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購房最高40萬元!
直接抵首付!
引才誠意滿滿!
改善家庭購房資助最高20萬元
(在出售所購住房或另購住房時
須全額返還資助,不計息)
剛剛
無錫兩項購房新政
申請與發放全線上操作!
為支持各類人才在錫發展,同時支持住房困難家庭和住房改善家庭的需要,剛剛,無錫發布《關于支持各類人才在錫發展給予購房補貼的通知》、《關于支持市區基本居住需求家庭改善住房條件的通知》兩項購房支持政策,自2026年4月13日起正式實施,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
符合條件的人才和家庭,可通過“農業銀行APP”線上申請。兩項政策不可重復享受,請根據自身情況選擇申報。
01
人才購房補貼
補貼標準
學歷
補貼金額
大專(高級工)
8萬元
本科(技師)
12萬元
碩士(高級技師及以上)
25萬元
博士
40萬元
補貼一次性兌現,可直接抵扣首付款。
企業組織一次性團購同一項目5套及以上新建商品房的,同樣享受上述補貼標準。
申請條件
1、年齡40周歲及以下;
2、在無錫市區繳納社保滿3個月(累計即可),申請時處于在繳狀態;
3、申請人(含配偶)在無錫市區名下無房;
4、取得全日制大專及以上學歷,或高級工及以上職業技能等級;
5、不含機關、其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含編外)。
辦理流程
1、下載“農業銀行APP”,進入“2026市區人才房票和購房資助”模塊線上申請,上傳身份證、結婚證、學歷證書、住房信息證明等材料;
2、區人社、民政、不動產、住建等部門同步審核(4個工作日內完成);
3、審核通過后生成人才房票二維碼;
4、購房時向開發商出示房票,開發商掃碼核驗;
5、簽訂認購協議,人才房票的補貼可直接充抵購房款(含首付款);
6、完成網簽備案后,區住建局1個月內將補貼撥付至房企賬戶。
注意事項
1、所購住房須為新建商品住房(不含安置房、定銷商品房、配售型保障房、法拍房);
2、獲得補貼的住房,自產權辦理后五年內不得上市交易;
3、一張人才房票只能使用一次,不得轉讓、抵押;
4、已享受過本市其他人才購房政策的,不得重復申請。
02
改善購房資助
資助標準
1、按購房款(備案合同所載)的15%給予資助;
2、最高不超過20萬元;
3、資助款可抵扣相應金額的購房款,但不能用于支付首付款;
4、限指定房源庫內的現房。
申請條件
1、滿足以下住房條件之一:
申請人(含配偶)在無錫市區名下無房;或名下僅擁有一套建筑面積≤75平方米的住宅。
2、同時滿足以下之一(非無錫市區戶籍):
在無錫市區辦理居住證滿3個月;或在無錫市區繳納社保滿3個月(累計即可),且申請時處于在繳狀態。
3、已婚的,配偶須作為共同申請人。夫妻雙方均為非無錫市區戶籍的,其中一方滿足上述居住證或社保條件即可。
辦理流程
1、下載“農業銀行APP”,進入對應模塊線上申請,上傳身份證、結婚證、住房信息證明等;
2、區公安、人社、民政、不動產、住建等部門同步審核(4個工作日內);
3、審核通過后獲得購房資助資格憑證(有效期6個月);
4、在指定房源庫內選購新建商品住房現房,向開發商出示資格憑證;
5、簽訂認購協議(協議中須明確資助款不能抵首付);
6、完成網簽備案后,至無錫市住房置業融資擔保公司簽訂《購房資助協議》及反擔保協議;
7、辦理貸款、完成不動產權登記;
8、取得不動產權屬證書并辦理抵押登記后,由擔保公司出具放款通知書,區住建局1個月內將資助款撥付至房企賬戶。
注意事項
1、僅限指定房源庫內的新建商品住房現房(不含安置房、定銷房、保障房、法拍房);
2、資助款不能用于支付首付款;
3、限額管理,先到先得;
4、獲得資助后,在市區購買其他住房或出售資助住房前,須全額退還資助款(不計息);
5、一張資格憑證只能使用一次,不得轉讓、抵押;
6、已獲得人才購房補貼的,不得同時申請本資助。
03
兩項政策對比
對比項目
人才購房補貼
改善購房資助
補貼或資助
8-40萬元
房款15%,最高20萬元
是否可抵首付
房源類型
新建商品住房(含期房)
指定房源庫內的現房
特殊流程
需擔保公司簽署協議
適用人群
40歲以下、無房、大專以上人才
無房或僅有一套≤75㎡的家庭
機關事業單位人員
不含
無限制(滿足住房條件即可)
04
重要提醒
1、政策有效期:即日起 – 2026年12月31日(以網簽備案時間為準);
2、申請平臺:農業銀行APP進入“2026市區人才房票和購房資助”模塊(注意:相關申請模塊正在調試中,預計本周二上線);
3、兩項政策不可重復享受;
4、使用征收房票購房的,不享受上述補貼;
5、對虛報冒領等違規行為,將追回資金并列入失信名單,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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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原文,向上滑動啟閱)
關于支持各類人才在錫發展給予
購房補貼的通知
各相關部門:
為更大力度支持各類人才在錫發展,助力人才樂居無錫,對各類人才在本市市區購買新建商品住房的,給予一定補貼支持,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支持對象
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專及以上學歷或者取得高級工及以上職業技能等級的人員(繳納企業職工養老保險或在錫科研院所全職工作,不包括機關、其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含編外> ),年齡在40周歲及以下;在本市市區社保繳納已滿三個月;在本市市區名下無房產(申請人已婚的,夫妻雙方在本市市區名下應均無房產)。
鼓勵支持本市市區的企業,為滿足企業人才住房需求,組織開展團購活動。
二、補貼標準
大專(高級工)8萬元,本科(技師)12萬元,碩士(高級技師及以上)25萬元,博士40萬元;企業組織一次性團購同一項目5套及以上新建商品住房的,享受同等補貼標準;補貼一次性兌現,可充抵購房款(包括首付款)。
三、申請流程
(一)資格申請
申請人向本人社保所在區相關部門提出申請(企業團購的,由企業向本企業注冊地的區住房城鄉建設部門申請),經區人社、民政、不動產登記等部門審核通過后,獲得人才房票;線上線下均可申請辦理。(具體流程另行發布)
(二)提供材料
1.畢業生提供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大專以上),國(境)外畢業生同時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報告;職業院校(技工院校)畢業生提供畢業證書及技能等級(國家職業資格)證書。
2.申請人已婚的,提供結婚證,夫妻雙方職業有一方符合條件即可申請;雙方都符合條件的,只支持其中一人申請,且家庭同一套房僅可享受一次。
3.填報人才購房申領誠信承諾書。
(三)完成購房
申請人獲得人才房票后應在2026年12月31日前完成購房(時間以網簽時間為準),與房地產開發企業簽定認購協議(房地產開發企業同意人才房票可充抵首付款或購房款),并報房源所在地的區住房城鄉建設部門;經審核后,申請人以人才房票充抵購房款(可作首付款),并完成新建商品房網簽。
(四)補貼撥付
申請人完成新建商品房網簽備案后,由房源所在地區住房城鄉建設部門在一個月內將相應補貼資金撥付至房地產開發企業,不直接交付申請人。
四、其他說明
1.在本通知發布之前,申請人(已婚的,含夫妻雙方)在本市市區名下雖無房產,但已在本市市區購房并已辦理網簽,還未辦理房屋權屬證的,視作名下有房產。
2.申請人才房票的,所購房產須為申請人單獨購買或與配偶共同購買;獲得補貼的住房自產權辦理后五年內不得上市交易,否則須退回補貼資金。
3.已獲得改善住房條件購房資助申請的家庭,不得同時申請本次人才購房;已享受過本市人才購房政策的申請人及家庭(含市區兩級政策,相關清單另行發布)的,不得再次申請;使用征收房票政策購房的,不享受本次人才購房補貼。
4.本次人才購房支持執行至2026年12月31日(以新建商品住房合同網簽備案時間為準)。
五、違規處理
對申領補貼過程中存在徇私舞弊等行為的,依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對虛報冒領等違反本次人才購房規定的,由補貼審核發放部門負責取消享受資格,追回已發放的補貼,并記入誠信檔案;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實施,由市住房城鄉建設局會同相關部門解釋,如有調整另行通知。
江陰市、宜興市可自行制定。
無錫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中共無錫市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無錫市民政局
無錫市財政局
無錫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無錫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2026年4月9日
關于支持市區基本居住需求家庭改善
住房條件的通知
各相關部門:
為支持市區基本居住需求家庭改善住房條件,減輕購房壓力,經研究,決定給予此類家庭(人員)購買新建商品住房現房一定額度的資金資助,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請條件
1.申請人(含配偶)在無錫市區名下無房或名下僅擁有一套建筑面積不超過75平方米的住房(以房屋權屬證為準)。
2.申請人是外地戶籍的,須提供在本市市區三個月社保證明或已在本市市區辦理居住證滿三個月。
3.申請人已婚的,其配偶須作為共同申請人(夫妻雙方的一方須滿足在本市市區三個月社保或已在本市市區辦理居住證滿三個月)。
二、購房資助標準
符合購房資助條件的申請人,于本通知發布后至2026年12月31日期間,在獲得購房資助資格憑證有效期內,在市區指定房源庫內選購一套新建商品住房現房的,可獲得購房款(以新建商品住房備案合同所載為準)的15%但不超過20萬元的購房資助。
三、申請流程
1.資格申請:申請人向本人社保所在區的各相關部門提出申請,提交相關證明材料,經各區人社、民政、公安、不動產登記等部門審核通過后,獲得購房資助資格憑證。線上線下均可申請辦理。(相關要求和具體流程另行發布)
2.資助申請:申請人在獲得購房資助資格憑證的六個月內,在指定房源庫中選定房源,與房地產開發企業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完成網簽備案,同時與擬購房源所在地的區住房城鄉建設局、住房置業融資擔保公司簽訂《無錫市市區購房資助協議》,向所購房源所在地住房城鄉建設部門申請購房資助。購房人憑購房資助資格憑證抵充相應金額的購房款(不得抵充首付款)。
3.申請人將所購房屋與住房置業融資擔保公司辦理擔保抵押手續。
4.申請人完成所購房屋不動產登記后,由區住房城鄉建設部門根據申請人與房地產開發企業簽訂的《商品房買賣合同》和資助申請,將相應資金撥付至房地產開發企業賬戶,不直接交付申請人。
四、購房資助指定房源庫房源
購房資助指定房源庫內的房源樓棟已完成竣工驗收備案,無抵押。由房地產開發企業自愿申請,經項目所在地住房城鄉建設部門核驗后,納入指定房源庫,每月動態更新,對外發布。
五、其他事項
1.在本通知發布之前,申請人(已婚的,含夫妻雙方)在本市市區名下雖無房產,但已在本市市區購房并已辦理網簽,還未辦理房屋權屬證的,視作名下有房產。
2.本次購房資助實行限額管理,先到先得。
3.以征收房票方式購買的新建商品房,不享受本購房資助。
4.按本市人才購房政策購買的新建商品房,不享受本購房資助。
5.享受本購房資助的購房人及其配偶在我市市區購買其他商品住房(含二手住宅)或出售資助購房的住房前,須全額退還資助款(不計息)。
6.本次購房資助執行至2026年12月31日(以新建商品住房合同網簽備案時間為準)。
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市住房城鄉建設局會同相關部門解釋,如有調整另行通知。
江陰市、宜興市可自行制定。
無錫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無錫市公安局
無錫市民政局
無錫市財政局
無錫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無錫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無錫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2026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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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無錫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錫城頭條新媒體矩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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