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一上午,紐約州法院就聯合健康保險首席執行官遇害案舉行審前聽證。主審法官裁定,警方收集的部分證據不得向陪審團出示。
旁聽席上來了幾個人,脖子上掛著紐約市政府發放的記者證。他們不是普通旁聽者——而是路易吉·曼吉奧內的支持者,運營著名為"曼吉奧尼主義者"的社交媒體賬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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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外,《紐約每日新聞》記者莫莉·克蘭-紐曼拍下了這樣一幕:持證"記者"之一莉娜·韋斯布羅特對著鏡頭說,2024年12月被槍殺的布萊恩·湯普森的子女"沒有他更好",他們"需要學會不要像父親那樣"。另一名自稱阿什莉的持證者接話:"我站定立場。去他媽的布萊恩·湯普森。我根本不在乎他死了。"隨后她們開始談論美國營利性醫療體系,以及那些因缺乏必要醫療護理而死亡的人。
這本該是一則小報邊角料,類似此前對曼吉奧尼案的報道。這些支持者早已是曼哈頓下城法院的常客。但這一次,記者證改變了事件的性質——市政府把證件發給了三名支持者。
地方記者群起批評。前紐約市長埃里克·亞當斯稱她們為"記者",指責現任政府發放證件"魯莽"。
紐約市的記者證申請要求提交六篇現場報道作品,可以是傳統文字或視頻,也接受"非傳統形式"。市政將"新聞從業者"定義為"通過電子、印刷或數字媒體發布、廣播或有線傳播文章、評論、書籍、照片、視頻、電影或音頻以收集和報道新聞的人"。
這引發一連串難以回答的問題:目擊者在社交媒體發帖,與記者有何區別?Substack散文和調查報道是否平起平坐?如何要求記者將個人觀點與報道分離?(我認為這幾乎不可能。)這個定義困境的影響遠超曼吉奧尼案——它可能將小型媒體或獨立記者排除在外。
與此同時,這場爭議本身正在成為故事的一部分。誰有權講述路易吉·曼吉奧內的故事?答案正在法庭上被重新談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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