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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 期 導 讀
① “美化犯罪”
② 情緒營銷
姐妹們,大家好哇~
5月20日凌晨,汪涵突然發布一則道歉聲明,瞬間沖上熱搜第一。讓他卷入爭議的,是一部還沒上映就已經“爆雷”的電影——《監獄來的媽媽》。
很多網友看到消息時都懵了:“汪涵怎么會和這種電影扯上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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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還得從這部電影說起。《監獄來的媽媽》原本定檔5月30日上映,前期宣傳打得非常猛。片方一直強調幾個關鍵詞:“真實事件改編”“反家暴”“母親救贖”“原型人物親自出演”。
聽起來,完全是一部容易引發共情的現實題材電影。尤其女主角趙簫泓,還是案件原型本人出演。再加上影片曾在國外電影節獲獎,一時間不少人都以為,這是部很有深度的現實主義作品。
可隨著網友開始深扒,事情卻越來越不對勁。因為電影宣傳中的“長期遭受家暴、失手反抗”的說法,和法院當年的判決內容,存在明顯出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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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公開資料顯示,2009年,趙簫泓因與丈夫發生爭執,在沖突中持刀導致丈夫死亡,后來被法院以故意傷害罪判刑15年。
而且判決中,并沒有認定存在長期家暴事實。這也意味著,電影宣傳里那種“悲情母親反抗家暴”的核心設定,至少和司法認定并不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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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輿論一下子炸了。很多網友開始質疑:這到底是在拍現實題材,還是在“美化犯罪”?尤其爭議最大的,是影片營銷方式。因為片方明顯把“女性受害者”“反家暴”當成了核心宣傳點。
而這幾年,公眾本身對家暴議題就非常敏感。結果現在發現,真實情況可能并不像宣傳里那樣,自然會引發大量反感。
更麻煩的是,還有網友發現,影片拍攝期間,趙簫泓當時仍處于附加刑執行階段。于是爭議進一步擴大。最后,電影宣布撤檔。
而原本掛名“出品人”的汪涵,也被一起推上風口浪尖。面對輿論發酵,汪涵很快通過工作室發聲明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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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表示,自己最初只是出于支持文藝創作的想法,同意擔任出品人。但由于前期沒有對影片背景和案件內容做充分了解,所以在審核上存在疏忽。
同時,他還強調:自己沒有參與任何投資,目前已經和片方解除全部關聯,名字也不會再出現在電影出品人名單中。最后還特別提到:“尊重司法判決,維護司法尊嚴。”
說白了,就是迅速切割。其實從整個回應來看,汪涵的態度還是比較明確的。沒有硬撐,也沒有甩鍋,而是直接承認自己前期沒了解清楚。
但這件事之所以會鬧這么大,本質上還是因為公眾越來越反感娛樂圈那種“只掛名、不負責”的現象。這些年,“明星掛名出品人”已經非常普遍。
很多明星會給電影、紀錄片、綜藝掛個頭銜。有的是監制,有的是出品人,有的是藝術顧問。可問題是,有些人可能連劇本都沒認真看過。
更多時候,只是幫忙站臺、增加曝光度。平時沒事還好,一旦項目翻車,明星本人也會跟著一起被質疑。因為在大眾眼里:既然用了你的名字,就意味著你認可這個作品。而公眾不會細分你到底是真投資,還是只是掛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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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上,這次除了汪涵,姚晨之前也因為轉發過電影宣傳內容,被網友一起討論。后來她的工作室同樣出來解釋,說自己并未參與投資,對影片背景了解不足。
某種程度上來說,這件事也給娛樂圈很多人提了個醒。現在的觀眾,已經不像以前那么容易被“情緒營銷”帶著走了。
尤其涉及真實案件、社會議題、法律問題時,大家會更加在意真相本身。不是打著“女性”“母愛”“反家暴”的標簽,就一定能獲得支持。
因為公眾真正反感的,從來不是拍現實題材。而是故意模糊事實、消費情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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