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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些日子,所長剛安撫了武清藍色光標的業主。濱海17年期房業主就報料,開發商跑路事件。的確,房地產危機頻頻暴雷,成為了天津樓市的新危機。這關乎民生,畢竟這是一些人半生的積蓄,而他們現在無家可歸,還背負著銀行的貸款。宗下是業主們對事件的描述及請愿,希望有關部門可以重視!
天津市濱海新區的“海灣財富中心”項目位于海濱高速以東的沿海地帶,這里背路面海,交通便利,風景獨特,又是天津保稅區的核心地帶,得天獨厚的地理和經濟優勢讓該項目一落地,就吸引了大批購房者的目光和腳步。然而,就是這樣一個前景美好、充滿潛力的項目,一次又一次上演了令人心寒和唏噓的“悲劇”,猶如晴天霹靂一般擊碎了購房者的憧憬與幻想,這些噩夢讓滿懷期待的購房者們徹底地陷入無底深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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拋家舍業攢錢購房
周邊環境優美
配套設施健全
也許是每個購房者的理想
王先生(化名)是“海灣財富中心”項目的購房者之一,2017年初,王先生和妻子商量要更換大一點的房產,改善一下住房條件,以便未來子女出生后能夠有足夠的空間和良好的環境。二人整整花費了近3個多月時間,選中了當時位于臨港經濟區,臨港管委會辦公樓下的“海灣財富中心”項目。該項目的前期宣傳非常具有吸引力,毗鄰臨港管委會等政府機構,又是臨港經濟區的潛力地帶,周邊環境優美,配套設施健全。當時的項目剛剛起步,但是周邊綠化做的相當好,樣板間給人的感覺很氣派,進到樣板間里后,看到精致家具和裝飾,總能給人一種未來的美好想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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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樣板間
只是個樣板
在開發商銷售人員的一番推薦之下,王先生最終選定了“海灣財富中心”項目的兩套房產,一套別墅住宅,一套商鋪,在當時房地產異常火爆的時期,這兩套房產的價格并不低,可以說,這讓王先生動用了畢生的積蓄,先后變賣了家中的三套老房子,東拼西補湊夠了400多萬的購房款,便急急忙忙地交到了開發商手中。簽了購房合同地王先生回憶道,當時真的十分激動,因為房地產價格持續高漲,這兩套房產又拿到了開發商所謂的“優惠價格”,開發商滿口承諾:交房日期全部在2018年6月30日前交付,他感覺自己真的如獲至寶。當時售樓處的人還承諾說,2018年3月份前就可以進行裝修,王先生便立即開始找裝修公司設計房屋、量尺寸、測面積,裝修別墅并不簡單,光前期設計圖紙花了4萬塊錢,裝修定金交了10萬,影音室設計5萬定金,沙發座椅家具家電都買齊了,轉眼間就已經花光了20萬元。殊不知,他同時把自己的身家和未來全押在了這上面。
項目最終拖成爛尾
就在王先生滿心期待地等待交房日期的過程中,到來的卻是一個個噩耗。2017年底,項目工地就已經出現異常——工人減少、材料不齊、進度停歇,王先生便立即詢問開發商,開發商的銷售人員說是因為換了總包方,開發商和之前的總包方塘沽渤海建工公司發生糾紛,可能會耽擱一段時間,當時王先生也只能將信將疑,硬著頭皮將裝修工期也往后拖了幾個月。2018年3月,通常是民工過完年返津開工時期,結果工地依舊是停工狀態。王先生和裝飾公司的合同不能再拖,超過裝修期限,王先生就要承擔違約賠償責任。
最終等到的不是交房
而是一張張延期告知函
2018年6月,到了合同承諾的交房日期,那陣子天天去售樓處打聽消息,詢問施工方更換總包進度和交房日期,期盼早點交房能趕緊裝修入住,因為買這套房子讓王先生變賣了家產,花光了積蓄,自己只能漂泊在外,家中又馬上面臨二胎的到來。可以說,王先生生活的全部希望都在這兩套房子上面,等待逐漸變成了焦慮,而實際上,開發商早就已經出了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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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6月,王先生再一次收到一份《延期交付告知書》,開發商又承諾會在2019年6月前交付房屋,延期整整一年。理由是和昌集團入股,投入4000萬資金力量,和新的銷售團隊也加入,共同建設和發展“海灣財富中心”項目。新團隊、新資本入股,這次項目的進度應該又快了吧,殊不知,這又是個借口而已。
不久后,開發商又說是前任的銷售團隊,被豐華置地突然解約了,當時應該是有了紛爭,王先生的大部分購房后續材料,都不是從豐華置地直接拿到的,而是保存在前任的銷售團隊手中,現在整個銷售材料被前任銷售團隊拿走了,萬幸的是王先生及時拿回了材料——也保留了日后維權的證據,當時拿到的材料有購房票據,房管局的房屋預售備案證明等材料,同時王先生也得知還有業主至今沒拿到材料。
告知函就是
一張巨大的餅
用來搪塞購房者的餅
雖然在2018年8月,施工現場豎起了天津中冶建工公司的牌子,臨港周邊地塊陸續被濱海新區競拍成功,猶如希望重現,但是依舊是空歡喜一場,所有地產商到現在全部停工停產,到現在早已經不見蹤影,當初承諾的配套設施到現在也沒有建起來,施工現場一片荒涼。但到了2018年10月,開發商告知王先生,由于消防設施的原因,可能需要改變設計規劃,可能還需要一點時間。忍無可忍的王先生便起訴了開發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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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6月,果不其然,王先生又等來了一份《告知函》,交房再延期一年!!!這對于王先生來說無異于晴天霹靂,眼看家里兩個孩子越來越大,東西越裝越滿,60平米的小屋已然裝不下孩子們的用品,自己的新家還沒著落,將來的生活如何是好!!!心急如焚的王先生又多次去施工現場拍攝照片,為將來的官司保留證據,但當王先生到達現場時,希望全然破滅——場內雜草叢生,一副荒涼景象——這就是他未來的家,這就是開發商的承諾,全是謊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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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心開發商騙局揭穿
“海灣財富中心”項目的開發商為天津豐華置地有限公司,2014年5月12日公司成立,注冊資本1000萬元,在臨港經濟區管委會的對外招商引資中,豐華置地公司在短短不到一個月的時間內,就拿下來臨港經濟區內的兩塊地的土地使用權,個中緣由不得而知。但是無獨有偶,4月14日,臨港經濟區管委會辦公室主任石力。
開發商輕松拿地
管委會主任落馬
石力嚴重違紀違法問題包括四方面:一是在其因“四風”問題違紀被查處后,仍不思悔改,恣意妄為,數十次違規接受管理對象安排的宴請和打高爾夫球活動,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政治規矩,組織紀律和廉潔自律規定;二是利用職務便利,在協調拆遷補償、支付工程款、企業經營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巨額賄賂和禮金、貴重禮品;三是濫用職權,干預和插手駐區企業建設工程項目,為與其有特殊關系的不法商戶謀取非法巨額利益;四是訂立攻守同盟,銷毀書證物證,偽造拒賄材料,嚴重干擾、妨礙、對抗組織審查。特別是,利用分管紀檢監察工作職權,采取非法手段對被其所“疑似”舉報人進行打擊報復,唆使涉案人到紀檢機關纏訪、鬧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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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港經濟區管委會辦公室主任石力落馬
至于“與其有特殊關系的不法商戶”,無外乎是為了招商引資或者地產開發謀取非法利益,通過向貪官行賄,一些項目可以順利地過審,甚至是火線上架,直接繞開正當程序的環節。一個是靠為不法商人提供便利的貪官在此時落馬,而豐華地產又在短短一個月內拿下兩塊地的使用權,很值得玩味。
2018年10月,作為第一個起訴豐華置地公司的業主,王先生受到了“特別重視”,豐華置地公司三番五次要與王先生和解,繼續拋出一定會按時交房的騙話。臨近法院開庭的前一天,豐華置地公司緊忙的拿著一份《補充協議》,這份協議滿是霸王條款和格式條款,最終豐華置地公司用20萬元補償款暫時壓住了王先生的怒火。而這20萬元,恰恰是王先生因豐華置地公司的延期交房而支付給裝修公司的違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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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錢堵住業主的嘴
不能影響房子銷路
2018年2月3日,因為天津和昌集團的入股,豐華置地公司的注冊資本變更從3000萬變為6100萬,和昌集團分得股權50.81%,北京豐華持有49.18%,新團隊加入、新股注入又是一個巨大的騙局——自己的母公司都已經失去絕對控股權力,證明這家企業已經是在走下坡路了。
實在拖不下去
就“玩火自焚”
2020年初,更令人想不到的是,“海灣財富中心”項目售樓處著火了!這把火究竟燒掉了什么,無從得知,但從此售樓處就再也沒有開門過。從2021年6月份開始,豐華置地公司的債務危機大爆發,截至2021年9月,已經有10多條高風險信息在企查查等網站上查詢到,其中法人和企業也已經被列為失信人和被執行人,建筑單位已經把開發商列為執行人,豐華置業公司的騙人嘴臉被徹底撕下,“海灣財富中心”項目的房子可以說是爛尾無疑,一旦豐華置地公司陷入破產,交房更是遙遙無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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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6月中冶建工留在工地少數腳架和塔吊,但是到8月后,塔吊已經被拆走
各種救濟途徑被堵死
這個謊話
足足將交房拖了5年之久。
實際上,開發商豐華置地公司早就資不抵債,哪里還有錢施工建設?對業主的訴求當然是一拖再拖,迫于無奈,王先生只好拿起最后的維權武器——法院起訴。2020年至2021年期間,王先生已向法院提交4次訴訟,與王先生遭遇相同,還有20多名業主,大家相繼起訴了豐華置地公司,堅決用法律的渠道捍衛自己的權益。可是,豐華置地公司不僅不為業主考慮,盡快兌現自己的交房承諾,還想盡一切辦法來狡辯、推脫自己的責任,還在為自己的利益做著最后的掙扎。自停工以來,豐華置地的項目從未動工,但是在庭審期間,豐華置地的律師卻不承認已停工,這期間,王先生這一批業主已經不止一次的到過項目施工現場,那里長滿了一米多高的雜草,滿目荒涼,他們在現場拍攝了視頻、照片,拿著報紙錄像,凡是能保存下來的證據他們都認真的記錄,希望法院能公正的對訴訟進行審理,但是法院依舊沒有理會,也沒有對事實情況進行審查,就草率的認為開發商依然可以交付房屋,偏袒開發商,不斷給開發商拖延的機會,業主們每次訴訟均以失敗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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豐華置地公司深陷債務危機與訴訟風險之中
一次次敗訴
都是扎在業主心上的一根刺
人民法院是否公正審理?是否用心審查了業主們的證據?是否查證了案件事實?是否貫徹了黨中央、習總書記提出的“解決人民群眾切實化解“急難愁盼”增強人民群眾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指示和精神?為什么屢次偏袒開發商的利益?如果法官的房子買在了“海灣財富中心”,他也會判決業主們敗訴而偏向于開發商嗎?結果可想而知!法院都是如此,臨港經濟區管委會就自然更不能為我們解決問題了,因為豐華置地公司就是他們招商引資進來的,誰會管我們這些可憐的業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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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主們收到的判決書,無一例外均為敗訴
普通老百姓權利受害
該向誰訴說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條規定:“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第六百零一條規定:“出賣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時間交付標的物。”業主們的房屋所有權不容侵犯,這是法律的硬性規定。然而,法律得不到權威的捍衛,只能是一紙空文,王先生等業主們只是平民百姓,沒有任何背景和權勢。為了買一套房子,花光了家中的積蓄,變賣了家中的財產,父母生病不能照顧,子女成長不能陪伴,誰不心痛?業主們心痛自己的精神和家庭的幸福造成終身遺憾,心痛自己的家人和企業也因此遭受精神和經濟的重創。想到這里,業主們都無比絕望,四處求助無門,走投無路。抱著最后一絲希望,向社會各界求助,請聽聽我的泣血控訴,希望大家能夠為我發聲,促使上級機關重視、調查,維護業主們合法的權益,捍衛法律的尊嚴,還這個社會一個青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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