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云南曲靖的一個村子里,有兩戶人家住得很近,相隔不到五百米,他們的孩子互相認識,在同一個班級上學,放學后經常結伴回家。方某是個初二學生,平時住在學校,周末回家需要自己做飯、喂豬、洗衣服,她的父母在外地打工,一年也回不來兩次。蔣某某也是十四歲,和方某同村同班,家里同樣沒人管他進出家門。那天晚上,散場以后,蔣某某說送方某回家,路上沒有其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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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人不是突然發瘋,他先假裝關心別人,把對方騙到偏僻地方,動手侵犯沒成功,就掐住脖子直到她不動,殺完人以后還拍了照片,想把尸體拖去烤房藏起來,走到半路接到媽媽打來的電話,他馬上停手,第二天一早故意拎著水桶去河邊,裝作偶遇村民,問他們昨晚有沒有看見什么,接著陪媽媽上山采蘑菇,中午又跟著去死者家里慰問,還問阿姨你吃飯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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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事跟一時沖動沒關系,整個過程就像排練過一樣,他先制造兩人獨處的機會,接著控制住現場,然后銷毀掉所有痕跡,再試探周圍人的反應,最后偽裝自己的情緒,他很清楚自己在做什么,也知道法律會怎么判,十四歲只對八類重罪負責,不能判死刑,最多就是無期徒刑,他去自首了,但并不是真心認錯,而是說“我以后養老送終”,想讓對方心軟,別一直要求重判,可死者家屬不接受賠償,也不愿意原諒,堅持要追究到底。
人們常說孩子年紀小不懂事,但蔣某某做的事情比很多大人還要熟練,他懂得借著要水喝來套話,知道用哭喪來減少別人的疑心,連所謂的慰問都選在合適的時候出現,法律保護的只是14歲這個年齡數字,卻不是他實際的行為能力,農村沒有專門評估青少年心理的地方,事發之后連一份專業的報告都沒有,深圳有個類似的案子,也是14歲的人犯下強奸殺人罪,被判了無期徒刑,網上罵聲一片,可云南這個案子更讓人心里發涼,因為沒人管這件事,沒人盯著它,連最基本的預警措施都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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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審判決日期定在明天4月28日,官方沒透露刑期長短,家屬已經準備提起上訴,如果判無期徒刑,很可能進入二審階段,甚至引起最高檢關注,去年未成年人檢察工作會議提到對極端暴力少年探索分級處理,雖然說法籠統,這次可能實際執行,只是不清楚是要等到下一個悲劇發生才調整,還是這次就會真正推動改革。
村里人現在說話都壓低聲音,有人問要是當時孩子被誰攔一下呢,沒有人接話,其實不是沒人看見,而是沒人覺得需要管,孩子自己走夜路,大人默認熟人村沒事,孩子半夜不歸,鄰居以為又去玩了,監護權空在那里,像一張破網,風一吹就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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