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9年4月11日,一位叫哈里斯的美國記者正在中國進行采訪,此時的他正在行刑處拍攝處決“賣國賊”的場景。和他以前想象不一樣的是,一名“賣國賊”并不像其他的死刑犯那般緊張和沉默,他滿臉笑意,瀟灑至極,表情中都是坦蕩和自豪,哈里斯拍下了他面對處決時從容的微笑照片,也記住了他的名字——朱大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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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大同為什么會被判死刑呢?1941年6月,他被日軍捉拿后發(fā)表申明和日軍合作。日本戰(zhàn)敗投降后,軍統(tǒng)以叛國罪捉拿朱大同,并很快押赴上海行刑。
新中國成立后,哈里斯才知道,朱大同是一名共產(chǎn)黨。當年被日軍逮捕后,面對審訊寧死不屈,從未吐露任何組織秘密,后朱大同找到機會逃脫日軍魔爪。在后續(xù)抗日里,他率隊與日軍血戰(zhàn)25次,擊斃日軍、漢奸500多名,但為了配合組織工作,他不惜把自己塑造成漢奸,潛伏在敵方為組織輸送情報。面對國民黨的指控和老百姓的謾罵,顧全我軍解放大局,朱大同沒有選擇辯駁,背負漢奸罵名,慷慨赴死。
1949年4月27日,也就是朱大同被處決后的16天,上海解放。朱大同被追認為烈士,組織終于還了他一個清白,歷史終于證明他是一個真正的人民英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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