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黑龍江省牡丹江市西安區溫春鎮共民村村民、牡丹江市西安區宏遠機械廠法人袁文滿,實名反映稱:自己合法經營的企業在2013年當地棚戶區改造項目中,遭遇違規征收、強制拆除,項目開發方大連萬達商業地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萬達公司)在未取得案涉土地使用權的情況下,違規提起訴訟推動強制拆除,導致企業倒閉,自己損失慘重,十余年奔走主張合法權益,相關合理、合法訴求始終未獲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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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市西安區宏遠機械廠稅務登記證 圖片由當事人提供)
合法企業突遇強制拆除,征收程序違法,違背先補償、后搬遷原則
據袁文滿講述,其創辦的牡丹江市西安區宏遠機械廠于2006年4月依法注冊成立,企業手續齊全,經營合法,主營石油工具、配件加工生產,是他全家唯一的經濟來源與生活保障。2013年6月牡丹江市啟動西部棚戶區改造(萬達項目),宏遠機械廠及名下溫室、生產經營用房等合法不動產,被納入該項目征收范圍。
原本合法征收應遵循法定程序,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權益,可讓袁文滿萬萬沒想到的是,此次征收從一開始就違背法律規定,導致企業生產經營被迫終止。
2013年6月9日,牡丹江市西安區相關行政部門在未完整發布征收公告,公示征收補償安置方案,未與袁文滿簽訂任何合法補償協議,更未落實一分錢合理補償的情況下,全然不顧《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中“先補償、后搬遷”的法定原則,直接通過法院作出裁定要求袁文滿退出土地,隨后便采取強制執行措施,對宏遠機械廠的廠房、辦公用房及附屬設施進行強制拆除,相關部門的行為嚴重違反行政強制法定程序,已構成行政違法。
此次強制拆除來得猝不及防,企業生產經營瞬間中斷,現場大量生產設備、原材料、加工產品、生活物品被損毀、丟失,經營多年的合法企業,就此徹底倒閉,袁文滿也因此失去了全部生活依靠。
未獲土地使用權就起訴?萬達公司被指違規訴訟,涉嫌虛假訴訟
事件中最令人質疑的是,作為項目開發方的大連萬達商業地產股份有限公司法人王健林,被指在無任何土地權屬的情況下,違規發起訴訟,申請法院先予執行后又主動撤訴,涉嫌借助司法手段推動強制拆除。
公開信息顯示,2013年6月9日,牡丹江市發布了關于征收溫春鎮共民村集體土地的通告,通告中明確指出:“被征收土地四至范圍內的土地所有人,使用權人應當自2013年6月13日起至2013年7月13日止,持土地權屬證書或其他證明材料,到當地村委會辦公室辦理土地補償登記”。然而案涉土地的國有土地使用權掛牌出讓工作,直到2014年2月才正式啟動,萬達公司在2014年3月27日才與牡丹江市國土資源局簽訂《成交確認書》,正式成為地塊競得人,此時才具備相關土地使用權利。可早在2013年6月18日土地征收程序剛剛啟動,萬達公司尚未參與任何出讓流程,無任何土地權屬使用證明的情況下,該公司就以原告身份將牡丹江市國土資源局列為被告,袁文滿列為第三人,提起行政訴訟,要求法院責令交出土地,強制袁文滿搬離,同時還向法院申請先予執行,以“保障項目建設”為由,變相推動對袁文滿企業的強制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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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6月9日發布的征收通告 圖片由當事人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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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確認書顯示的日期為2014年3月27日 圖片由當事人提供)
袁文滿及法律相關人士認為,萬達公司此舉明顯違反法律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二條和第九條明確,只有依法登記的土地使用權人才享有占有、使用、收益的權利;萬達公司在無土地權屬證明時起訴,本質上是主張無合法來源的權益。
其次《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第25條,規定原告必須是與行政行為有利害關系的主體。2013年6月16日萬達公司未拿地,和涉案土地沒任何利害關系,不符合起訴條件。另外,這種提前介入征收的行為還違反了《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27條,該條款明確禁止建設單位參與搬遷活動。萬達公司作為商業主體直接通過訴訟推動拆遷,已經違反了征收補償的主體限定和程序要求。未取得土地使用權就主張土地交付權利,完全沒有法律和事實依據,訴訟主體資格不適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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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達公司的起訴狀 圖片由當事人提供)
在征收未完成,補償未落實的階段提起訴訟,實則是與相關部門不當配合,利用司法程序規避違法強制拆除的責任,涉嫌虛假訴訟,其所為“避免國家利益損失”的理由,不過是為了加快自身商業項目開發,屬于濫用訴訟權利。
萬達公司捏造事實、虛構爭議,目的是借助法院強制力實現對袁文滿財產的控制與侵占,并非為解決實質行政爭議;隱瞞無土地使用權的關鍵事實,向法院申請先予執行,法院基于其虛假陳述和不實材料作出先予執行裁定并實施執行,給袁文滿造成了重大經濟損失;先予執行完畢,后又立即撤回起訴,規避法律風險,逃避責任,嚴重妨礙正常司法秩序。從而導致了袁文滿的損失無法在司法訴訟中審理,無法獲得司法救濟。
補償標準顯失公平,征收環節亂象重生
除了違法強制拆除和違規訴訟,此次征收過程中的補償標準與資金管理,更是存在諸多不合理、不合法之處,讓袁文滿的合法權益進一步受損。
相關征收單位惡意壓低補償金額,將袁文滿272.2平方米的正規生產經營廠房,按照“看護房”標準核算1000元/每平方米補償。該地塊后續開發成萬達華府商業住宅后,商品房均價達6000元/每平方米,門市房更是高達16000/每平方米,補償標準與市場價格相差懸殊,完全違背公平補償原則。該補償結果未按《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評估辦法》規定,由具備相應資質的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評估確定。同時其763.8/平方米的溫室,也未按照“同村、同地、同價”的標準補償,補償金額遠低于實際價值。
更讓人不解的是,征收過程中還存在虛構補償對象的情況,將當地村委會主任的1020平方米違建房,竟被違規納入袁文滿補償范圍獲得巨額補償,擠占了本就有限的征收補償資源,導致袁文滿合理補償訴求難以實現。此外,西安區人民政府還未按照規定,對征收補償費用實行專款專用、獨立賬戶管理,將補償款轉存至已撤銷的原牡丹江市郊區沿江鄉政府資金賬戶,涉嫌未按規定管理征收補償資金,存在資金使用不規范問題。
十余年維權屢遭推諉,企業主生活陷入絕境
企業被強拆至今,已經過去十余年,涉案土地早已建成高檔住宅、商鋪和寫字樓,項目方賺的盆滿缽滿,而袁文滿卻踏上了漫長又艱難的維權路。
十余年間,他先后多次向牡丹江市西安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等相關部門反映情況,提交行政賠償、征收補償申請,要求按照市場價格和實際損失,賠償廠房、溫室、停產停業、物品損毀等各項損失共計801萬余元(此前相關部門曾確認損失為706萬余元)。2023年7月,西安區住建局曾受理區信訪訴求,承諾限期辦結,可最終卻不了了之。2023年12月8日西安區政府聯席會議再次將袁文滿“賠償申請書”交辦至區住建局具體承辦,最后以答復意見扯皮,拒不辦理。2025年2月,袁文滿再次提交補償申請,該局卻以"征收主體非本單位”為由相互推諉,僅認可此前支付的少量補償款,對其合理訴求未予依法受理和處理。
如今,袁文滿因企業倒閉徹底失去經濟來源,巨額經濟損失沒有得到任何合理賠償,生活陷入嚴重困境,而當年相關部門的違法征收,強制拆除行為,以及萬達公司的違規訴訟行為,至今沒有被依法調查追責,相關違法違規行為至今未得到依法糾正和處理,袁文滿的合法權益始終得不到法律的有效保護。
合法企業理應受到法律保護,違法征收、虛假訴訟絕不能凌駕于法律之上。袁文滿表示,希望上級相關部門能夠重視此事,依法調查此次征收過程中的所有違法、違規行為,追究相關單位和責任人的法律責任。對于“違法征收、征用財產的”,按照行政賠償規定,足額賠償全部損失,還自己一個公道,維護法律的公平正義。
對于此事的后續進展,我們也將持續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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