掌握識別風險的能力。
一個容易被忽略的細節(jié):非法金融機構
很多人以為非法金融活動就是“行為”,其實還包括“機構”。
那些沒有金融牌照、卻以金融機構名義開展業(yè)務的主體——假冒的銀行網點、偽造的保險公司、沒有備案的私募基金——本身就是非法的。不需要等到它們做出具體業(yè)務,設立這個“機構”就已經違法了。
小結
“非法金融活動”不是一個空洞的概念。
它有明確的定義邊界:未經金融管理部門許可、實質從事金融業(yè)務。
它也有具體、動態(tài)的表現(xiàn)形式:從非法集資到貸款黑產,從虛擬貨幣到代理維權,從預付式消費到暴力催收——這份風險圖譜還在不斷更新。
而我們這個系列后續(xù)要討論的“監(jiān)測預警”“打早打小”“全鏈條治理”,都是圍繞這些具體風險展開的:監(jiān)測它們、在早期發(fā)現(xiàn)它們、在鏈條的每一個環(huán)節(jié)阻斷它們。
這篇放在這里,是為整個系列打下“定義基礎”和“風險圖譜”。接下來再討論“怎么管”“怎么打”“怎么治”,才不會飄在空中。
至于怎么發(fā)現(xiàn)這些風險?監(jiān)測平臺為什么常常失靈?那是后面的文章要回答的問題。
下期預告:《“管合法更要管非法”——這句話到底意味著什么?》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fā)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