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王某在是其任職公司某部門負責,在公司例行內審過程中,因其本人對法律認知出現(xiàn)偏差且語言表達不當,讓自己陷入了職務侵占指控的泥潭。后經(jīng)張玉鋒律師介入指導,歷經(jīng)數(shù)月,終于擺脫刑事指控,拿到公安部門不予立案的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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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簡介
王某在其供職單位工作近十年,已經(jīng)做到了部門負責人的職位。2025年下半年,在公司內審過程中,因王某的部分工作內容有部分疏漏,引起了內審部門的注意,上級領導讓本人自己寫情況匯報。
在王某自己向公司提交情況說明中,他本人陳述:王某自己外設公司的相關收入幾百萬愿意交還公司,涉及工作失誤也愿意進行賠償。就是這樣的表述,引起了公司合規(guī)部門注意,并將其列入了職務侵占重點核查名單。
由于王某自己外設公司時間較長,相關業(yè)務也是兩三年前開始的事情,過程復雜且留痕較少,王某提供的說明和陳述無法打消合規(guī)部門的懷疑,反而越描越黑,終致等來了公司對其內部停職,全面侯查待審的內部處理。
由于自己無法應對,王某陷入自我懷疑和被刑事追究恐懼的漩渦中無法自拔。無奈之下,王某通過朋友找到張玉鋒律師團隊。
辦案經(jīng)過
通過與王某幾個小時的耐心溝通,張玉鋒律師幫當事人分析出了案件關鍵:
1)雖然王某在外面開設了公司,承接了部分公司通過招投標中標單位的業(yè)務,也由此獲利不菲,但并不意味著一定構成職務侵占罪,張律師認為,這個案件可以確定方案阻卻職務侵占罪構成要件的達成。即便之前有非常不利的個人情況說明,但最終可以把事情說清楚。故大方向無須擔心。
2)然而,由于公司內部的重大懷疑已經(jīng)形成,如若要推翻自證無罪,會陷入自證不能還可能讓誤會加深的困局。
所以,張玉鋒律師提出了本案解決方案:公司層面有理有利有節(jié)應對,但相關節(jié)奏必須在我,公司的不合理要求直接拒絕,通過不斷給公司施壓,逼其引入第三方獨立機構介入,以證清白。
方案確認后,拉鋸戰(zhàn)終于開始。接下來的兩三個月里,公司層面通過各種途徑十數(shù)次讓王某提供材料以證清白,且不斷施壓。
張律師與當事人通話近百次做心理輔導和案件指導,終于,案件朝著我們的方案劇本走了。
由于公司證據(jù)有限,也無法得出內部的審查結論,于是公司選擇向公安機關報案。
公安機關的證據(jù)調查很快,雖然剛看到王某自己寫的東西時,承辦就理所當然認定王某有職務侵占行為,但經(jīng)過調查和相關證據(jù)證明,相關結論也來的很快,最終認定王某的指控不成立。
案件處理結果
王某職務侵占罪不成立,公安機關對公司的控告不予立案。
辦案體會
雖然案件之初,當事人自己挖了很多坑,也陷入了進退兩難的境地,但在張玉鋒律師介入后,通過專業(yè)的研究建立起信心,讓當事人重拾了對抗不法的勇氣,這也是最終拿到無罪結果的關鍵。
這樣的努力,不僅僅讓當事人節(jié)省了數(shù)百萬,更是避免了無妄之災和不盡的冷眼和屈辱。
這個案件也恰恰證明了,專業(yè)的價值和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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