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州在歷史上確實曾屬于湖南管轄,但其歸屬并非一成不變,而是隨著朝代更迭和行政區劃調整而變動。
1. 全州曾長期隸屬湖南相關政區
秦漢時期:秦始皇二十六年(公元前221年)于今全州境內置零陵縣,屬長沙郡(郡治在今湖南長沙)。西漢元鼎六年(公元前111年)置零陵郡,郡治初設在零陵縣(今全州境內),此時為古往今來在全州設立最高級別的行政建制,管轄桂北與湘南。
隋唐至宋元:此后很長一段時間,全州地區(曾稱湘源縣、全州等)的上一級政區,如永州、荊湖南路等,其治所均在今湖南境內,因此全州長期隸屬于以湖南為中心的政區。
2. 全州劃歸廣西的關鍵時間點
明朝初期:明洪武二十七年(1394年),因湘桂邊境瑤民起義,為便于軍事管理和長治久安,征南將軍韓觀奏請朱元璋,將全州及灌陽縣由湖廣行省永州府(今湖南)改隸廣西桂林府。這一調整被批準,全州自此正式劃歸廣西。
3. 關于“湖南”建制的說明
需要注意的是,明朝初期進行區劃調整時,尚未有“湖南省”這一建制。“湖南省”是在清康熙三年(1664年)才從湖廣行省中分設出來。因此,當時全州是由“湖廣行省”劃入“廣西行省”,而非從“湖南”劃入“廣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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