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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鄭州人民醫院官網)
近日,河南鄭州人民醫院未按規定實施醫療質量安全管理制度,被河南省鄭州市衛生健康委員會處罰。
“鄭衛醫罰〔2026〕56號”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鄭州人民醫院因未按規定實施醫療質量安全管理制度,違反《醫療糾紛預防和處理條例》第十條第一款的規定。鄭州市衛生健康委員會依據《醫療糾紛預防和處理條例》第四十七條第一項,對該醫院進行警告,并處罰款1.5萬元,同時責令立即改正違法行為。
企查查平臺信息顯示,鄭州人民醫院是一家綜合醫院,為事業單位,由鄭州市衛生健康委員會舉辦,經費來源為財政補助。
據鄭州人民醫院官網,該醫院始建于1912年,是一家公立三級甲等綜合醫院,與惠濟區人民醫院等100多家醫院存在合作,是國家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基地、國家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國家執業醫師考試基地。
來源:信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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