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否經歷過這樣的場景:在網購付款時,系統默認勾選了“某某月付”,回過神來已經背上一筆分期賬單;或者明明想用余額支付,卻不小心點進了“領取額度”的頁面?
這種支付與信貸深度捆綁的亂象,即將迎來“終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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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4日,中國人民銀行等八部門聯合印發《金融產品網絡營銷管理辦法》,明確劃出紅線:非銀行支付機構不得將貸款、資產管理產品等金融產品列入支付工具選項,也不得為上述產品提供營銷服務。
這意味著,我們熟悉的“花唄”“白條”“月付”等信用支付產品,將無法再與銀行卡、零錢等并列在支付選項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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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來,隨著移動支付的普及,各大平臺為了搶占市場,紛紛推出了“先消費、后付款”的信用支付產品。這本是方便用戶的金融創新,但在實際操作中,卻逐漸演變為“誘導消費”的重災區。
在電商、外賣、出行及生活繳費等場景中,“花唄”“白條”等信貸產品長期與銀行卡、余額等常規支付工具并列展示。部分平臺不僅在排列上“魚目混珠”,還設置了默認勾選、彈窗推送、前置推薦等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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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戶稍不留神,便會在未充分知情的情況下開通或使用信貸服務。
在某消費投訴平臺上,大量消費者反映,自己是在逾期收到催收短信后,才發現自己“被分期”了。這種“無感借貸”不僅讓用戶承擔了本不必要的利息,更在無形中透支了用戶的信用,甚至導致部分用戶在不知情下背負債務。
針對上述頑疾,《辦法》打出了一套“組合拳”,旨在從根源上斬斷支付與信貸的不當利益鏈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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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物理區隔、不得捆綁。新規明確要求,支付機構的收銀臺頁面中,支付工具必須與貸款等金融產品區隔展示,且優先展示支付方式。
其次,嚴禁誘導、規范話術。新規明確禁止了這類誘導性營銷,要求涉及分期付款的,不得通過片面宣傳首期費用優惠等方式誤導消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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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業內專家看來,這一規定的影響是系統性的。博通咨詢首席分析師王蓬博指出,這徹底終結了過去十幾年行業普遍存在的“支付場景引流金融變現”的主流商業模式。
以后每月9號、20號還賬單時,我們或許會懷念那個“閉眼付”的便利時代。但比起那瞬間的絲滑,看清楚每一筆錢的去向,守護好自己的信用,才是普通人在這輪監管風暴中得到的最大紅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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