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多多的合規之路,還很漫長。
最近,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的一紙處罰決定書,讓整個互聯網行業為之震動。拼多多因為“幽靈外賣”系列案被處以15.22億元的天價罰單,創下國內互聯網平臺經濟領域史上最高罰單紀錄。
所謂“幽靈外賣”,指的就是沒有資質的商戶通過偽造資質、虛構經營場所等方式從事網絡外賣服務的行為。
而在拼多多平臺上,僅僅是裱花蛋糕一個類目,就有9463家經營者存在資質問題,其中4522家未上傳食品經營許可證,4941家上傳的許可證根本不含裱花蛋糕經營資質。
更令人擔憂的還是“轉單黑產”的運作模式。拼多多與第三方轉單平臺簽訂合作協議,授權其通過API接口實現“一鍵轉單”功能,允許商家在未告知消費者的情況下,將訂單轉交其他經營者加工制作。
以一份消費者支付252.4元的蛋糕訂單為例:“幽靈店鋪”賺取121.9元,電商平臺收取服務費50.4元,而實際制作蛋糕的店鋪到手僅76.8元。消費者在平臺看到的高評分店鋪,與最終制作食品的作坊之間,隔著一層完全透明的“黑箱”。
全國范圍內,類似“幽靈店鋪”僅僅是被查實的就有6.7萬余家,累計違規轉單更是超過360萬單。假證產業鏈分工明確:上游收集身份證、營業執照底稿,通過P圖或花三四十元購買假材料;中間的技術加工者深諳平臺審核規則,每單收取5元幫助修改細節直至通過;下游的“包過審”跑腿者收取八九十元提供一站式服務。
但如果僅僅只是這些,拼多多恐怕還不會被罰款15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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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說“幽靈外賣”只是業務層面的合規失守,那么調查過程中的“暴力抗法”則是組織行為層面的嚴重失范。在7家同案平臺中,僅拼多多一家出現此類行為。
據《中國質量報》的報道,2025年12月3日,執法人員進駐拼多多辦公地核查時,平臺采取“一晾二拖三拒絕”的軟對抗,以“系統升級”“數據涉密”為由拖延配合。當執法人員準備進入一間可疑房間時,企業員工故意關門,一名執法人員的手指被門擠壓造成骨折。第二天晚上,專案組帶著公安再次進場時,安保負責人突然情緒失控,帶領人員沖擊辦案現場,對執法人員推搡拉扯。那位手剛骨折的執法人員上前阻攔,被當場推倒,頭部重重磕地,緊急送醫。
更戲劇性的是,第三天,當總局領導趕到現場。就在雙方緊張談話時,一名工作人員在A4紙上寫下“沉默”“不說”等字樣提示接受問詢的同事。被專案組發現后,他竟將紙揉成一團,當著所有人的面塞進嘴里。
最終,針對拼多多的處罰決定書使用了非常罕見的措辭:“在調查過程中,當事人多次出現無正當理由拒絕提供有關材料、信息,或提供虛假材料、信息等行為,甚至采用暴力、軟對抗等手段阻礙監管執法。”
這種公然對抗的行為,早已經超越了普通的商業違規,更是觸及到了法的底線。
要理解拼多多為何會走到今天這一步,就必須要回顧拼多多的發展歷程。
公開資料顯示,拼多多成立于2015年,早年憑借低價日用品等高性價比商品迅速打開市場,精準切中了低收入群體對“便宜又實用”商品的消費需求。通過“砍一刀”等營銷方式,拼多多讓用戶為了省錢主動在朋友圈和社交群中轉發分享,實現了病毒式增長。
這種“野蠻生長”模式確實創造了商業奇跡。QuestMobile數據顯示,拼多多70%用戶分布在三線以下城市,超60%用戶年齡在30歲以上。到2025年,拼多多凈利潤就達到了恐怖的993.64億元,賬上現金及短期投資高達4223億元。
其海外平臺Temu更是覆蓋北美、歐洲、澳洲、中東等50多個國家和地區,成為全球增長最快的電商平臺之一。
但高速增長的背后是拼多多長期積累的合規隱患。拼多多的發展史,幾乎就是一部與監管博弈的爭議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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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在2018年,央視就曾點評拼多多涉嫌售假,當時上海市工商局就曾約談平臺經營者,最終強制關店1128家,下架商品近430萬件,批量攔截疑似假冒商品鏈接超過45萬條。
但僅僅一年后,2019年4月25日,美國貿易代表辦公室就將拼多多列入其侵犯知識產權的年度“惡名市場”名單。
到了2021年,上海市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再次約談拼多多,指出其在商品質量、假冒侵權、強制取消訂單、虛假發貨和售后服務、砍價拉新等方面存在突出問題。
拼多多的發展史,幾乎就是按照類似的傳導機制增長的。當增長被定義為唯一真理,合規就從成本中心滑向障礙的位置,最終也淪為可以犧牲的資源。
拼多多自誕生起,就以“超低價、海量商家、下沉市場”為核心標簽,在激烈的行業競爭中快速擴張。為了追求GMV增長、市場份額與平臺活躍度,平臺長期采取低門檻入駐策略,大幅弱化商家資質審核、現場核查、定期巡檢等關鍵環節,把本該用于食品安全治理的合規成本,直接轉化為擴張速度。
的確,這些優勢成就了拼多多,也讓其快速發展壯大,僅僅是去年近千億的利潤,就是京東的五倍左右,但龐大的凈利潤背后,卻是合規體系的全面空心化。
當增長變成了唯一的考量標準,企業內部也自然容易形成錯誤的認知。誤以為“大而不能倒”“抗一抗就能過關”,這種誤判讓平臺把商業利益置于法律權威之上,面對執法時的第一反應不是配合、說明、整改,反而是阻撓、對抗、掩蓋。
好的商業模式,應該是兼顧監管和公司利益和消費者權益的,但顯然,拼多多并沒能平衡好這三者之間的關系。
根據消費保平臺統計,僅僅是2023年至2025年,平臺就累計收到與拼多多相關投訴31萬9749件,涉訴金額超過2.68億元,平均解決率僅為8.21%。
這次15億天價罰單也釋放了明確的監管信號:平臺經濟監管正從“包容審慎”轉向“常態化嚴格監管”。監管部門首次依據《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七十五條的規定,對7家平臺的法定代表人和食品安全總監合計處以1968.74萬元的個人罰款。這意味著,平臺高管再也不能以“公司行為”或“不知情”為由推卸責任。
對消費者來說,這是再好不過的消息。
這次處罰采用了“一店一罰”的累計計算方式。監管部門對每家未履行資質審查義務的店鋪處以16萬元罰款——這已接近《食品安全法》第131條規定的20萬元上限。僅此一項,拼多多就被罰15.14億元。
這種處罰方式大大提高了違法成本,也讓“違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的怪圈成為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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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億天價罰單,對拼多多而言既是一次沉重的教訓,也是一個轉型的契機。從財務角度看,15.22億元罰款僅占其4223億元現金儲備的3.6%,相當于一周的凈利潤。真正的代價不在于罰款金額,而在于企業信譽的損失和監管信任的破裂。
對拼多多來說,“野蠻生長”的時代必須要結束,“規范發展”成為必然選擇。拼多多需要真正認識到:企業的長遠發展必須建立在合規經營的基礎之上。
而拼多多的合規經營之路,還需要更堅定地往下走。
end.
作者:羅sir,關心人、社會和我們這個世界的一切;好奇事物發展背后的邏輯,樂觀的悲觀主義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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