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隱瞞代持致招股書失實,4月30日,匯成真空(301392)實際控制人羅志明被深交所通報批評。
2021年12月28日,深交所受理了廣東匯成真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匯成真空)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在創業板上市的申請。
經查明,羅志明作為匯成真空實際控制人,存在以下違規行為:2020年10月,羅志明與嚴某簽訂《股份代持協議》,約定將羅志明持有的匯成真空75萬股股份轉讓給嚴某,并由羅志明代嚴某持有,直至2026年1月前述《股份代持協議》被仲裁認定無效。匯成真空申請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在創業板上市時,羅志明未將前述情況告知匯成真空及相關中介機構,導致匯成真空招股說明書等申報文件信息披露不準確、不完整。
深交所指出,羅志明作為匯成真空的實際控制人,未能誠實守信,保證發行上市申請文件和信息披露的真實、準確、完整,違反了相關規定。
鑒于上述違規事實及情節,深交所決定對匯成真空實際控制人羅志明給予通報批評的紀律處分,同時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數據庫。
另據匯成真空4月30日晚間公告,公司當天收到公司實際控制人之一羅志明發送的廣東證監局下發的《關于對羅志明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
經查,羅志明作為匯成真空實際控制人、董事長,于2020年10月與嚴海芬簽訂《股份代持協議》,約定將其持有的匯成真空75萬股股份出售給嚴海芬,并由其代為持有。直至2026年1月,該《股份代持協議》被仲裁認定無效。匯成真空申請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在創業板上市時,羅志明未將上述情況告知匯成真空及相關中介機構。廣東證監局決定對羅志明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監管措施。
資料顯示,匯成真空實際控制人為羅志明、李志榮、李志方、李秋霞。董事長羅志明1977年8月出生,北京語言大學金融學大專學歷。2005年6月至2009年8月任東莞市穗誠真空設備有限公司監事;2012年8月至2016年12月歷任東莞市匯成真空科技有限公司監事、銷售總監;2012年8月至2016年9月任江西穗誠科技有限公司經理;2017年1月至2019年7月任東莞市匯成真空科技有限公司執行董事。2019年7月至今任廣東匯成真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2025年,羅志明薪酬為116.14萬元,較2024年減少2.51萬元。
資料顯示,匯成真空2024年6月登陸創業板,主營業務為真空鍍膜設備研發、生產、銷售及其技術服務。
匯成真空上市后業績已連續兩年下滑。2025年,公司實現營業收入4.7億元,同比下降9.73%;歸母凈利潤2225.32萬元,同比下降67.32%;扣非凈利潤2191.88萬元,同比下降64.92%。
2026年一季報顯示,公司一季度業績有所回暖,實現營業收入1.14億元,同比增長16.56%;歸母凈利潤2749.33萬元,同比增長230.38%;扣非凈利潤2734.31萬元,同比增長226.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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