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5日,記者從成都市消防救援局獲悉,近期,成都多地持續查處電動自行車違規停放、充電等突出問題,并曝光多起典型案例,為市民規范使用電動自行車敲響警鐘。
案例一:住戶違規飛線充電,被罰100元
5月21日,金牛區消防救援局執法人員在沙河源街道嘉澤路2號一小區檢查時,發現該小區業主黃某某將自有電動自行車停放在共用走道處,并且從家中客廳將充電器串聯飛線至停車處充電。該行為違反了《成都市非機動車管理條例》第三十條第一項規定,并依據《成都市非機動車管理條例》第三十九條規定,檢查人員對其作出罰款100元的行政處罰。
案例二:電動自行車鋰電池違規入戶充電,被罰100元
5月17日,雙流區消防救援局執法人員在臨港路二段9號和貴久居福小區檢查時,發現7棟1單元居民夏某某違規使用電梯轎廂運載電動自行車電池入戶充電。執法人員當場依據《成都市非機動車管理條例》第三十九條規定,對其作出罰款100元的行政處罰。
案例三:電動自行車違規停在樓梯間,被罰100元
5月22日,武侯區消防救援局執法人員在對武侯區紫藤路3號一小區檢查時,發現小區一居民在單元樓疏散樓梯間違規停放電動自行車。監督檢查人員依據《成都市非機動車管理條例》第三十九條規定,當場對其作出罰款100元的行政處罰。
案例四:電動自行車占用疏散通道,被罰200元
5月12日,金牛區消防救援局執法人員在蓉北商貿大道檢查時,發現一燒烤店員將1輛電動自行車違規停放在疏散通道口。該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二十八條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六十條第二款規定,檢查人員對該店員作出罰款200元的行政處罰。川觀新聞記者劉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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