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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駕醉駕害人害己,
但總有人心存僥幸!
最近,揚州市邗江區檢察院辦理了一起典型“醉駕案”,被告人竟在24小時內多次飲酒開車,期間險象環生,令人看了著實害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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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1月2號早晨8點20分左右,被告人李某駕車從邗江區萬達廣場出發,行駛至潤揚中路與同泰路交叉口南側,在等待綠燈放行時居然在車內睡著了!周圍群眾震驚之余立刻報警,民警趕到現場時,發現他還仍“沉醉夢鄉”。
邗江檢察院檢察官助理趙秦藝介紹:“李某被發現的時候在車內睡著了,特警敲窗敲了很長時間都沒醒,最后是破窗動靜比較大他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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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喊醒的李某滿嘴噴酒氣,民警依法將其帶離現場,到醫院抽血檢測。數據顯示:其血液酒精含量高達165.1毫克每百毫升,遠超80毫克的“醉駕標準”。民警調查發現,這個“酒蒙子”竟在24小時內多次飲酒后駕車!
邗江檢察院檢察官助理趙秦藝介紹:“李某案發前一天的中午他喝了一次酒,喝完酒之后開車去上班。上班到凌晨去吃夜宵,當時喝酒了。喝完酒之后又開車去了第二場酒局繼續喝酒,結束之后就跟朋友一起回家了。第二天早上醒了之后,又回到第二場喝酒的地方繼續開車走,在路口因為酒喝太多了,等紅綠燈時睡著了。”
近日,邗江檢察院以“危險駕駛罪”對李某提起公訴,最終李某獲有罪判決、并處罰金。檢察機關表示,在酒后狀態下,駕駛人會反應遲鈍、判斷力喪失、操控車輛能力變差,穿梭于車流中,完全就是“移動的定時炸彈”。提醒廣大交通參與者——“酒后不開車”這根弦一定得繃緊!
來源:關注
記者:陶勇
新媒 體 責 任 編 輯 :劉婷 吳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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