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 信網 責編:李源菁 2026-05-01 22:02:44
![]()
柿餅的圖片。(來源:受訪者)
信網·信號新聞5月1日訊 近日,北京的李先生向信號新聞反映,他從淘寶閃購上買的柿餅,孩子食用后反映味道不好,李先生這才發現產品已經長毛。自以為證據充分的他找到平臺申請退款,卻被要求提供商品扔進垃圾桶的照片。李先生不解道,“這不是要我先銷毀證據嗎?”
孩子吃了長毛柿餅 索賠被要求扔進垃圾桶拍照
據李先生介紹,這塊問題柿餅是2月7日買的。當天孩子吵著要吃柿餅,他便通過淘寶閃購在京客隆(北京西紅門店)下單了一盒價值18.14元的富平柿餅。孩子吃了一塊說味道不好,李先生隨意看了一眼,發現擺放在下層的幾塊已經明顯發霉長毛。
發現問題后,李先生第一時間申請了退款,不想卻被駁回,平臺還建議其找廠家或商家售后。李先生撥打平臺客服電話,工作人員記錄情況后反饋說,消費者需要拍一張柿餅扔進垃圾桶的照片。“把柿餅扔掉不就等于把最直接的證據銷毀了嗎?”
門店稱產品沒問題 平臺表示是保險公司的要求
4月23日,信號新聞聯系到賣出柿餅的京客隆(西紅門店),該店負責人劉先生表示,門店已和當事人協商一致。并稱該批商品沒有問題,當天售賣完后就已經下架。對于為何需要“銷毀證據”才能獲得退賠,淘寶閃購客服回應說,這類外賣訂單的理賠通常是由保險公司承擔的,要求丟棄商品拍照也是保險公司定下的規則。信號新聞從李先生處得知,平臺曾告訴他,用于理賠的險種為食安險。而經檢索,食安險理賠確實需要提供問題食品照片,但同時注明,照片是未食用或未丟棄前。
律師:平臺不應設置不必要維權門檻
李先生說,他將此事投訴到當地市場監管部門,經過多方協調,2月中旬,他獲得門店1000元賠償。雖然獲得了賠償,但是李先生心里的氣一直不順,對此次維權經歷非常不滿,他感覺明明東西是在平臺買的,但是平臺卻沒有任何作為,他需要自己找很多方面才能拿到賠償,于是近期他決定向信號新聞反映他的這次遭遇。
信號新聞律師專家庫成員、北京市京師(青島)律師事務所曹嚴龍律師分析指出,消費者提供的照片足以說明商品存在問題,要求消費者丟棄商品再拍照的要求既不合情理也不符合消費維權的邏輯,本質上是給消費者維權設置不必要的門檻,這種理賠條件既侵害了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也不符合相關監管規定。(信網記者)
![]()
反映過后商家回復。(來源:受訪者)
[來源:信網 編輯:李源菁]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